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事项服务指南 新平县平甸乡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8日发布 《云南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服务指南 一、受理范围 依法生育一个子女,自愿放弃再生育的(指子女在2016年01月01日之前出生且只生育过一个子女的夫妻),之后生育子女的不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二、办理程序 1、到男方或女方户口(或单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申请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 2、男女双方和单位或村(居)委会在《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上签名或签署意见,并加盖手印、公章; 3、报乡计生办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县卫计局审核并给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玉溪市新平县古城街道纳溪社区纳溪村298号办公大楼二楼计生办 办事窗口:玉溪市新平县古城街道纳溪社区纳溪村298号文化大楼二楼计生办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申请材料 1、本人自愿提出申请; 2、夫妻双方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填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初审并加盖公章、男女双方签章; 3、夫妻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4、夫妻双方二寸合影照3张、小吋近照各1张。 五、服务时限 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六、服务收费 本公共服务事项不收费 七、办事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 送达方式:直接领取 玉溪市新平县古城街道纳溪社区纳溪村298号文化大楼二楼计生办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电话:0877-7018632 咨询地址:玉溪市新平县古城街道纳溪社区纳溪村298号文化大楼二楼计生办 监督电话:0877-7717040 投诉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纪律检查委员会 九、文书表单 直接领取:受理窗口。 十、本服务指南已经县政府审改办审核通过。服务指南的调整、修改必须经县政府审改办审核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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