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建兴乡整乡推进审计结果 (二○二○年三月十三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新平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18年7至11月,对建兴乡整乡推进精准脱贫项目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经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新平县建兴乡整乡推进精准脱贫实施方案》(玉政复[2016]36号)批复:建设七大类66个项目,概算总投资28 487.75万元,其中:省级以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 000万元,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 000万元,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00万元,部门整合资金19 835.83万元,群众自筹资金5 051.92万元。 (二)项目建设完成情况 该项目于2016年1月启动实施,截至2018年6月建兴乡上报已完成90个项目,比批准实施方案调增24个,共完成投资50 275.66万元;审计审定建兴乡整乡推进精准脱贫项目82个,调出8个项目,完成项目投资45 462.22 万元,其中:已完工结算项目46个,完成项目投资32 109.15 万元;已完工未结算项目35个,项目投资12 802.85万元;未完工项目1个,计划投资550.22万元。 中央、省、市、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在县财政局农业股财政扶贫资金专户管理,专账核算,实行县级报账制管理;乡村公路建设、村组路建设、农网改造等整合项目主要由县级相关部门组织实施,整合资金由相关部门管理核算;种植业、养殖业、水利建设等项目由建兴乡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实行县级报账制管理;林区道路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党员活动室等建设资金在乡财政所管理核算。 (三)财务收支情况 截至2018年10月16日,共到位资金326 279 500元,累计支出272 056 181.32元。 1.县级财政报账制资金收支情况 县级财政报账制资金共到位12 200 000元,其中:市级资金10 200 000元、县级资金2 000 000元;省级以上未到位资金20 000 000元。累计支出11 791 176.32元。余额408 823.68元。 2.部门整合资金收支情况 整合县交通局等部门建设项目27个,共到位资金127 365 400元 ,累计支出88 274 900 元,余额39 090 500元。 3.乡财政所管理核算资金收支情况 建兴乡人民政府组织实施41个项目,共到位资金186 714 100元,累计支出171 990 105元,余额14 723 995元。 审计结果表明:建兴乡整乡推进精准脱贫项目,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组织实施,各项目标基本完成,并取得了一定成效。资金收支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反映了建设项目财务收支情况,但存在虚报套取项目资金、多计多付工程价款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套取资金37.18万元。 (二)违规补助食用菌菌棒补助资金2.49万元。 (三)应扣未扣种子款38.27万元。 (四)多计工程价款133.78万元,多付工程款137.40万元。 (五)多计工程价款10.42万元。 (六)工程质量不合格及工程量不实。 (七)国有资产管理混乱。 (八)调减整乡推进精准脱贫项目14.87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新平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出具审计报告和移送处理书。对套取资金问题移送相关部门查处,违规补助食用菌菌棒补助资金问题责令建兴乡人民政府限期将违规补助资金上缴县财政局,应扣未扣种子款在审计期间建兴乡人民政府已整改,多计工程价款要求如数核减,按审定金额结算,多付工程款问题移送相关部门查处,多计工程价款问题责成建兴乡人民政府整改,工程质量不合格及工程量不实移送中共新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处理,国有资产管理混乱、调减整乡推进精准脱贫项目责成建兴乡人民政府整改。 针对审计情况,新平县审计局建议:一是严格执行各项惠农政策,管好用好惠农资金;二是加强财务管理核算,确保各项资金收支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三是加强项目建设管理,规范招投标活动,做好项目竣工资料归档工作;四是做好整乡推进精准脱贫项目后期续建工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及建议采纳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建兴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建议已采纳;对套取补助资金问题中共建兴乡纪律检查委员会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理;违规补助食用菌菌棒补助资金问题建兴乡人民政府已将违规补助资金收回并上缴县财政局;应扣未扣种子款在审计期间建兴乡人民政府已整改;多计工程价款要求如数核减,按审定金额结算;多付工程款问题中共新平县纪委对建兴乡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和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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