监督索引号53042700756201000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乡政府是我国最基层的行政单位,在基层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其职能的有效发挥直接关系到农村的民主建设、经济发展、文化建设和社会稳定等,是巩固国家政权的根基所在。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人民政府工作职能定位在以下六个方面:一是贯彻执行法律政策,不断推进民主建设。二是加快发展农村经济,切实增加农民收入。三是推行政务公开,扩大农民的知情权与参与权。四是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创造良好发展环境,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推进政务、村务公开;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管理,及时上报和处理重大社情、疫情、险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五是积极发展公益事业,提供公共服务保障。六是大力加强综合治理,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也是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平甸实践的奋进之年。一年来,全乡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县委、县政府和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乡人大的监督支持下,聚焦省委“3815”战略、市委“三年迈上新台阶、八年实现根本性转变、十五年在全省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和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稳抓经济增长,紧抓安全稳定,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难中有成,高质量发展迈出了坚实步伐。 1.强基础、促转型,高质量发展成色更足 (1)农业产业质效齐增。以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为契机,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破局。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完成粮食作物种植5.15万亩、总产1,984.27万公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扎实推进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完成年度耕地流出图斑整改124个、283.13亩。围绕打造全省优质烟叶生产156新高地目标,全面推行“站外分级、集中运输、代表交烟、约时定量”的烟叶交售新模式,完成烟叶交售总量200.00万公斤,实现烟农收入7,195.97万元,均价35.98元,均价连续两年位居全县第一。实施玉米单产提升工程,示范推广冬春鲜食玉米500.00余亩。以绿色、有机蔬菜为重点,全力培育优质蔬菜生产基地,完成蔬菜种植2.72万亩、产量5,678.40万公斤、产值6,500.00余万元。实施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项目,完成甘蔗种植2,730.30亩、入榨量8,969.33吨、交售收入474.66万元。以打造高端水果基地为目标,实现水果种植1.73万亩,预计产量2,500.00余万公斤、产值9,000.00余万元。强势推进新兴产业,实施桃孔食用菌种植示范基地提升改造项目,完成林下食用菌、中药材种植700.00亩,者甸村百合花种植基地鲜切花种苗培育50.00亩。加强高原特色农业基地建设,成功申报市级示范基地3个、县级示范基地11个,农业产业化优势逐步显现。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强化畜禽疫病防治、动物卫生监管和畜牧科技推广工作,完成肉蛋奶产量639.40万公斤,实现畜牧业产值19,068.00万元。 (2)现代服务业提速发展。以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培育计划和“个转企”行动,净增企业51户、个体工商户280户、“个转企”9户,市场主体倍增工作稳中有升。完成“地毯式”清查,有序推进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以全域旅游为契机,民俗旅游开发取得新进展,成功举办磨皮“彝族吃花酒”非遗民俗文化节、“花鼓节”、宁河“赏花节”等文化系列活动,大力推进磨皮民族文化特色村旅游景区创建申报,文旅品牌影响力持续扩大。发挥费贾村龙王哨区位优势,以农文旅融合为切入点,精准招商引资,合力打造复合型、体验型的费贾村党建引领三产融创园区,开创平甸乡首个农特产品集散地,突破平甸乡无集镇无市场的发展瓶颈。投资554.60万元,实施磨皮大寨乡村振兴旅游示范村建设项目。 2.抓项目、扩投资,发展基础更为稳固 坚持把项目建设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第一抓手,在“抓项目、促投资”上下狠功夫,项目建设快速推进。投资820.00万元,加快推进2022年者甸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扫尾工作;投资1,612.23万元,实施弥勒村10,000.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投资100.00万元,实施磨盘山水利风景区、石头村坝综合提升项目;投资360.00万元,完成红星村小竹箐水库、费贾村挖瓢箐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投资1,900.00余万元,实施梭克等4个村人饮安全保障提升项目;投资61.16万元,完成第一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12座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工程;投资50.00万元,完成小石缸村尼底冲等9件人畜饮水工程;阿者河水库开工建设,计划投资6,428.00万元。投资1,233.44万元,完成红星村扒拉黑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项目;投资123.00万元,完成费贾村三产融创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投资26.40万元,完成者甸村白哥左大河机耕路扩建项目;投资30.00万元,完成宁河村小马塘农村综合活动场所建设项目;投资2,730.00万元,完成宁河村核心烟区“电烤房+冷库”一体化建设项目。 3.建机制、补短板,乡村振兴交出新答卷 (1)乡村建设实施有力。深化“干部规划家乡行动”,10个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完成县级审批。住房保障工程有力实施,建房总数50户,开工建设31户,已完成竣工30户。持续推进农村危房闲置旧房安心拆除工作,累计完成拆除并清理61宗3,561.74平方米,实现盘活利用率100.00%。巩固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成果,完成桃孔村树珠德公厕建设1座。实施乡村振兴“十百千”工程和绿美乡村三年行动,实行美丽乡村建设星级管理,创建白鹤村、梭克村二星级美丽乡村示范点,弥勒村、费贾村一星级美丽乡村示范点,完成10个绿美村庄市级示范村创建和白鹤美丽河湖建设,持续推进磨皮村“百千万”示范工程精品示范村建设。 (2)乡村振兴稳步推进。深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脱贫人口及“三类”监测对象持续增收三年行动计划,常态化开展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年度人均纯收入达17,335.46元。建立健全紧密联农带农机制,与力高(云南)箱包有限公司达成乡村振兴产业帮扶服务暨农村新型集体经济服务园区合作协议,107户399名脱贫户和“三类”监测对象与企业建立“双绑”利益联结。持续加强产业培育和就业帮扶,拓宽脱贫群众增收致富渠道,增强内生动力,投入7.80万元,实施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产业到户补助产业帮扶项目,开展脱贫劳动力和边缘易致贫人口技能培训69人,实现劳动力转移203人。通过延伸发展农业产业链、农文旅融合、土地租赁入股等方式,全乡10个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均达到15.00万元以上,其中桃孔村实现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59.86万元。 4.防污染、重治理,绿水青山底色更亮 (1)生态环境持续向好。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强化林长制工作落实,扎实推进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新建防火道路32.50公里,年内未发生森林火灾,森林覆盖率达78.70%。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深入推进,实施低效林改造项目1,000.00亩,完成绿化面积1,651.00平方米,红星、弥勒、磨皮、小石缸被评为云南省第四批森林乡村。水生态保护工作扎实推进,河(湖)长制落实见效,实施“党建+河湖长制”清河清漂行动,有序推进水源地保护,启动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严守“三区三线”,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2)人居环境巩固提升。实施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计划,推进以“三清一改”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巩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1档达标成果,实现10个行政村30.00%小组示范创建。结合人居环境PPP项目,紧盯农村垃圾处理、厕所革命等重点难点,坚持“拆、治、建、管、清”同步发力,畜禽圈养率达到100.00%,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和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分别达到86.60%和38.10%。投资40.00万元,完成红星村扒拉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 5.惠民生、增福祉,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高质量教育体系加快建设,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控辍保学”工作持续发力,实现辖区内九年义务教育动态清零,做好未成年人防溺水和不稳定学生劝访工作。积极筹措资金17.67万元,改善办学条件,争取相关部门、企业、社会团体捐款捐物解决学校实际困难,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建设,深化拓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成果。就业创业政策全面落实,建成桃孔村红色劳务工作站,转移农村劳动力4,475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8户。坚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各类社会保险扩面增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参保率均达98.00%以上。加大城乡社会救助力度,发放各类补助金393.96万元。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发放惠民殡葬补贴23.66万元。发放优抚资金78.48万元,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48.20万元。全面落实三孩政策,认真落实生育支持项目相关政策及云南省“奖优免补”政策,确保计划生育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投资40.00万元,实施桃孔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改扩建项目。深入实施“百千万文化工程”,完善5个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积极申报省市县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大力推进乡级政务服务事项村级帮办代办工作,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武装、双拥、保密、档案、应急、气象、防震减灾等工作取得新成效,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有效保障。 6.防风险、保安全,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八五”普法规划持续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43场次、进农村400余场次、进企业12场次、进校园8场次。深化平安平甸建设,扫黑除恶斗争和“四个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第五轮禁毒和防艾人民战争稳步推进,反恐怖工作实现“动态清零”。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创建红星、宁河等5个县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细化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完善应急管理体系,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全力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经营性自建房、燃气、防溺水等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有效,守住了安全稳定总体大局。 7.转作风、提效能,政府建设不断加强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高质量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落实党中央大兴调查研究部署,全面抓好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检视整改、推动发展各项工作。深入推进“清廉云南”建设行动,配合完成十三届县委第七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对平甸乡党委和10个村党总支的巡察,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抓整改,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完成对乡党委反馈问题整改38个、村级反馈问题整改150个。始终坚定不移转作风促发展,扎实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控“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实现了政府工作高效运转。深化拓展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全面开展“亮晒比拼争先进位”行动,扎实推进“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深入实施平甸乡“清廉机关”建设,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活力日渐浓厚。依法接受人大法定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6件,政协委员提案5件,办复率100.00%;主动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全年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05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管理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区域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 所属单位8个,分别是: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综合行政执法队 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财政所 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党群服务中心 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宣传文化服务中心 5.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心 6.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7.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8.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综治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9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分别是: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人民政府 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财政所 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党群服务中心 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宣传文化服务中心 5.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心 6.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7.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8.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综治中心 9.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综合行政执法队 纳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人民政府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5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6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8人(离休0人,退休38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8人。 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收入合计43,888,564.1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838,564.14元,占总收入的99.8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1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184,512.11元,增长13.4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259,512.11元,增长13.6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75,000.00元,下降60.00%。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原因是工资调整、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提高、项目增多;其他收入减少原因是其他单位补助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支出合计43,888,564.14元。其中:基本支出16,640,057.53元,占总支出的37.91%;项目支出27,248,506.61元,占总支出的62.0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184,512.11元,增长13.4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587,300.29元,下降28.36%;项目支出增加11,771,812.40元,增长76.0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村组干部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预算及决算在项目支出,2022年预算及决算都在基本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640,057.5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252,668.71元,占基本支出的91.6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87,388.82元,占基本支出的8.3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248,506.6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10,0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23年人大代表经费30,949.00元;红星村老余寨小组人畜分离点建设专项资金80,000.00元;2023年提案办理经费磨皮村取打左小组道路硬化资金70,000.00元;2023年遗属补助和西部志愿者经费23,673.92元;双河光伏电站接网工程经费50,000.00元;2021年提升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专项资金94,173.08元;2023年省级纪检监察补助资金“四项制度”补助经费10,000.00元;纪委2023年基层监督经费10,000.00元;西部志愿者地方项目对下市级补助资金7,475.81元;2023年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计划省级补助资金10,000.00元;农村困难党员关爱行动补助资金61,680.00元;离退休党支部补助资金3,120.00元;基层党建补助资金24,000.00元;春节、七一慰问困难党员经费18,300.00元;科普补助经费20,000.00元;2023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100,000.00元;磨皮大寨乡村振兴旅游示范村建设项目前期经费100,000.00元;文化人才支持基层工作资金12,590.00元;2022年文化人才专项经费和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29,673.35元;2023年遗属补助和西部志愿者经费74,160.00元;残疾人康复及事业经费8,288.00元;磨皮村磨皮大寨小组特色养殖小区进场道路硬化工程专项资金40,000.00元;小石缸村垃圾填埋场建设资金20,000.00元;小石缸村大石缸下寨小组公厕及停车场建设专项资金40,000.00元;2023年省级农村厕所改造建设专项资金桃孔村树株德小组公厕建设资金85,263.00元;“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费用专项资金210,000.00元;2021年第一期“2260”高端特色烟叶开发补助资金693,400.00元;2022年“2260”高端特色烟叶开发补助资金1,146,200.00元;烤烟产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200,000.00元;2022年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专项资金129,330.88元;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313,632.00元;2023年市级林草第二批项目经费3,350.00元;弥勒白泥克坝病险小坝塘除险加固工程资金155,460.00元;2023年省级抗旱救灾资金190,000.00元;2023年省级水利救灾资金小石缸村抗旱应急工程资金90,000.00元;2022年省级水利救灾资金(第一批)红星村老余寨抗旱人饮修复工程专项资金50,000.00元;红星村扒那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资金400,000.00元;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4,000.00元;磨皮大寨乡村振兴旅游示范村建设项目资金5,546,000.00元;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5,635.89元;磨皮村2023年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项目经费10,000.00元;2022年结转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白鹤村汉科甲山苏农场建设补助资金20,000.00元;村(社区)、小组运转补助经费416,850.00元;2023年村级其他人员补助经费2,065,100.00元;2023年村组干部岗位补贴经费3,256,036.42元;2021年度“干部规划家乡行动”省级以奖代补资金100,000.00元;2022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管理中央补助资金520.00元;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一批森林火灾救灾补助第二批洪涝灾害救灾补助和省级防汛救灾资金10,000.00元;2023年市级抗旱应急经费20,000.00元;2022年度第二批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专项经费171,977.08元;2021年第三批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专项资金360,000.00元;2023年第二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桃孔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资金400,000.00元;磨皮村白克、沙迷达小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批市级专项彩票公益金)专项资金100,000.00元;费贾村团山小组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工程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00,000.00元;2023年彩票专项公益金宁河村小马塘综合活动场地建设资金300,000.00元;归还原清理农村合作基金会借款专项资金9,347,668.18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406,067.0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62%。与上年相比增加4,157,015.03元,增长10.87%,主要原因是2022年机构运转经费支出和向上争取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420,441.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49%。其中: “2010108代表工作”支出110,949.00元,主要用于乡人代会费用、人大代表学习经费、农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建设经费; “201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70,000.00元,主要用于磨皮村取打左小组道路硬化工程建设相关费用支出; “2010301行政运行”支出5,028,411.01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支出,包含职工工资津补贴奖金、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水电费、办公设备家具购置费等机关日常运行费用支出; “2010350事业运行”支出799,252.89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包含职工工资津补贴奖金、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水电费、办公设备家具购置费等机关日常运行费用支出; “2010601行政运行”支出315,213.90元,主要用于乡财政所基本支出,包含职工工资津补贴奖金、办公费支出; “2010650事业运行”支出35,972.00元,主要用于乡财政所基本支出,包含职工工资津补贴奖金、办公费支出; “2010699其他财政事务支出”支出94,173.08元,主要用于乡财政所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建设支出; “2011102纪检监察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0,000.00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相关费用支出; “2012902群众团体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7,475.81元,主要用于西部志愿者工资及保险费用支出; “2012999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支出10,000.00元,主要用于西部志愿者工资及保险费用支出; “2013150事业运行”支出465,379.11元,主要用于党委基本费用支出; “2013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61,680.00元,主要用于困难老党员补助支出; “2013299其他组织事务支出”支出45,420.00元,主要用于困难党员慰问经费支出; “2013650事业运行”支出356,515.02元,主要用于乡党群服务中心基本费用支出,包含职工工资津补贴奖金、办公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2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2%。其中: “2060702科普活动”支出120,000.00元,主要用于磨盘山科普示范基地创建项目经费支出; “2069999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支出100,000.00元,主要用于磨皮大寨乡村振兴旅游示范建设经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79,658.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3%。其中: “2070109群众文化”支出437,394.79元,主要用于乡宣传文化服务中心基本支出,包含职工工资津补贴奖金、办公费等支出; “2070111文化创作与保护”支出12,590.00元,主要用于购置文艺队服装、道具等支出; “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29,673.35元,主要用于购置音响、惠民演出等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16,524.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5%。其中: “2080109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850,978.69元,主要用于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基本支出,包含职工工资津补贴奖金、办公费等支出;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33,480.00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支出;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76,8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1,402,094.64元,主要用于缴纳乡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支出103,759.62元,主要用于缴纳退休人员职业年金; “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支出1,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基层治理专干补助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540,124.00元,主要用于发放遗属补助支出; “2081104残疾人康复”支出1,188.00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康复事业支出; “2081199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支出7,100.00元,主要用于残疾人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92,434.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1%。其中: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77,850.61元,主要用于缴纳乡行政单位干部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20,574.95元,主要用于缴纳乡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48,300.08元,主要用于缴纳乡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支出40,308.91元,主要用于缴纳乡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大病医疗补充保险支出; “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支出5,4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664,905.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7%。其中: “2110199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支出664,905.57元,主要用于乡规环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心基本支出,包含职工工资津补贴奖金、办公费等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68,85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1%。其中: “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支出73,588.00元,主要用于乡综合行政执法队基本支出,包含职工工资津补贴奖金、办公费等支出; “2120303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40,000.00元,主要用于磨皮大寨特色养殖小区道路硬化支出; “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支出145,263.00元,主要用于小石缸村大石缸下寨公厕及停车场建设支出; “21299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支出210,000.00元,主要用于“多归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8,343,498.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26%。其中: “2130104事业运行”支出3,091,675.66元,主要用于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基本支出,包含职工工资津补贴奖金、办公费等支出; “2130120稳定农民收入补贴”支出1,839,6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烤烟特需品种补助; “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支出200,000.00元,主要用于烤烟工作经费支出; “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442,962.88元,主要用于林业管护人员工资支出; “2130234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3,350.00元,主要用于林草项目工作经费支出; “2130306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支出294,660.00元,主要用于水库管理人员工资支出; “2130315抗旱”支出330,000.00元,主要用于抗旱工作经费支出; “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704,000.00元,主要用于红星村扒拉黑小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支出; “2130505生产发展支出”支出5,546,000.00元,主要用于磨皮大寨乡村振兴旅游示范村建设经费支出; “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支出145,635.89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工作经费支出; “213070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5,745,614.42元,主要用于村组干部工资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4%。其中: “2200104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支出100,000.00元,主要用于“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22,08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1%。其中: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022,084.00元,主要用于缴纳乡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其中: “2240108应急救援”支出4,000.00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应急支出; “2240602森林草原防灾减灾”支出6,000.00元,主要用于林业工作经费支出; “2240703自然灾害救灾补助”支出20,000.00元,主要用于费贾多者人饮抽水站抗旱应急资金支出。 23.其他(类)支出9,347,668.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04%。其中: “2299999其他支出”支出9,347,668.18元,主要用于归还国资公司借款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60,000.00元,决算为291,007.0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000.00元,决算为281,007.0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6.56%,完成年初预算的62.4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1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44%,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6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91,007.0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000.00元,决算为281,007.0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4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1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压缩了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60,978.38元,下降17.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60,989.38元,下降17.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1.00元,增长0.1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压缩了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人民政府烤烟生产、森林防火、乡村振兴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人民政府调研、视察、督查、促生产、创科技、测量、试验、示范、考核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人民政府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78,776.90元,比上年减少802,919.25元,下降40.52%,主要原因是按照保工资、保稳定、保运转的原则,统筹安排使用各项资金,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2023年6月财政所由参公事业单位改革为非参公事业单位。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14,156.83元、水费14,000.00元、电费25,000.00元、差旅费128,975.00元、会议费178,218.00元、公务接待费10,000.00元、工会经费22,400.00元、福利费26,000.00元、其他交通费227,1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4,173.08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38,753.99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人民政府资产总额17,830,726.63元,其中,流动资产1,818,454.20元,固定资产16,012,272.4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86,100.3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54,965.65元,主要原因是根据资产系统调整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2,315.8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2,315.89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以外发生的各类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270075620111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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