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申领办事指南(简版) 一、受理范围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 二、审批条件 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新平县公安局各派出所户籍窗口 办事窗口:各派出所户籍窗口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乘车方式:自行前往 四、申请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 (二)本人相片 (三)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四)就业证明或就读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五)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五、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六、审批收费 不收费 七、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发放《居住证》 送达方式:自行领取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电话 0877-6282063,监督电话 0877-7015629 咨询及投诉地址:新平县公安局办证大厅 新平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 九、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 下载地址:http://zwfw.yn.cn/yxxp /project——“新平县公安局” —— “《居住证》申领” 直接领取:受理窗口 网上服务大厅地址:http://zwfw.yn.cn/yxxp /project——“新平县公安局” ——《居住证》申领”。 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 附件:《居住证》申领办事流程示意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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