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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42700756201000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人民政府 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平甸乡人民政府团结和带领全乡各族人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既定目标任务,按照高质量跨越发展的要求,迎难而上、扎实工作,实现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平甸乡政府工作职能定位在以下六个方面:一是贯彻执行法律政策,不断推进民主建设。二是加快发展农村经济,切实增加农民收入。三是推行政务公开,扩大农民的知情权与参与权。四是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创造良好发展环境,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推进政务、村务公开;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管理,及时上报和处理重大社情、疫情、险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五是积极发展公益事业,提供公共服务保障。六是大力加强综合治理,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党群服务中心 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综合行政执法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人民政府 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党群服务中心 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综合行政执法队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7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1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8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4人(离休0人,退休44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7人。 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调结构、促转型,产业发展稳步迈进。农业产业增量提效。持续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突破发展,全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在稳面积、提单产两手发力,实施玉米单产提升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农文旅融合活力倍增。以实施文旅项目为抓手推动文旅产业发展取得新突破,完成磨皮村农文旅融合发展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磨皮大寨乡村振兴旅游示范村项目和白鹤村绿美乡村项目建设,费贾村、红星村农特产品交易市场投入运营。抓经济促发展卓有成效。全力推进抓经济促发展工作,盘清乡情“五本账”,紧盯“四抓”精准发力,经济运行态势向好、韧性增强。 2.坚持抓项目、扩投资,发展活力不断涌进。始终牢固树立“抓项目就是抓经济,谋项目就是谋发展”理念,重点项目建设快速推进。交通条件持续改善,开展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水利基础不断夯实,推进阿者河水库工程建设,实施宁河鱼则拉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 3.坚持补短板、强弱项,乡村振兴纵深推进。持续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扎实做好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脱贫群众“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持续巩固,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建立健全产业帮扶稳定利益联结机制,优化新型经营主体。强化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管理,争取衔接资金,实施项目建设。 4.坚持提品质、优环境,生态建设强力挺进。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强化林长制、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推进各项保护措施,有效保护生态资源。强化林草湿地资源管理工作,认真落实“清风行动”。扎实推进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年内未发生森林火灾。坚决守护好饮用水安全“生命线”,完成锅底塘、平掌地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积极发展绿色农业、设施农业,抓实土壤污染源管控行动,推进农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守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5.坚持办实事、惠民生,群众福祉持续增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扎实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严格落实控辍保学责任,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向常态清零转变,争取相关部门、企业和社会团体捐资捐物。稳步推进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拓展新爱国卫生成果。落实稳就业保就业部署,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持续推进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加大城乡社会救助力度,持续深化殡葬改革,加强殡葬服务能力提升。扎实做好“一老一小”关心关爱工作,积极构建乡村两级联动、志愿服务者积极参与的服务保障体系。 6.坚持防风险、守底线,社会治理有效促进。持续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平甸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紧扣“八五”普法重点任务,扎实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深入推进乡村两级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和“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有效调处矛盾纠纷,风险防控持续有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多点发力加强宣传教育。坚决打好禁毒防艾人民战争。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突出道路交通、消防、畜牧行业等重点领域和关键部位隐患排查治理,无重特大事故发生,全乡安全生产形势趋稳向好。健全公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做好防汛抗旱、森林草原火灾防范、消防救援、防震减灾和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全力守护“舌尖上的安全”,进一步提升安全水平。 7.坚持优作风、增效能,自身建设全面跟进。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紧盯政府债务化解、政府资金管理、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定不移转作风促发展,扎实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完成呆账坏账催收核销;全面推进10个村“清廉单元”建设,创建磨皮、桃孔、红星、白鹤等一批具有辨识度的“清廉村居”。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人民政府2024年度收入合计26,317,947.7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317,947.72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7,570,616.42元,下降40.0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7,520,616.42元,下降39.97%;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50,000.00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24年项目资金减少了15,160,136.52元,包括平财字〔2023〕3号平甸乡归还原清理农村合作基金会借款专项资金9,347,700.00元、新财农〔2023〕2号平甸乡磨皮大寨乡村振兴旅游示范村建设项目资金5,546,000.00元、新财字〔2023〕1号平甸乡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4,000.00元、新财农〔2023〕35号平甸乡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5,600.00元、新财农〔2023〕2号平甸乡红星村扒那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资金400,000.00元、新财字〔2023〕330号平甸乡2022年“2260”高端特色烟叶开发补助资金1,146,200.00元、新财字〔2023〕324号平甸乡2021年第一期“2260”高端特色烟叶开发补助资金693,4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人民政府2024年度支出合计26,317,947.72元。其中:基本支出14,229,577.63元,占总支出的54.07%;项目支出12,088,370.09元,占总支出的45.93%;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7,570,616.42元,下降40.0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410,479.90元,下降14.49%;项目支出减少15,160,136.52元,下降55.64%;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一是财政国库资金调度困难,事业单位人员绩效工资等未能足额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同比减少1,263,655.51元,下降8.75%;商品和服务支出同比减少363,348.52元,下降26.19%;二是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减少,加上部分项目资金未能及时保障支出,项目支出减少15,160,136.52元,下降55.64%。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229,577.6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205,537.33元,占基本支出的92.8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24,040.30元,占基本支出的7.2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088,370.0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新财字〔2024〕1号村组干部岗位补贴项目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目经费支出4,416,565.00元,主要用于村组干部岗位补助和绩效工资。 2.新财农〔2024〕2号、新财字〔2024〕14号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目经费支出3,400,000.00元,主要用于平甸乡2024年提前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包括者甸村百合鲜切花种植示范基地建设、磨皮村农文旅融合发展基础设施提升改造、桃孔村委会食用菌示范基地大棚等设施建设、费贾村多者小组民族团结示范项目建设。 3.新财字〔2024〕1号平甸乡磨皮村白克、沙迷达小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00,000.00元,主要用于平甸乡磨皮村白克、沙迷达小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人民政府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729,427.7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76%。与上年相比减少16,676,639.34元,下降39.33%,完成年初预算的116.8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558,964.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38%,完成年初预算的124.71%。主要用于: “2010108”代表工作支出57,721.00元,用于县乡人大代表活动调研经费; “2010199”其他人大事务支出50,000.00元,用于2023年欠拨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经费白鹤村石头村大寨排污沟建设经费; “201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0,000.00元,用于欠拨2022年县政协提案办理专项经费白鹤村汉科甲山小组养殖扶持经费; “2010301”行政运行4,828,011.10元,用于政府机关人员经费和机关运转经费支出; “2010350”事业运行支出863,646.81元,用于2024年事业综合绩效考核奖及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0650”事业运行支出69,262.41元,用于财政所事业人员经费支出; “2011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00,000.00元,用于“清廉单元”创建、纪检监察及其他工作经费; “20129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167.00元,用于2024年8至12月西部计划志愿者市级补助资金; “2012999”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9,762.50元,用于2024年8月至12月西部计划志愿者地方项目省级补助资金; “2013150”事业运行支出220,652.88元,用于乡综治中心人员经费支出; “2013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02,080.00元,用于农村困难党员关爱行动补助资金支出; “2013299”其他组织事务支出30,800.00元,用于春节、七一慰问困难党员支出及党建工作经费支出; “2013405”华侨事务支出20,000.00元,用于2022年华侨事务专项经费贾村“侨胞之家”建设资金; “2013650”事业运行支出569,916.48元,用于乡党群众服务中心人员经费支出; “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2,944.16元,用于乡可用财力解决基础设施及办公经费不足资金支出;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述经费支出中新财字〔2024〕171号2024年事业综合绩效考核奖经费项目资金649,439.00元、2024年公务员综合绩效考核奖经费249,993.00元、新财字〔2024〕47号“清廉单元”创建、纪检监察及其他工作经费193,220.00等不在年初预算范围内。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35,031.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1%,完成年初预算的56.11%。主要用于: “2070109”群众文化支出172,912.70元,用于乡宣传文化服务中心人员经费支出; “2070111”文化创作与保护支出20,000.00元,用于文化人才专项资金支出; “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42,119.20元,用于“三馆一站”免费开放中央及省、市、县级补助资金;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机构改革撤销宣传文化服务中心,工资支出于9月份合并到党群服务中心核算,故变动较大。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66,424.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3%,完成年初预算的67.99%。主要用于: “2080109”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388,441.35元,用于乡社保中心人员经费支出;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6,880.00元,用于行政单位退休干部办公经费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74,876.92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77,251.00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补助; “2081104”残疾人康复支出270.00元,用于残疾人康复及事业经费;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机构改革撤销社保中心,工资支出于9月份合并到党群服务中心核算,故变动较大。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68,416.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4%,完成年初预算的97.41%。主要用于: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51,768.07元,用于行政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48,504.29元,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40,790.64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缴费补助;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5,543.52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810.00元,用于市级补助村组其他人员补助;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增减变动导致预决算存在差异。 10.节能环保(类)支出409,780.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9%,完成年初预算的63.81%。主要用于: “2110199”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409,780.83元,用于乡规划和环境保护中心人员经费支出;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机构改革撤销规划和环境保护中心,工资支出于9月份合并到农业农村发展中心核算,故变动较大。 11.城乡社区(类)支出603,345.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4%,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7%。主要用于: “2120199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593,345.53元,用于乡行政综合执法队人员经费支出; “2120399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0,000.00元,用于小石缸村垃圾填埋场建设资金;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机构改革将撤销单位人员工资、福利费、办公费等支出于9月份合并到行政综合执法队核算。 12.农林水(类)支出12,277,265.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72%,完成年初预算的138.55%。主要用于: “2130104”事业运行支出2,968,275.02元,用于乡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人员经费; “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84,800.00元,用于2024年水库坝塘管护人员补助经费; “2130120”稳定农民收入补贴支出78,025.00元,用于其他村(社区)、小组干部待遇补助; “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支出376,700.00元,用于2022年“2260”高端特色烟叶开发补助资金; “2130126”农村社会事业支出4,000.00元,用于2020年至2022年农村厕所革命奖补专项资金; “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855,687.12元,用于2023、2024年度省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 “2130234”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59,497.00元,用于2023年森林防火“三三制”市级补助经费; “2130599”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3,400,000.00元,用于024年提前下达中央财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213070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4,450,281.13元,用于村组干部岗位补贴、其他人员补助、一次性离任补助等;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了新财农〔2024〕2号、新财字〔2024〕14号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目经费支出3,400,000.00元及2024年机构改革将撤销单位人员工资、福利费、办公费等支出于9月份合并到农业农村发展中心核算,故变动较大。 13.交通运输(类)支出434,47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9%,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 “2140106”公路养护支出434,475.00元,用于2021年度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省市级补助资金;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了新财字〔2024〕7号平甸乡2021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省市级补助资金434,475.00元不在年初预算范围内。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95,24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7%,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 “2200106” 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支出95,248.00元,用于2021—2022年耕地流出整改补助经费;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了新财字〔2024〕127号平甸乡耕地流出项目整改经费95,248.00元不在年初预算范围内。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12,47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6%,完成年初预算的67.38%。主要用于: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812,476.00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库款保障不足,导致2024年7月至2024年12月住房公积金支出压转到2025年,故变动较大。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68,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6%,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 “2240703”自然灾害救灾补助支出68,000.00元,用于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费贾村弯子组人饮管网建设资金及2024年市森林草原火灾救灾补助经费;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了新财建〔2024〕20号、21号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费贾村弯子组人饮管网建设资金及2024年市森林草原火灾救灾补助经费68,000.00元不在年初预算范围内。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4,000.00元,决算为320,640.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9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9,633.73元,下降10.1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4,000.00元,决算为320,640.8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117.0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9,633.73元,增长14.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000.00元,下降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0元,下降1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4,000.00元,决算为320,640.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9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9,633.73元,下降10.1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4,000.00元,决算为320,640.8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117.0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是因为烤烟生产、森林防火、乡村振兴等工作下村次数增多导致机车修理费、燃油增加,故支出增加。 2.公务接待费支出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是因为2024年严格控制接待费,招商引资客商减少,故支出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9,633.73元,增长14.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000.00元,下降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0元,下降1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因为烤烟生产、森林防火、乡村振兴等工作下村次数增多导致机车修理费、燃料费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是因为2024年严格控制接待费,招商引资客商减少,故支出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烤烟生产、森林防火、乡村振兴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人民政府部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84,040.30元,比上年减少194,736.60元,下降16.52%,主要原因是2024年相关费用因国库保障不足,故支出也随之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45,571.74元、水费20,374.20元,电费14,649.36元,会议费112,874.00元、差旅费83,91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8,293.90元、其他交通费用230,250.00元、工会经费20,000.00元、劳务费138,117.10元方面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人民政府部门资产总额15,801,785.58元,其中,流动资产845,955.02元,固定资产14,955,830.5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79,199.7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02,446.9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出租梭克水库使用权(所有权不属于乡政府),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0,00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1,960.8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8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5,080.8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270075620111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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