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确保劳动者按时足额拿到工资,新平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加大惩治涉嫌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力度,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2020年3月份我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向公安机关移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2件。

2020年3月份,新平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2起举报投诉反映拖欠工人工资,拖欠数额较大,且无法联系和找到包工头。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受理立案后,通过投诉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和调查笔录,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初步认定两起投诉案件共涉及拖欠27名工人15.4791万元工资。调查取证期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人员多次联系两个涉事包工头均未果。
经调查终结,新平县人社局分别于2020年3月17日和3月18日下达了2份《拒不支付劳动报酬限期整改指令书》(新人社令字〔2020〕1号和新人社令字〔2020〕2号),责令涉事包工头于送达指令书之日起3日内足额支付所拖欠工人的劳动报酬。整改期满后两个涉事包工头均未履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已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其行为已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2020年3月26日经报新平县人社局负责人批准,移交新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立案侦查,目前,县公安局已作出立案决定。
新平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股 郭磊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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