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流域综合规划审查 办事指南 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水利局 2016年09月10日发布 云南省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简版)
BSZN-1014400-2016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流域综合规划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适用于新平县流域范围内,本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权限内待规划审批的所有江河流域综合规划(含专项规划)项目。 二、审批条件 1、水工程建设规划、任务符合防洪规划的总体要求; 2、建设规模等级(别)和标准符合《防洪标准》及其他有关技术和管理规定的要求; 3、不影响其他水工程,或者有消除影响的补救措施; 4、水工程建设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之一的,审查签署机关应当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并下达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不予签署通知书。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新平县政务服务大厅(新平县太平路45号); 办事窗口:县水利局设在政务中心的受理窗口;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申请材料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流域综合规划审查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 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份数 | 材料形式 | 要求 | 1 | 水工程建设项目审查申请报告和规划同意书申请表 | 原件 | 2 | 纸质 | 按规定填写完整 | 2 | 水工程项目流域综合规划论证报告 | 原件 | 1 | 纸质 | 含编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 3 | 与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签订的有关协议 | 原件 | 1 | 纸质 | | 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 -
审批时限
法定期限:1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3个工作日。 六、审批收费及依据 收费项目:不收费。 七、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流域综合规划审查批复文件; 送达方式:直接领取; 地址:县政务服务大厅一楼水利局窗口(新平县太平路45号)。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电话:0877—7015338,0877—7023091; 地址:县政务服务大厅一楼(新平县太平路45号)、新平县桂山路95号县水利局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877—7771541,12310; 地址:新平县第三纪工委(新平县农业局四楼) 九、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 下载地址:新平县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www.xinping.gov.cn); 直接领取:受理窗口; 网上服务大厅地址:http://www.xinping.gov.cn—“服务大厅”—“行政许可事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流域综合规划审查”—“在线办理”—“新平县水利局在线申报平台”。
附件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流域综合规划审查办事流程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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