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新平县公安局    >    警务信息

《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初审办事指南(简版)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7-10-19 15:10   点击率:15打印】【关闭

《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初审办事指南

(简版)

 

一、受理范围

新平辖区内申请参加爆破作业人员培训的公民

 

二、审批条件

(一)新办(首次)、增项、到期复查的准予批准条件:

1、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2、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初中文化以上学历。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新平县新平大道29号(新平县公安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四、申请材料

《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初审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提交材

料名称

原件

/

复印件

/

份数

新办

到期

复查

依申请变更

(生产条件变更)

其他依申请变更

补证

依申请注销

1

《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申请表;

原件

1

2

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

复印件

1

3

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原件

1

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

 

五、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3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六、审批收费: 不收费

 

七、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初审

送达方式:直接领取

新平县新平大道29号(新平县公安局)

 

八、  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电话 0877-7013844,监督电话 0877-7015629

咨询及投诉地址:新平县新平大道29号(新平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警务督察大队)

 

九、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

下载地址: http://zwfw.yn.gov.cn/yxxp/project—新平县公安局—“《 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初审”

直接领取:受理窗口。

 

 

附件  《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初审办事流程示意图.docx

上一篇:《居住证》申领办事指南(简版)
下一篇: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部门领导职务一览表

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7011521   联系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平山路42号

滇公网安备 53042702000008号 备案号:滇ICP备05002587号    网站标识码:5304270007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