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兴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关于批准《建兴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工作询问办法》的决定 (2018年7月26日乡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第五次会议通过) 建兴乡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第五次会议,审议决定批准《建兴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工作询问办法》。 建兴乡人大主席团 2018年7月30日
建兴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工作询问办法 为加强建兴乡人大监督工作,更好地落实乡人大主席团组成人员的知情权和询问权,增强乡人大主席团的监督实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云南省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询问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工作询问是人大对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实施监督的法定形式。本办法所指的询问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专题询问,是乡人大主席团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地就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某一方面重点工作集中向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开展的专门询问活动。另一种是常规询问,是乡人大主席团组成人员在乡人大主席团会议上审议工作报告或议案时,向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领导人询问、了解相关情况的一种方式。常规询问安排在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领导人向乡人大主席团作工作报告后,时间30分钟左右,若有需要,则适当延长。 第二条 被询问人是指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负责被询问工作的相关领导。被询问报告人或部门负责人要本着对工作负责、对询问人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全面了解所分管工作,认真作答。 第三条 询问人是指乡人大主席团组成人员。乡人大主席团组成人员均有现场就会议内容进行询问的权利。主要询问人是联系询问工作(议题)有关的乡人大主席团组成人员,乡人大主席团组成人员要加强对询问内容的调查研究,全面了解询问所涉及工作的开展情况,在询问过程中,积极主动开展询问。 第四条 询问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突出重点、依法办事、讲求实效的原则。 第五条 询问为一事一问,询问事项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被询问单位时,应当分别进行询问,或者对承担主要职责的被询问单位进行询问。 第六条 询问采取现场面对面“一问一答”的方式进行。询问人提出问题应紧扣议题,突出重点,言简意赅,不讲套话。被询问人回答询问应全面详实,避免答非所问、照本宣科。询问人在听取回答后,可就同一问题补充询问,其他乡人大主席团组成人员也可就同一问题补充询问。 第七条 被询问人当场不能直接答复时,应当说明原因,在取得主持人同意后,可以在询问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 第八条 询问人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被询问单位应当按时如实提供。被询问单位未能提供询问人当场所需相关材料的,应当在询问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提供。询问的问题、要求提供的材料,如涉及国家重要秘密的,被询问人不便回答或不便提供,应当作出说明。 第九条 询问结束后,乡人大主席团要适时组织对询问的重要事项进行跟踪监督。 第十条 询问及答复情况,应当在询问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通过宣传栏、网络等形式向社会公开。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乡人大主席团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