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子女落户办事指南(简版) 一、受理范围 已经获得《收养证》的人员 二、审批条件 获得《收养证》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新平县公安局各派出所户籍窗口 办事窗口:各派出所户籍窗口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乘车方式:自行前往 四、申请材料 (一)填写《落户申请表》; (二)收养人书面申请; (三)《收养证》; (三)收养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五、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 六、审批收费 不收费 七、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被收养人落户 送达方式: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电话 0877-6282063,监督电话 0877-7015629 咨询及投诉地址:新平县公安局办证大厅 新平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 九、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 下载地址:http://zwfw.yn.cn/yxxp /project——“新平县公安局” —— “收养子女落户” 直接领取:受理窗口 网上服务大厅地址:http://zwfw.yn.cn/yxxp /project——“新平县公安局” ——“收养子女落户”。 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
附件: 收养子女落户办事流程示意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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