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身份证》申领办事指南(简版) 一、受理范围 户籍在本县的年满16周岁的公民 二、审批条件 持《户口簿》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新平县公安局各派出所户籍窗口 办事窗口:各派出所户籍窗口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乘车方式:自行前往 四、申请材料 (一)《户口簿》; (二)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五、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60日 承诺时限:60日 六、审批收费 领、换证20元/证 遗失补领或损坏换领40元/证 七、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签发《居民身份证》 送达方式:收到通知自行前往派出所领取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电话 0877-6282063,监督电话 0877-7015629 咨询及投诉地址:新平县公安局办证大厅 新平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 九、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 下载地址:http://zwfw.yn.cn/yxxp /project——“新平县公安局” ——“《居民身份证》申领”。 直接领取:受理窗口 网上服务大厅地址:http://zwfw.yn.cn/yxxp /project——“新平县公安局” ——“《居民身份证》申领”。 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 附件 《居民身份证》申领办事流程示意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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