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直达资金使用情况 新平县财政局根据直达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要求,及时将直达资金分配及支付情况导入监督平台,建立和完善工作台账,全面反映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受益企业及个人情况,确保直达资金落地见效。 一、2022年度直达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2月末,新平县收到2022年直达资金33756.33万元,财政部门共计下达26105.18万元,下达率77.33%,未下达7651.15万元,主要是农田建设补助资金3844.15万元,目前项目处在项目前期阶段待完成项目入库评审后才能下达,农业生产发展资金3051万元,该项资金为耕地地力保护资金,需到6月份通过财政专户一次性进行支付。项目单位实际支出10284.43万元,主要是一般性转移支付用于三保支出7311.02万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894.35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经费900万元等,支出进度30.5%,超序时进度13.8个百分点。 截至2022年2月末,收到参照直达资金1834.45万元,财政部门下达207.05万元,下达率11.3%,未下达1627.4万元,主要原因是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项目还未通过入库评审,资金无法下达,项目单位实际支出167.05万元,支出进度9.1%。 二、历年直达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底共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直达资金1789.2万元,2月份已支付353.76万元,余额1435.44万元。结转参照直达资金342.56万元,2月份已支付296万元,余额46.56万元。
新平县财政局 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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