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700432600101000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党的“三农”工作方针政策、战略规划,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有关政策措施。1.为农村合作经济健康发展提供管理保障。2.指导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农民负担管理、农村财务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管理、宅基地管理、农房调查监测管理、农机体系建设管理。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截至10月20日,全县土地经营权流转总面积达20.45万亩,占十四五目标任务72.00万亩的28.40%新增土地流转面积1.15万亩。共签订规范书面流转合同8,796份,涉及农户18,918户。 2.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指导和服务工作。截至10月20日全县12个乡镇(街道)受理农户宅基地申请168宗,完成农村宅基地审批18宗,1,821.40平方米;完成农村宅基地管理业务知识培训4期,共630人次。 3.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知识培训工作。开展了1期县级村(社区)干部培训班,培训村(社区)干部923人次,深入乡镇开展培训2期550人次;同时,依托县农广校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对全县部分乡镇(街道)村级农经员进行集体“三资”管理业务培训一期74人次。 4.督促经济合同录入工作。共发生经济合同199份,其中土地承包35份、工程建筑34份、房屋(资源)出租26份、合资合作15份、其他合同89份,涉及金额3,207.78万元;实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签订24份。 5.按时完成贫困村经济统计工作。根据统计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平掌、建兴、老厂3个乡36个贫困村2020年度的经济专项统计调查工作。 6.积极盘活资产,增加集体和居民财产性收入。截至10月20日全县历年共出借资金9.82亿元,尚未收回历年借款本金3.99亿元、利息7,227.83万元;前三季度收回利息1,554.01万元,新增本金6,205.00万元,收回本金5,160.00万元。 7.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有序发展。 截至2021年10月,农经部门备案的合作社128个。完成县级示范社认定9个,申报市级示范3个。累计认定县级示范社48个,市级示范社22个,省级示范6个,国家级3个。下达16.00万元扶持资金用于支持合作社能力提升和农经统计工作。支持新平大寨烟叶种植专业合作社烤房回烟棚建设,用于购买树脂瓦等投资7.00万元;支持新平他拉蔬菜专业合作社用于下他拉、罗锅底戛、下鲊马命小组片区河田机耕路建设,开挖机耕路长800.00米、宽6.00米,每米40.00元,安排资金3.00万元。支持新平竹民竹制品加工专业合作社扩建竹制品加工场地,用于搭建铝瓦、场地硬化,安排资金5.00万元。 8.加强家庭农场规范发展。 新增认定家庭农场81家,累计认定家庭农场684家。认定县级示范家庭农场14家,申报市级示范家庭农场6家,申报并认定小组示范家庭农场4家,累计认定县级示范家庭农场150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48家,认定省级示范家庭农场9家。全县完成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301家应用金融服务平台。 9.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强化“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监督管理,着力解决农民反映的突出问题。2021年没有发生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集资“四乱”行为,也未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 10.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文件精神,及时组织上报水稻、玉米、甘蔗等三个主要品种在耕、种、防、收四个环节的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储备。共上报面积96,315.00亩(耕28,080.00亩、种21,330.00亩、防28,774.00亩、收18,131.00亩)。 11.稳妥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工作。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印发了《新平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市分行开展“一部手机云企贷”推广运用工作,在新平县辖区内开展“地押云贷”、“裕农快贷”等农企、农户融资业务推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出的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业企业经依法流转起得的土地,用其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2021年10月13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平支行为玉溪橘之洲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办理了新平县第一家首笔“地押云贷”流动资金贷款92.80万元,将大大减轻农企和农户融资难的问题,进一步增强规模经营主体的融资能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事业人员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备注说明: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局没有“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的支出,故《“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530.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0.6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17.75万元,增长69.5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以下项目资金:1.2021年度培训各项业务培训及“三资”管理补助经费6.00万元;2.2021年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补助经费161.00万元;3.2021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土地延包试点项目补助资金6.20万元;4.2021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16.0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540.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2.58万元,占总支出的55.98%;项目支出237.90万元,占总支出的44.0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均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增加263.86万元,增长95.39%,主要是2021年项目支出增加2020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非贫困县)补助资金6.43万元、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15.00万元、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补助经费161.00万元、培训各项业务培训及“三资”管理补助经费2.08万元、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补助经费50.0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2.5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37万元,增长9.95%,主要是人员工资正常晋升所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92.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65%;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0.1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3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7.9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6.50万元,增长16,892.86%,主要原因是实施农村土地登记确权等项目导致增长,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培训各项业务培训及“三资”管理补助经费2.08万元,用于全县农经业务培训工作; 2.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补助经费161.00万元,用于开展土地测绘和登记颁证工作; 3.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非贫困县)补助资金9.82万元,用于完成股权设置及资产量化工作; 4.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15.00万元,用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补助; 5.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补助经费50.00万元,用于开展土地测绘和登记颁证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0.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64.17万元,增长95.61%,主要是2021年项目支出增加2020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非贫困县)补助资金6.43万元、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15.00万元、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补助经费161.00万元、培训各项业务培训及“三资”管理补助经费2.08万元、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补助经费5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局无此事项。 2.外交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局无此事项。 3.国防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局无此事项。 4.公共安全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局无此事项。 5.教育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局无此事项。 6.科学技术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局无此事项。 7.文化旅游体育传媒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局无此事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7%。主要用于工资和福利支出25.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60万元。 9.卫生健康支出24.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4%。主要用于工资和福利支出24.02万元。 10.节能环保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局无此事项。 11.城乡社区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局无此事项。 12.农林水支出452.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6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04.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8.04万元。 13.交通运输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局无此事项。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局无此事项。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局无此事项。 16.金融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局无此事项。 17.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局无此事项。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局无此事项。 19.住房保障支出28.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8.74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局无此事项。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局无此事项。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局无此事项。 23.其他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局无此事项。 24.债务还本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局无此事项。 25.债务付息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局无此事项。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局无此事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1年度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03万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3万元,下降10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局无此事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局无此事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局无此事项。 3.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局无此事项。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局无此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局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核算范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局资产总额69.3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0.13万元,固定资产39.2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5.31万元,下降33.74%,主要原因是减少了财政应返还额度36.5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39.2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8万元,增长5.60%,主要原因是采购台式电脑4台、单价5,200.00元/台、合2.0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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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69.35 | 30.13 | 3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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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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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局是二级预算单位,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进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故《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无数据。 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局是二级预算单位,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进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故《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无数据。 3.2021年度培训各项业务培训及“三资”管理补助经费项目自评表详见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1。 4.2021年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补助经费项目自评表详见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 5.2021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土地延包试点项目补助资金项目自评表详见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3。 6.2021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自评表详见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局公开表20220928033709801.xls
新平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局 2022年9月23日 监督索引号53042700432600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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