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2-09-23 11:09   点击率:472打印】【关闭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

2.负责城乡统筹综合协调工作。

3.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

12.指导农业农村人工作。

13.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重要农产品保供有力。抓好粮食生产大县创建,畜牧产业持续发展。

2.产业发展成效显著。水果产业稳健发展继续推进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一县一业”特色县建设成功争创“一县一业”示范县。蔬菜产业加快发展茶药产业提质增效,甘蔗产业减量增效,渔业生产稳定发展。

3.重点项目稳步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推进,德康生猪养殖项目稳步推进,是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稳步开展,“一县一业”建设项目加快实施。

4.重点工作齐头并进。抓好农业固投和招商引资,农村改革持续深化,完成农业种质资源普查

5.绿色发展成效明显持续开展“绿色食品牌”打造。围绕做强一流玉系“绿色食品牌”工作细化工作责任,强化工作落实,积极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大力推广绿色生产及防控技术。

6.科技支撑稳固铸牢。积极提升农机化水平,试验示范全面实施,科技培训全面开展,全县完成科技培训798期,共计11,752人。

7.乡村建设持续推进。人居环境稳步推进,脱贫地区规模化产业发展示范点建设项目全面实施。

8.农业生产安全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开展动物疫病防控,惠农政策积极落实。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本级)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2021末实有人员编制150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80其中:离休0人,退休80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备注说明: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2021年度收入合计8,838.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75.67万元,占总收入的99.2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2.83万元,占总收入的0.71%

与上年收入11,805.19万元对比减少2,966.69万元,下降25.1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收入11,687.01万元对比减少2,911.34万元,下降24.91%;主要原因是:1.2021年中央、省、市项目资金由县财政局统筹使用,财政资金困难未拨付给单位支付,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大幅减少,2021项目资金收入5,762.78万元,与上年项目资金收入8,844.35万元对比减少3,081.57万元,下降34.84%2.事业收入与上年收入对比无变化;3.其它收入与上年收入118.18万元对比减少55.35万元,下降46.83%。主要原因是:2021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种植业、养殖业保险工作经费拨入43.00万元,比去年减少30.00万元,其它单位拨入工作经费也相应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2021年度支出合计10,319.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96.20万元,占总支出的30.00%;项目支出7,223.14万元,占总支出7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支出6,924.65万元对比增加3,394.69万元,增长49.02%,其中:1.基本支出与上年2,965.79万元对比增加130.41万元,增长4.40%主要原因是:2021年基本支出支付疫控中心2019年及2020年绩效工资;2.项目支出与上年3,958.86万元对比增加3,264.28万元,增长82.46%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项目资金较大,2021年度支付上年未支付部分项目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96.20万元。其中: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854.88元,占基本支出的92.21%,与上年人员经费2,683.61元对比增加171.27元,增长6.38%,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人员正常调入调出增减变动及支付疫控中心2019年及2020年绩效工资。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41.31元,占基本支出的7.79%,与上年282.18万元对比减少40.87,下降14.48%,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困难,厉行节约,减少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223.14元,其中: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7,203.28万元,资本性支出19.86万元。与上年3,958.86万元对比增加3,264.28,增长82.45%。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项目资金较大,2021年度支付上年未支付部分项目资金。2021年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   

1.战略规划与实施支出8.00万元,用于保障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项目专项债券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0.28元,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老年大学办学经费、离退休党支部工作。

3.其它共产党事务支出0.99万元,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党组2021年党建工作。

4.食品安全监管支出3.82万元,用于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补助工作。

5.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9.96万元,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6.行政运行支出3.15万元,用于保障非税收入执收成本农业综合执法工作。

7.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430.47万元,用于保障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基础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工作、农业生产发展晚秋粮食绿色高质高效示范项目等专项工作。

8.病虫害控制支出99.33万元,用于保障2021年中央动物防疫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和强制免疫监测与管理及农业发展畜牧业生产发展专项等工作。

9.农产品质量安全支出6.63万元,用于保障2021年生猪屠宰监管及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农业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工作。

10.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支出0.41万元,用于保障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及统计监测专项工作。

11.防灾救灾支出89.13万元,用于保障农业生产救灾专项工作。

12.农业生产发展支出735.80万元,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70万头生猪养殖生态循环产业化项目补助工作、农村小额信贷贴息扶持畜牧产业发展等专项工作。

13.农产品加工与促销支出1,112.48万元,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一县一业示范县项目省级专项工作、水果产业绿色食品牌打造项目专项工作。

14.农村社会事业支出18.00万元,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专项工作。

15.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支出503.12万元,用于保障农用地分类管理及重金属污染重点区域土壤—农产品加密协同监测工作、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专项工作。

16.农田建设支出3,143.62万元,用于保障2021年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新化等4个乡镇,白鹤者渣等4个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项工作。

17.其他农业农村支出282.10万元,用于保障2021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果蔬菜等特色产业高质量高效行动专项工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高素质农民培育专项工作。

18.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支出775.82万元,用于保障政策性农业种植业养殖业保险市级下达保险保费补助专项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202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36.02,占本年支出10,319.34万元99.19%与上年支出6,801.52万元对比增加3,434.50万元,增长50.50%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项目资金较大,2021年度支付上年未支付部分项目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3%主要用于商品服务支出13.10元。

2.外交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无此事项。

3.国防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无此事项。

4.公共安全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无此事项。

5.教育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无此事项。

6.科学技术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无此事项。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无此事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0.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49.88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40.29元。

9.卫生健康支出227.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2%主要资福利支出227.50元。

10.节能环保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无此事项。

11.城乡社区支出9.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0%主要用于商品服务支出5.93,资本性支出4.03万元。

12.农林水支出9,326.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1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949.01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347.6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4.33万元,资本性支出15.83万元。

13.交通运输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县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无此事项。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无此事项。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无此事项。

16.金融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无此事项。

17.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无此事项。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无此事项。

19.住房保障支出268.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68.52元。

2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无此事项。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无此事项。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无此事项。

23.其他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无此事项。

24.债务还本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无此事项。

25.债务付息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无此事项。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无此事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3.50万元,支出决算为38.00万元,完成预算的87.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0.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51万元,完成预算的57.7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特别是取消县内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明显减少,只完成预算57.77%2021年度新开展项目不多,基本上都是常规性工作公务用车运行费与年初预算持平。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年支出决算数37.00万元,增加1.00元,增长2.70%。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0.50万元,上年支出决算数30.49万元对比增加0.01元,增长0.02%;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车辆老化,修理费增加3.2021公务接待费支出7.51万元,决算数6.51万元对比增加1.00万元,增长15.36%主要原因是:外县来访人员对接工作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50万元,占80.26%;公务接待费支7.51万元,占19.7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30.5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日常相关工作开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51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7.5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7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项目验收市级来人来访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3.35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日常办公费14.21万元,印刷费3.57万元,水费0.73万元,电费4.06万元,邮电费5.62万元,差旅费34.09万元,会议费0.75万元,培训费1.39万元,公务接待费6.85万元,劳务费39.36万元,福利费10.0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30万元,其它交通运输费23.31万元。

与上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0.71万元对比增加2.64万元,增长1.64%,主要原因:2021年下乡差旅费及公务接待费各增加1.00万元,工时费比去年增加9.00万元,其余费用均有减少。

2.会议费支出0.87万元,召开10次会议,与上年度1.04万元对比,减少0.17万元,下降16.35%,主要是厉行节约且2021年度新开展项目工作不多,基本上都是常规性工作,会议费减少。

3.培训费支出57.28万元,与上年度80.90万元对比,减少23.62万元,下降29.20%,主要原因2021年新开展项目工作不多,基本上都是常规性工作,培训费也相应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新平彝族傣族农业农村局(本级)资产总额1,381.4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5.49万元,固定资产1,200.4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125.49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资产总额7,989.08万元对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607.6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5.5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48项,账面原74.73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0.00万元;出租房屋2,584.94平方米,账面原值118.39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66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行次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小计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234567891011
合计11,381.4455.491,200.46583.57159.17
457.72

125.49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0.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0.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资产负债主要指标情况:

(一)“其他应收款”1,381.06万元,主要是:

1.2018年度向新平县国资公司借入款1,000.00万元用于40万头生猪养殖生态循环产业化项目;

2.2019年度向新平县国资公司借入款75.00万元用于新平柑桔推介会;

3.新平县财政局收存量资金297.03万元;

4.垫付高标准农田项目编制咨询费3.50万元;

5.垫付金涧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代偿资金5.53万元。

(二)“其他应付款”1,487.83万元主要是:

1.2018年新平县国资公司借入款1,000.00万元用于40万头生猪养殖生态循环产业化项目;

2.2019年度向新平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开发中心借入“金果贷风险贷偿基金302.55万元;

3.新平县城市投资有限公借入75.00万元用于“新平柑桔”推介会支出;

4.主要是质量保证金63.85万元;

5.其它各项借入款等款项共计46.43万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2021年度决算公开表..xls

                                              新平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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