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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登记解除抵押登记办事指南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7-10-12 14:10   点击率:17打印】【关闭

抵押登记解除抵押登记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可以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登记业务。条件具备的,可以办理除进口机动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中型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登记业务。具体业务范围和办理条件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二、审批条件

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新平县新平大道24号

办事窗口:新平县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乘车方式:自行。

四、申请材料

抵押登记解除抵押登记业务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纸质/

电子文件

份数

备注

1

《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

原件

纸质

1

2

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

纸质

1

3

机动车登记证书

原件

纸质

1

4

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原件

纸质

1

属于抵押登记的

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复印。

五、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六、审批收费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七、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核发行驶证,签注机动车登记证书

送达方式:直接领取

新平县新平大道24号(新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电话:0877-7771961,监督电话:0877-7771951

咨询及投诉地址:新平县新平大道24号(新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

九、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

下载地址: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网站(车管业务)http://www.yxjjzd.gov.cn/

直接领取:车管所业务大厅咨询台、业务受理窗口

 

附件  抵押登记解除抵押登记办事流程示意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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