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服务指南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7-12-27 09:12   点击率:51打印】【关闭

 

新平县平甸乡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发布

附件4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

服务指南

 


平甸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服务指南

 

一、受理范围

辖区内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

二、办事条件

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长期投资经商和务工的外来人员的未成年子女。参保人员不再区分农村和城镇居民,不受户籍限制。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玉溪市新平县古城街道纳溪社区纳溪村298号政府大楼为民服务大厅

办事窗口:玉溪市新平县古城街道纳溪社区纳溪村298号政府大楼为民服务大厅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申请材料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服务办理材料目录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纸质/电子文件

份数

备注

1

新平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原件

纸质

1

2

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原件(核验)、复印件(留存)

纸质

1

3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IC卡

原件(核验)、复印件(留存)

纸质

1

4

云南省生育服务证

原件(收取)

复印件(留存)

纸质

1

新生儿办理的

5

父母双方医保卡

原件(收取)

复印件(留存)

纸质

1

新生儿办理的

6

出生证

原件(收取)

复印件(留存)

纸质

1

新生儿办理的

五、服务时限

资料齐全现场即可办理。

六、服务收费

本公共服务事项不收费

七、办事结果及送达方式

办事结果:窗口人员对申请人递交的纸质材料进行核验,符合要求的,出具结果文书或证照;不符合要求的,当场告知原因并出具《不予受理回执》或《材料补正告知书》

送达方式:直接领取

玉溪市新平县古城街道纳溪社区纳溪村298号政府大楼为民服务大厅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电话 0877-7717030,监督电话 0877-7717040  

咨询及投诉地址:玉溪市新平县古城街道纳溪社区纳溪村298号政府大楼为民服务大厅政府

九、文书表单及服务指南

    直接领取:受理窗口。

十、本服务指南已经县政府审改办审核通过。服务指南的调整、修改必须经县政府审改办审核同意。

  ZCECVOO41UN_5B%(8{]XR7Q.png

上一篇:平甸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服务指南
下一篇:《就业创业登记证》办理事项服务指南

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7011521   联系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平山路42号

滇公网安备 53042702000008号 备案号:滇ICP备05002587号    网站标识码:5304270007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