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及《新平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便签〔2025〕43号)文件精神,为扎实推进我县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开展,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参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确保遴选出服务能力强、信誉良好、管理规范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为项目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二、项目实施内容 (一)服务内容及规模。2025年新平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主导产业主:水稻、玉米、甘蔗。为90%以上小农户统一提供专业化、规模化托管服务,服务面积7.7077万亩,按托管系数折算后的服务面积1.1762万亩。 (二)补助关键环节。对水稻、玉米粮食全部或部分环节托管服务,则“耕、种、防、收”分别按 35%、26%、13%、26%权重折算补助任务面积。 (三)项目资金筹措。项目按照市场价格遴选社会化服务主体,资金由农户自筹和中央财政资金补贴组成。原则上中央财政资金补助小农户的费用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40%,单季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130元。 (三)资金支付方式。资金补助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即项目实施完毕并经审核验收合格后兑现补助资金。 三、遴选服务主体数量 由于我县2025年承担农业社会化服务任务重,地块零星分散,为了满足农民的需求,不影响农户生产,本年度遴选服务主体不少于3家。 四、遴选条件 (一)具有两年以上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且已经注册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二)以录入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的服务主体为主。 (三)拥有与其服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机械和设备以及技术人员,农机操作人员证照齐全。 (四)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 (五)自觉接受行业管理部门监管。 五、遴选程序 (一)网上公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县农业农村局在新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遴选公告。 (二)自主申报。符合条件且有承接意愿的社会化服务主体,填报《新平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并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注册登记证复印件、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 料,向项目乡镇提出申请。 (三)组织遴选。符合遴选条件、有意愿的服务组织到项目乡(镇)农业农村综合发展服务中心提交申报材料,经乡(镇)人民政府择优选择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审定。 (四)信息公示。拟遴选审定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在新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 五、申报时间: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6月30日。 六、报名地点:漠沙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七、联系人及电话:联系人:普海芳 联系电话:18214139930 附件:1. 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docx 2. 新平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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