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机构职能

新平县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内设机构及下属 事业单位职能职责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0-07-29 17:07   点击率:242打印】【关闭

新平县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内设机构及下属

事业单位职能职责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纪检监察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办文办会、综合协调、催办督办等政务工作;负责电子政务、信息公开、机要保密、人事、对外交流、宣传培训、档案、信访、车辆调度管理、后勤等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落实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对本部门工作目标考核等。

(二)工业和技术创新股。研究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提出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的对策措施,拟订全县工业和信息产业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拟订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的实施意见和有关行业准入条件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工业、信息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投资政策建议;拟订工业投资及工业重大建设项目规划;按规定权限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登记备案、审核工作;协调并推动重大工业建设项目的实施;指导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和质量管理工作,编制并实施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及新产品开发计划;拟订并实施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重大技术引进消化吸收政策措施;负责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认定和评价企业技术中心,负责有关新产品、新技术鉴定的监管;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培育工业品牌,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负责蔗糖、造纸、包装、食品、药品等行业生产领域管理;承担行业发展监测分析,提出行业发展报告和建议;拟订促进行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专项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点问题并提出相应建议;负责盐业行业管理及食盐专营工作;负责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行业管理;承担原材料工业发展监测分析,组织实施原材料工业经济技术政策和技术标准;负责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相关工作;负责通用机械、专用设备、电子信息设备、汽车及新能源汽车、农用机械、轨道交通机械等行业管理;提出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的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承担装备工业发展监测分析,编制专项发展规划,研究产业政策,提出行业发展报告和建议;负责工业项目产业政策的审查把关;指导工业园区发展,推进工业园区建设,承担工业园区发展监测分析;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职能;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业务办理和行政审批事务综合协调工作;负责行政许可事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统一收件、办理、送达和审核上报工作;协调和管理本部门的政务服务工作;统筹协调工业和信息化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检查、统计、运行,参与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统筹协调防汛抗旱中通讯应急安全和水电站汛期安全检查;负责煤炭行业监督管理,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民爆行业生产、储存环节管理;负责制定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做好数字经济发展评估工作;负责推进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负责信息产业建设项目管理,完善基础设施,夯实数字经济发展基础;负责无线电监督管理,组织无线电管理法规的宣传、贯彻;负责无线电台站(网)设置、组网、布局申请初审,管理台址资源;协调无线电通信应急保障;配合开展无线电管理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综合治理和协调保护工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受理无线电干扰投诉,维护空中电波秩序。

(三)经济运行和节约能源股。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化产业运行态势,分析行业发展形势并发布有关信息;拟订行业经济运行调控方案,提出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提出综合平衡调配运行要素的意见建议;监测分析工业物流企业运行态势,指导和推进工业物流企业发展。负责电力运行监测、预测和协调工作,提出电力运行的政策措施建议;监管电网调度,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工作;协调解决电网运行中的有关问题;承担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推进电力工业结构调整。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规划,负责能源节约、工业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和工业节水工作;制定工业、信息产业的能源节约年度节能计划;承担工业企业的节能目标考核工作;负责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组织实施行业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及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承担工业行业节能产品领跑者工作;负责行业节能监察工作,组织开展行业节能宣传、培训;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促进政策;组织协调行业资源综合利用的重大示范工作;负责报废汽车回收监督管理。

(四)中小企业股。落实国家、省、市民营经济、中小企业法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全县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法规政策并推进落实;指导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负责民营经济、中小企业的运行监测和统计分析,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提出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社会化服务体系、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建议并推动体系建设;负责安排民营经济发展扶持专项资金;负责民营经济、中小微企业发展融资促进工作;负责企业上市培育;指导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素质提升培训、公共信息、融资担保、技术创新的平台建设;协调处理非公有制经济经营者投诉、信访问题的协调解决,维护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经营者合法权益;组织协调、监督检查企业治乱减负工作。

(五)科技股。负责拟订全县科技创新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推动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统筹协调全县农业、工业和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创新工作,推进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产业化;编制县级科技经费预决算,管理县级各项科技创新经费;指导农村科技进步和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制定科研条件保障方面的政策和规划;推动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指导科技成果转化,组织科技型企业和科技创新平台和科技孵化平台认定的申报,编制县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并实施管理;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县科技保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科技人才资源合理配置;参与制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培养和管理;负责归口管理全县高层次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工作;负责引进国内外智力工作;负责来新平工作的各类外国人才的审批、管理和服务,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的出国(境)培训交流工作;指导协调全县科技创新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县重大科技活动,组织实施科技宣传普及和教育工作。

 

新平县数字经济中心机构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数字经济、信息产业、无线电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数字经济、信息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具体措施办法。负责推进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协调解决传输网、移动通信网、物联通信网建设和互联网数据应用中存在的各项问题,指导通信运营商信息通信网络建设。负责夯实数字经济发展基础,协调发展数字服务型产业,促进数字产业化。负责协调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数字资源开发利用工作,参与数字经济发展评估,推广“互联网+“大数据+”、“智慧+”在各行业中的广泛应用,协调推进软件、系统集成、电子信息制造业及信息服务业发展协助做好无线电台(站)及无线电电磁环境管理相关工作完成县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新平县新型工业化办公室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新型工业化发展的方针政策,提出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的具体措施办法。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重点工业行业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加快重点产业发展步伐贯彻执行国家和企业技术进步政策,负责提出引导和支持全县工业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的有关政策措施,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新型工业化发展目标,负责提出年度推进计划和工作措施。负责向上争取新型工业化扶持奖励政策和资金,支持好县域工业企业发展,提出县财政安排的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建议。负责定期发布新型工业化发展信息指导工业企业按新型工业化要求推进技术和管理创新完成县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新平县煤炭管理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煤炭法》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煤炭、煤矿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负责拟订煤炭等重要能源管理办法行业管理规定和全县煤炭工业综合性市场运行规划,编制近期煤炭生产和供应调控配置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配合开展地方煤炭安全生产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地方煤炭工业发展规范地方煤炭生产经营秩序。负责协助查处和及时纠正煤炭安全生产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煤矿企业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负责为煤矿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技术指导、宣传教育培训信息等方面的服务完成县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上一篇:关于成立新平县实施补充耕地项目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下一篇:新平县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职能职责

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7011521   联系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平山路42号

滇公网安备 53042702000008号 备案号:滇ICP备05002587号    网站标识码:5304270007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