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众兴国有资源开发有限公司2018年度 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结果 (二○二○年三月十三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新平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19年1月至3月,对新平众兴国有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兴公司”)2018年度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根据《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新平众兴国有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批复》(新政复〔2017〕102号),2017年8月22日成立众兴公司,属于国有独资有限公司。公司经营范围主要是:政府授权建设项目的开发、运营、管理;水利、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县域公共基础设施、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进行管理等。众兴公司与新平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新平县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等实行“八块牌子,一套班子”的运作体系。公司财务核算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众兴公司资产负债表反映:2018年初资产总额21 128万元,其中:银行存款4 075万元,其他应收款17 053万元;负债总额即其他应付款21 119万元;所有者权益即上年结转未分配利润 9万元。 2018年末资产总额79 081万元,其中:银行存款2 767万元,其他应收款76 314万元;负债总额即其他应付款79 051万元;所有者权益30万元,包括:上年未分配利润9万元,本年利润21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众兴公司自成立以来按照新平县投融资领导小组和新平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采取面向全市集体组织和个人募集,以及融资租赁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融资,为解决新平县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及隐性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提供了大量的资金来源。财务核算基本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但在融资资金使用中存在逾期未收回出借资金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逾期未收回出借资金(本金)14 966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新平县审计局已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逾期未收回出借资金(本金),建议众兴公司积极清理逾期出借资金,加大到期资金催收力度。 针对发现问题,新平县审计局建议:一是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确保资产、负债和损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二是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公司董事会的议事决策制度,加强对融资资金的风险管控,维护资金安全。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及建议采纳情况 众兴公司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成立了债权债务清算小组对出借资金进行清算催收,截至2019年12月31日,收回2 000万元,未收回12 96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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