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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8日,古城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合街道办事处成功调处一起因大戛高速公路建设征用土地引发的信访案件,依法保障了国家重点项目工程的顺利实施,有效维护了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 2016年8月,由于国家建设大开门至戛洒高速公路征占了昌源社区丫租小组居民魏某的部分土地。在此过程中,由于魏某的妻子患病在昆明住院,他本人无法到现场亲自丈量自家的土地,只好委托其哥哥代为丈量,当时魏某对土地征用丈量的面积、果树的数量等无异议,2017年6月在兑付补偿款的过程中,魏某认为小组集体不应该扣留修建机耕路土地部分款项,多次与昌源社区、丫租小组引发矛盾,并几次到施工现场阻挠,昌源社区多次调解未果。2017年12月28日,魏某写信到省信访局反映情况,在接到省信访局批转件后,古城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要求古城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合街道信访办处理该信访案件。2018年1月17日,古城街道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组织工作人员到纠纷现场进行实地调查、了解,通过调解工作人员走访有关知情人,并调阅相关证据后得知:2013年10月丫租小组为了方便农户到田间耕种,通过召开户代表会议的方式决定,如果修机耕路占用农户土地面积超过50平方米,超过的部分用小组集体的机动土地调补,不超过50平方米的属于农户自愿提供,小组不作任何补偿。魏某家由于占用较多,丫租小组于2013年就用集体的机动土地做了调补,本次征地小组扣除了50.5平方米的土地补偿费,引发了魏某的不满。在多方调查了解实情的基础上,调解工作人员向小组与农户双方当事人详细讲解了《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及《新平县土地征用相关政策解答》中的相关法律条款,坚持法与情结合的原则做丫租小组与魏某双方的思想工作,本着案结事了的原则,考虑到魏某妻子患重病的实际,在调解工作人员依法依理的耐心疏导下,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一、本次涉及共征用魏某家的土地面积为225.5平方米,扣除小组调补给魏某家175平方米的机动田的面积,剩下的50.5平方米的土地补偿费金额共计人民币6666元兑付给魏某;二、协议签订后双方自愿不再因此事引发新的矛盾。 至此,这起因土地征用引发的信访案件,在古城街道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得到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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