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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基本信息、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3-03-23 17:03   点击率:947打印】【关闭

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公地址: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振新路2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联系、咨询电话:0877-7011293

通讯地址: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振新路2

邮政编码:653400

二、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根据地方立法权限,代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五)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六)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七)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八)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县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新平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备案和监督管理。

(十)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抽样工作。组织指导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配合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依法处理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的咨询、投诉、举报。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管理商品条码;组织协调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应对工作;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五)负责专利执法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的专利执法工作。

(十六)负责组织食盐流通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七)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等工作。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

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全县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标准提高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县建设。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3.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5.提高服务水平。加快整合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价格举报专线。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三、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设1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统计、督查督办、新闻宣传、安全保卫、政务公开、信访、保密、建议和提案办理等工作;拟订市场监督管理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较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市场监督管理电子信息化建设工作。拟订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单位预算、决算,统筹安排和管理各项资金;负责单位财务、国有资产台账管理及内部审计等工作;承担专项经费和投资项目的申报、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行政性收入和罚没款收缴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装备配备工作;指导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承担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有关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日常工作。

办公电话:7011293

(二)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承担或参与市场监督管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法制工作相关制度和具体措施、办法;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组织开展市场监督管理领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执法证管理;承担行政处罚案件和重大决策的听证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负责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指导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审批;协调和管理新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工作;组织并指导实施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制度措施;承担指导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

办公电话:7017950

(三)行政执法大队。拟订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及稽查办案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组织查处有关违法行为;承担有全县性影响或上级交办的大案要案查办或督查督办工作;指导组织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

办公电话:7018511

(四)信用监督管理股。拟订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信息公示和信用分类管理工作,承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管理工作;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组织指导“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承担县级登记注册企业登记事项的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拟订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指导广告业发展工作;拟订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负责监督指导广告活动;负责组织监测各类媒体广告发布情况;协助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等官方标志保护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商标使用、印制和商标专利执法。

办公电话:7771505

(五)消费者权益保护股。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制度措施、规则指南;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拟订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协调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拟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开展消费维权体系建设;组织指导消费教育,引导健康消费,推动消费升级工作,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组织开展有关商品流通、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和有关专业市场规范管理工作;拟订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

办公电话:7017606

(六)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股。分析掌握生产、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生产、流通、食品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及食品生产者、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特殊食品生产、流通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并指导流通环节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组织食盐流通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生产流通环节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制定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组织排查风险隐患工作。

办公电话:7011136

(七)餐饮食品监督管理股。分析掌握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餐饮服务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餐饮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承担县级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拟订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承担新平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餐饮食品的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餐饮食品的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制定餐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组织排查风险隐患工作。

办公电话:7011807

(八)药品监督管理股。负责药品经营、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对药品流通领域安全进行全面监管和分析,提出改进和完善监管制度机制的建议;指导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监督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指导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药物滥用监测和评价工作;组织指导药品零售、使用环节现场检查,以及依权限对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备案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流通领域化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对化妆品安全进行全面监管和分析,提出改进和完善监督管理制度机制的建议;指导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实施,监督实施化妆品标准、分类规则和技术指导原则;组织指导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评价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经营、使用环节现场检查。负责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依职责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指导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评价工作;组织指导医疗器械零售、使用环节现场检查。组织实施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抽检;督促指导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安全评价分析,排查风险隐患工作。

办公电话:7010063

(九)质量监督管理股。拟订推进质量强县战略政策措施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质量激励制度措施,推进品牌建设工作;贯彻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和产品防伪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组织较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承担产品质量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负责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拟订地方计量检定规程、计量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商品计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组织实施认证、合格评定、认可和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负责对认证机构及认证活动、检验检测机构及检验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指导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并协助查处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协调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和改革工作。承担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联盟)标准相关工作;组织协调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管理商品条码;组织协调指导标准化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工业产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工业产品的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工业产品的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制定工业产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组织排查风险隐患工作。

办公电话:7771507

(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拟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章和制度并监督实施;监察、监督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进出口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

办公电话:777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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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7011521   联系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平山路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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