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平甸乡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8日发布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服务指南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服务指南 一、受理范围 本服务事项适用于具有本地户籍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申请享受。 二、办事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特困人员中的未成年人,符合孤儿养育政策的,按照孤儿保障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玉溪市新平县古城街道纳溪社区纳溪村298号政府大楼为民服务大厅 办事窗口:为民服务大厅民政窗口 办公时间:星期一到星期五: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除法定节假日) 四、申请材料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 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份数 | 新办 | 1 | 书面申请书 | 原件 | 一式两份 | √ | 2 | 申请人身份证、户口册复印件、大一寸照片两张 | 复印件 | 一式两份 | √ | 3 | 特困人员供养审批表 | 原件 | 一式两份 | √ | 4 | 残疾证 | 复印件 | 一式两份 | √ | 5 | 父母死亡证明(孤儿) | 原件 | 一式两份 | √ | 6 | 申请人银行账号 | 复印件 | 一式两份 | √ |
五、服务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1个工作日 六、服务收费 本公共服务事项不收费 七、办事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即救助 送达方式:账号发放(信用社代发)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电话 0877-7010233,监督电话 0877-7717040咨询地址:玉溪市新平县古城街道纳溪社区纳溪村298号政府大楼为民服务大厅 投诉地址:玉溪市新平县古城街道纳溪社区纳溪村298号政府大楼为民服务大厅中共平甸乡纪律检查委员会 九、文书表单及服务指南下载 直接领取:受理窗口。 十、本服务指南已经县政府审改办审核通过。服务指南的调整、修改必须经县政府审改办审核同意。 ![O_[@T44ER]{5(A}W_KS[86N.png O_[@T44ER]{5(A}W_KS[86N.png](/r/cms/xpxzfxxgk/201712/27093408n6bj.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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