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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批办事指南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7-11-03 17:11   点击率:42打印】【关闭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批

办事指南


 

云南省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简版)



BSZN—1024300—2016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批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新平县境内主要江河的主要河段内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其中属于流域机构管辖的由县级初审后报市、省和流域机构审查)。

  1. 审批条件

1、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符合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治导线规划、岸线规划、河道整治规划等水利规划;

3、不防碍行洪、降低河道泄洪能力;

4、对堤防、护岸和其它水工程安全的没有影响;

5、不妨碍防汛抢险;

6、建设项目防御洪涝的设防标准与措施适当;

7、不影响第三人合法的水事权益;

8.符合其它有关规定和协议。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新平县政务服务大厅(新平县太平路45号)

办事窗口:县水利局设在政务中心的受理窗口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1. 申请材料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批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材料名称

原件/                      复印件

份数

材料形式

要求

批准阶段

1

洪水影响评价申请书

原件

4

纸质

按规定填写完整

2

建设项目建设依据文件

原件

4

纸质

按规定

3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其中在蓄滞洪区内建设的油田、铁路、公路、矿山、电厂、电信设施和管道,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应当包括建设单位自行安排的防洪避洪方案)

原件

9

纸质

按规定

4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图)

原件

1

纸质

按规定

5

涉及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协调意见书或承诺书

原件

1

纸质

按规定填写完整

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

五、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现场勘查时间、相关报告审查和申请人(单位)修改、完善报告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六、审批收费及依据

收费项目:不收费。

七、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批复文件

送达方式:直接领取

新平县太平路45号县政务服务大厅一楼水利局窗口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电话:0877—70153380877—7023091

地址:新平县太平路45号县政务服务大厅一楼、新平县桂山路95号县水利局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877—777154112310

地址:新平县第三纪工委(新平县农业局四楼)

九、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

下载地址:新平县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www.xinping.gov.cn

直接领取:受理窗口

网上服务大厅地址:http://www.xinping.gov.cn—“服务大厅”—“行政许可事项”—“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查”—“在线办理”—“新平县水利局在线申报平台”


附件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查办事流程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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