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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基本信息、主要职责、下属单位及联系电话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3-03-20 14:03   点击率:722打印】【关闭

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办公地址: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河滨路53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联系、咨询电话:0877—7011197

通讯地址: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河滨路53

邮政编码:653499

二、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二)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三)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

(五)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

(六)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

(七)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

(八)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参与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云南省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九)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

 (十)指导新平县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护标准。
    (十二)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林业资金安排建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十三)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协助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内设机构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办公电话:0877—7011197

(二)资源管理与防火股。办公电话:0877—70112577022215

(三)行政审批与政策法规股。办公电话:877—7011284

四、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8个。

(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营林工作站。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负责退耕(牧)还林还草工作。负责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负责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为全县造林绿化的实施、检查考核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撑服务工作。完成县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0877—70151927017078

(二)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县城面山森林资源管理所。负责制定和落实县城面山森林资源管护计划、措施,履行县城面山森林资源管护职责。负责组织实施人工造林及未成林造林地抚育,加快县城面山荒山绿化步伐。完成县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0877—7015270

(三)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县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有关林业和自然保护区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统一管理县级自然保护区。负责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区内自然环境和野生动植物等自然资源的保护、调查、监测工作,并建立档案。承担自然保护区的林政资源管理、森林防火、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及野生动物临时收容救治等工作。负责自然保护区内物种资源丧失、外来物种入侵防范和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负责开展自然保护知识宣传教育,在不影响自然保护区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前提下,协助开展利用科学研究、自然生态观光旅游等活动,指导实验区内的开发、旅游、经营等活动。协助有关机构开展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治理工作和野生动物肇事勘验、调查工作。完成县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0877—7013676

(四)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林政稽查大队。负责维护全县林区社会治安,保护森林动植物资源,维护木材流通秩序。负责管理大开门、三江口、曼兴三个木材检查站。承担查验木材运输、制止违法运输木材、维护木材流通秩序的责任。负责宣传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木材运输检查的法规、政策。完成县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0877—7012254

(五)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林业科技推广站。负责拟订全县林业科技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指导林业科学研究,促进林业发展。负责全县林业科技项目的立项、组织实施以及重大林业科技项目的指导和申报工作。负责林业科技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引进林业先进技术,示范推广新成果,促进林业科技成果转化。负责拟订全县林业技术人员培训计划和林业宣传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完成县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0877—7081052

(六)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林产工业管理站。负责全县林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森林资源开发利用、林产品加工、林产化工、林药、森林旅游、森林花卉、木浆造纸、森林野生菌和林业多种经营等的技术指导。负责林产品质量技术服务。负责指导木材节约代用和林产业的节能减排工作。负责森林资源资产、林业贴息贷款、林木权证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林业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完成县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0877—7011001

(七)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林木种苗管理站(加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站牌子)。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有关林木种苗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负责为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提供技术支撑。负责全县林木种质资源及林木新品种的收集、保存及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林木品种的引种、选育、审定和林木良种的繁育、推广工作。负责全县林木采种及良种基地的规划建设。负责指导全县林木种苗质量和生产经营活动。负责为全县林木种苗质量仲裁和质量鉴定提供技术支撑。完成县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0877—7011147

(八)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负责县域内森林和经果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为林业发展提供病虫鼠害防治检疫保障。负责森林病虫鼠害预测预报、基层森林病虫鼠害预测预报机构管理、森林病虫鼠害检疫工作。负责森林病虫鼠害防治检疫技术开发、试验示范与推广工作。负责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和森防检疫知识的培训推广,全面推进森防法制建设。完成县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0877—7019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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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7011521   联系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平山路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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