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201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补助项目专项资金收支及绩效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新平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5年9月28日至2015年12月4日,对新平县201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专项资金收支及绩效情况进行了审计。新平县农业局(以下简称“县农业局”)及有关单位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新平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一)项目立项情况 根据《云南省农业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14年云南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的通知》,2014年9月新平县农业局编制并上报201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2014年11月10日云南省农业厅下发《云南省农业厅关于201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县实施方案的批复》(云农科〔2014〕14号),同意项目县的实施方案。 (二)项目实施情况 新平县201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以蔬菜种植和生猪养殖为主导产业,建立古城街道他拉蔬菜试验示范和水塘镇生猪养殖试验示范两个基地,在古城街道他拉社区建设蔬菜种植科技示范村。选拔示范户615户并给予物化补助。从全县相关业务站所中选调县级专家组、从县级两级农技推广机构中选聘技术员指导全县的农技推广及示范基地建设;组织技术员分批到省农业厅认定的培训机构参加省农业厅举办的培训学习。 (三)项目资金收支情况 2014年9月新平县财政下达并拨入县农业局2014年中央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800 000元。截至2015年11月30日,项目资金支出共计485 256.90元,其中:对种植养殖基地和科技示范户的物化补助167 250元,农业技术人员培训费支出 152 396元, 农业技术推广服务补助支出112 765元,资料印刷、标志牌制作等其他支出52 845.90元。项目资金余额314 743.10元,主要是基层农技人员进村入户服务补助和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建设的顶层设计费、成果示范展示观摩等。 (四)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新平县201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基本按照批复文件确定的建设内容组织实施,资金管理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农业科技推广成果转换技术推广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实行县级报账制,项目财务反映了项目资金来源和支出的实际情况。 二、项目实施绩效情况 (一)建立古城街道他拉蔬菜试验示范和水塘镇生猪养殖试验示范两个基地,成为新品种新技术的展示基地、农技人员和种养大户及农民科技培训基地,对下一年度生猪、蔬菜两个产业起到指导作用,达到了实验示范的目的。 (二)以蔬菜种植和生猪养殖为主导产业,选定8个主导品种和9个主推技术,以新农发〔2014〕76号文件向全县公布,并将主推品种与主推技术通过新平县农业信息网公示,为广大农民选用新品种、新技术提供依据。 (三)从全县相关业务站所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选调8名县级专家组、从县乡两级农技推广机构中选聘62名技术指导员,指导全县的农技推广及示范基地建设。选拔示范户615户(蔬菜种植315户、生猪养殖300户)并给予物化补助,实现示范户辐射带动周边农户1.23万户。县农业局通过对科技示范户满意度的调查,满意度达到100%。 (四)组织全县100名技术指导员分批到省农业厅认定的培训机构参加省农业厅举办的培训学习。通过培训,技术指导员的理论知识和业务能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 (五)资金使用率。项目拨入资金800 000元,截至2015年11月30日,项目资金支出共计485 256.90元, 资金使用率60.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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