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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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负责城乡统筹综合协调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生猪养殖生态循环产业化项目建设。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粮食安全根基不断筑牢。认真贯彻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全面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保持粮食生产总体稳定,确保粮食安全。2023年全县完成粮食作物播种面积52.37万亩,粮食总产18.24万吨。积极落实惠农政策,发放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3,084.58万元,补贴面积63.21万亩;共计发放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264.66万元,补贴面积48.12万亩。

2.畜牧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围绕保供、防疫、安全、减量、体系等关键环节,重点70.00万头德康生猪项目建设、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全县畜牧产业实现稳步健康发展。累计签约家庭农场141400个单元,已建成68209个单元,正在建设518个单元,家庭农场累计完成投资2.35亿元。全年生猪存栏31.13万头,生猪出栏41.13万头;牛存栏7.41万头,牛出栏2.99万头。畜牧业现价产值17.14亿元。

3.优势产业提质增效。一是水果产业高质量发展。以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标准化生产为核心,全面推动水果产业健康持续发展。全年水果面积保有量28.71万亩,产量46,465.00万公斤,产值209,182.00万元。二是蔬菜产业稳固提升。以发展反季节蔬菜为重点,打造红河谷绿汁江热区蔬菜基地。全年完成蔬菜种植面积18.97万亩,产量43,099.00万公斤,产值88,618.00万元。三是甘蔗产业优化发展。以国家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政策为契机,强化科技推广应用,推动蔗糖产业发展。完成甘蔗种植面积4.89万亩,2023/2024榨季预计甘蔗产量19.00万吨,可实现产值1.10亿元。四是茶药产业稳步发展。有效推进低效茶园改造、品种改良、绿色防控技术的推广应用等工作。全县完成茶叶种植面积4.27万亩,产量282.60万公斤,产值6,867.20万元。依托制药企业和种植大户,加快发展地方特色的露水草等中药材品种。中药材种植面积4.08万亩,产量868.90万公斤,产值达10,507.10万元。

4.重点项目有序推进。一是高标准农田建设稳步推进。继续实施2022年结转高标准农田建设2.85万亩;开工建设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2.00万亩;编制新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总规划面积33.80万亩,总投资5.07亿元。二是德康生猪养殖项目按期推进。指导、服务已建成的德康生猪养殖家庭农场和新化5,200头种猪场及漠沙15,000头种猪场正常生产;新平德康36.00万吨饲料加工厂项目已试生产。三是一县一业建设项目基本完成。2022—2023年度一县一业示范创建县共实施9个项目,完成投资3.17亿元,涉及补助资金2,792.86万元。四是国家数字化种植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项目(柑橘品种)全面实施。完成中央财政预算资金部分1,576.41万元项目招标,10个合同已签订并完成备案。软件开发部分线下开发完成,正在准备上云部署工作,硬件部分计划采果结束后入场安装。五是2,000.00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人居环境整治整县推进项目全面开工建设,累计完成投资1,288.60万元。

5.绿色发展持续推进。一是持续开展绿色食品牌打造。组织申报绿色有机食品认证25家企业48个产品,其中已经取得证书1327个产品。三品一标有效认证累计43家企业110个产品、认证面积达10.31万亩,核准产量达19.03万吨,实际产量16.10万吨,产值达110,949.38万元。二是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完成测土配方施肥面积74.03万亩,完成配方施肥面积22.07万亩,完成新型肥料技术推广面积48.69万亩,有机肥利用技术推广面积93.92万亩。

6.重点工作齐头并进。一是抓基地建设有成效。全县共有农(林)业产业适度规模种植基地1,222个、面积23.77万亩、产量28.40万吨、产值14.76亿元。全县适度规模种植基地现有设施农业面积6.81万亩。二是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全县培育农业企业1,803户,比上年净增271户。培育农业龙头企业47户(1户国家级,8户省级,9户市级,29户县级),比上年净增11户。完成培育农贸分离企业135户。三是全力完环保督察问题改省第二轮生态环保督察群众举报问题中涉及农业农村局的有3批次4件,目前4件已完成市级验收工作。

7.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加快建设。一是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完成常住户100户以上自然村卫生公厕改造19座;录入云南省农业农村环境污染防治信息平台卫生公厕675座,录入卫生户厕50,002座。二是美丽乡村建设星级化管理全面推行,市级认定为美丽乡村四星级1个、三星级3个;推进绿美乡村建设,成功创建省级绿美乡镇1个、绿美村庄2个。

8.农村改革持续深化。一是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与服务,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工作。全县土地流转面积累计达21.75万亩,新增流转面积1.18万亩。二是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指导和服务,累计受理农户宅基地申请647宗,完成农村宅基地审批422宗,46,304.30平方米,审批宗均面积109.70平方米,审批率65.2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计划财务股、法规与执法监督股、发展规划股、种植业管理股、畜牧兽医与渔业股。

所属单位16个,分别是: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田建设与土壤肥料工作站

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信息中心

3.云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分校

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种子管理站

5.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环保能源工作站

6.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经济作物工作站

7.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8.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

9.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产工作站

1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局

1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畜牧站

1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1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饲草饲料工作站

1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15.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

16.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植保植检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6个。分别是: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田建设与土壤肥料工作站

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信息中心

4.云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分校

5.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种子管理站

6.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环保能源工作站

7.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经济作物工作站

8.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9.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

1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产工作站

1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局

1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畜牧站

1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1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饲草饲料工作站

15.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16.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

17.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植保植检站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0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9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78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6人(离休0人,退休116人)。

年末其他人员7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7人。

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财政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55,345,981.9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4,212,981.94元(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242.00元)占总收入的99.5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033,00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4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0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8,810,253.29元,增长44.6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2,491,904.67元,增长48.0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914,000.00元,增长768.07%;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4,595,651.38元,下降97.87%。主要原因是:1.2023年中央、省、市加大项目资金投入,主要增加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2023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拨入120,000,000.00元;但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事业收入增加914,000.00元,增长768.07%,主要是2023年增加新平柑橘产业科技新示范县创建等项目经费;3.其他收入减少4,595,651.38元,下降97.87%,主要是2022年拨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种养业工作经费及2022年中央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第三批)专项等资金,但2023年未拨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55,000,040.40元。其中:基本支出42,607,781.41元,占总支出的16.71%;项目支出212,392,258.99元,占总支出的83.2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76,431,658.47元,增长224.5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12,031.70元,下降1.64%;项目支出增加79,280,413.63元,增长59.5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1.2023年度人员正常调入调出增减变动及2023年补发2022年四季度绩效工资,但是因财政资金困难,厉行节约,缩减各项公用经费开支。2.为了保障全县农业农村社会事业稳健发展,因本年主要增加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2023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拨入120,000,000.00元,相应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2,607,781.4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1,282,573.93元,占基本支出的96.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25,207.48元,占基本支出的3.1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2,392,258.9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战略规划与实施支出100,000.00元,用于乡村综合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

2.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5,800.00元,用于保障农业农村局党建工作。

3.死亡抚恤支出374,153.00元,用于局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及军人抚恤补助工作。

4.农业生产发展支出18,242.00元,用于平甸、新化等4个乡(镇)白鹤、者渣等4个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项工作。

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97,058.46元,用于单位资金预算农业保险等各项协作工作。

5.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248,388.00元,用于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项目工作、畜禽遗传及水产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和糖料蔗良种良法推广工作。

6.病虫害控制支出641,296.40元,用于动物防疫等补助工作、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管与养殖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

7.农产品质量安全支出39,027.88元,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工作。

8.防灾救灾支出327,500.00元,用于2023年农业防灾减灾工作。

9.稳定农民收入补贴支出2,646,647.32元,用于2023年中央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专项工作。

10.农业生产发展支出42,498,335.67元,用于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工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70.00万头生猪养殖生态循环产业化项目补助工作。

11.农产品加工与促销支出2,071,530.00元,用于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整县推进试点县专项工作、新平县一县一业示范创建专项工作。

12.农村社会事业支出111,200.00元,用于农村厕所革命户厕改建项目补助工作。

13.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支出13,111,054.00元,用于草原禁牧补贴和草畜平衡奖励项目工作、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专项工作。

14.农田建设支出140,097,132.00元,用于2023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作、2022年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扬武、建兴等5乡镇尼鲊、磨味等5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项工作。

15.其他农业农村支出3,020,400.00元,用于2021年度国家农业绿色先行区建设项目工作、2021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果蔬茶等特色产业高质量高效行动项目资金补助工作。

16.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20,000.00元,用于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及十百千工程工作。

17.农业保险保费补贴6,454,494.26元,用于农业保险(水稻、玉米)保费中央、省、市财政补助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4,214,739.9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9%。与上年相比增加97,473,662.67元,增长62.19%,主要原因是2023年中央、省、市加大项目资金投入,为了保障全县农业农村社会事业稳健发展,本年主要增加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2023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拨入120,000,000.00元等资金,相应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5,8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其中:

2010404战略规划与实施”支出100,000.00元,主要用于乡村综合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支出;

2013699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5,800.00元,主要用于党建工作办公费、培训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845,611.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1%其中: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04,400.00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生活补助支出;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586,800.00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生活补助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740,227.20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0,031.55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374,153.00元,主要用于单位死亡职工抚恤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524,916.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9%其中: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609,518.19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71,974.37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341,545.8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1,878.48元,主要用于大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42,423,108.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36%其中:

2130101行政运行”支出23,006,595.15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支出、包含职工工资津贴奖金、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日常运行费用支出;

2130102事业运行”支出8,299,507.67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包含职工工资津贴奖金、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日常运行费用支出;

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248,388.00元,主要用于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项目工作支出;

2130108病虫害控制”支出641,296.40元,主要用于动物防疫等补助工作支出;

2130109农产品质量安全”支出39,027.88元,主要用于动物防疫等补助工作支出;

2130119防灾救灾”支出327,500.00元,主要用于农业防灾减灾工作支出;

2130120稳定农民收入补贴”支出2,646,647.32元,主要用于中央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支出;

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支出42,328,335.67元,主要用于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支出、新平县70.00万头生猪养殖生态循环产业化工作支出;

2130125农产品加工与促销”支出2,071,530.00元,主要用于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整县推进试点县专项工作支出;

2130126 农村社会事业”支出111,2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厕所革命户厕改建项目补助支出;

2130135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支出13,111,054.00元,主要用于草原禁牧补贴和草畜平衡奖励项目工作支出;

2130153农田建设”支出140,097,132.00元,主要用于2023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作支出;

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3,020,400.00元,主要用于2021年度国家农业绿色先行区建设项目工作支出;

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20,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及十百千工程工作支出;

2130803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支出6,454,494.26元,主要用于农业保险(养殖业)保费中央、省、市级财政补助工作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305,30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0%其中: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3,305,303.00元,主要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2,000.00元,决算为294,356.6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2,000.00元,决算为232,011.65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8.82%,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决算为62,34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1.18%,完成年初预算的89.0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2,34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2,000.00元,支出决算为294,356.6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2,000.00元,决算为232,011.6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决算为62,34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0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规范公务接待的标准,控制接待规模和范围,且2023年外县来访人员减少致公务接待费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主要原因是202270.00万头生猪养殖生态循环产业化资金支付租车费等费用年初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计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但2023年用70.00万头生猪养殖生态循环产业化资金支付租车费等费用年初预算其它交通运输费计入其它交通运输费所致。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相比减少91,083.28元,下降23.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72,965.28元,下降23.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8,118.00元,下降22.5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规范公务接待的标准,控制接待规模和范围,且2023年外县来访人员减少致公务接待费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主要原因是202270.00万头生猪养殖生态循环产业化资金支付租车费等费用年初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计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但202370.00万头生猪养殖生态循环产业化资金支付租车费等费用年初预算其它交通运输费计入其它交通运输费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日常相关工作开展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70.00万头生猪养殖生态循环产业化、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6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项目验收省、市级来人来访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10,130.39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日常办公费192,471.46元、印刷费3,557.70元、水费16,380.70元、电费45,161.00元、邮电费56,000.00元、差旅费186,381.20元、会议费11,562.00元、培训费5,360.00元、公务接待费43,769.00元、工会经费114,400.00福利费10,499.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0,103.33元、其它交通运输费166,475.00元、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19,010.00元、办公设备购置9,000.00元。

与上年相比减少554,198.29下降33.30%,主要原因是2023年因财政资金困难,部分人员下乡差旅费用单位专用账户资金支付,2022年未支付工会经费,但其他机关运行费用有部分增减变动,但都与历年相差不大。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资产总额23,777,316.33元,其中,流动资产15,394,757.38元,固定资产6,435,333.9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156,045.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资产总额减少8,854,955.1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710,741.8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5,679.26平方米,账面原值6,272,042.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2项,账面原值162,088.31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2,584.94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0,810.05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8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8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以外发生的各类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270043260111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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