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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18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结果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0-04-30 17:04   点击率:528打印】【关闭

 

  新平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18年度

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结果

 

(二○年十三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新平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191月至4月,对新平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县城投公司2018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县城投公司于20133月成立,属国有独资企业,由新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00%出资注册资本1亿元。设置董事长1人,总经理1人,监事会主席1人,副总经理2人。公司内设6个部门,下设5个子公司(新平县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新平县民悦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新平县美安城镇综合服务有限公司、新平县水务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新平县基础设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3个分公司(新平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供排水分公司、新平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分公司、新平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保障性住房开发分公司),各公司财务实行独立核算,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截至201812月末,共有员工815人(含下属公司),实有车辆16辆。

(二)公司经营管理情况

县城投公司主要承担县政府及各部门委托的各项建设项目、房地产开发、县城和戛洒园林环卫、公租房的物业管理等。

(三)资产、负债、损益情况

县城投公司2018年度会计报表反映(不含下属公司):截至20181231日,公司总资产219 171.83万元,负债总额208 391.2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5.08%;所有者权益总额10 780.59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957.60万元,营业外收入21.65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226.16万元、销售费用0.10万元、管理费用1 176.68万元、财务费用418.04万元、营业外支出29.43万元,年末净利润-871.17万元。

(四)融资情况

截至20181231日,融资余额88 983.42万元,其中:2018年融资11 269万元,以前年度融资余额77 714.42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县城投公司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65.0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2.86万元、接待费27.88万元、因公出省考察费4.28万元。

(六)项目代建管理情况

2016年至2018年县城投公司共代建54个项目,项目总概算122 22.40万元,已付资金48 395.40万元。其中:已竣工验收、工程结算通过中介审定项目9个,已竣工验收、工程结算未审定项目4个,部分标段已竣工验收、工程结算通过中介审定项目6个,已完工未结算项目20个,未完工项目12个,未开工项目3个。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账实不符

(二)资产管理不规范

(三)出借资金逾期未收回3 355万元

(四)县城投公司从新平众兴国有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借入资金逾期未归还2 000万元

(五)合同约定代建费超出规定318.17万元

(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收取履约保证金23.83

(七)已完工验收代建项目未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新平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和移送处理书。对账实不符问题建议对资产进行清理,查明原因,并按规定进行处理;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建议加强资产管理核算,确保固定资产卡片账与固定资产账一致,建立资产台账,分类归口设专人管理;对出借资金逾期未收回及借入资金逾期未归还问题责成进行清理,并加大到期出借资金的催收力度;对合同约定代建费超出规定建议严格按照规定计取代建费;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收取履约保证金问题以后应按规定收取建设项目的履约保证金;对已完工验收代建项目未及时办理移交手续问题建议对已完工的项目进行清理,尽快办理移交手续。

对县城投公司在企业领导特定关系人经营的场所进行职务消费的问题;2018年县城投公司通过非正常渠道购买丰田柯斯达中型客车一辆,支付车辆相关费用70万元的问题;未经董事会决策租用车辆1辆的问题;李某某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4.69万元的问题;个人占用企业资金6.94万元的问题;2017年、2018年县城投公司购买办公用品不实39.22元的问题移送中共新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进一步查处。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新平县审计局建议:一是建议加强对公司资产的管理,建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台账,设专人进行归口管理;收集并规范管理相关证明材料,确保公司资产明晰完整。二是建立健全公司董事会会议制度、差旅费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并严格执行;加强对融入资金的风险管控,维护资金安全。三是加强代建项目管理,对已完工代建项目及时结算、验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项目按质按量完工结转。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县城投公司高度重视,审计建议已采纳;合同约定代建费超出规定计取代建费的项目重新签字了补充协议,将代建费率调整到规定范围内关于移送的相关问题新平县纪委监委正在进一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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