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直达资金使用情况 新平县财政局根据直达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要求,及时将直达资金分配及支付情况导入监督平台,建立和完善工作台账,全面反映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受益企业及个人情况,确保直达资金落地见效。 一、2022年度直达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3月末,新平县收到2022年直达资金40830.96万元,财政部门共计下达40830.96万元,下达率100%。项目单位实际支出15099.07万元,主要是一般性转移支付用于三保支出8813万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1345.31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经费1700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1098.09万元等,支出进度37%,超序时进度12个百分点。 截至2022年3月末,收到参照直达资金100万元,财政部门下达100万元,下达率100%,项目单位实际支出0万元,支出进度0%,主要是因该笔资金需经采购程序进行支付。原参照直达资金林业草原保护恢复资金1734.45万元调整为直达资金进行统计计算。 二、历年直达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底共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直达资金1789.2万元,3月份已支付372.25万元,余额1416.95万元。结转参照直达资金342.56万元,3月份已支付296万元,余额46.56万元。
新平县财政局 202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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