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公安局 2024年4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1、违法行为人金某于2024年3月21日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尚不够刑事处罚且驾驶人曾因饮酒后驾驶被处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金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尚不够刑事处罚且驾驶人曾因饮酒后驾驶被处罚的违法行为给予金某行政拘留九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交警)行罚决字〔2024〕17号。 2、违法行为人欧阳某于2024年3月22日因盗窃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对欧阳某盗窃的违法行为给予欧阳某行政拘留六日的处罚,追缴欧阳某和白某某盗窃所得的348公斤废旧金属发还给被侵害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4〕32号。 3、违法行为人白某某于2024年3月22日因盗窃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对白某某盗窃的违法行为给予白某某行政拘留六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4〕33号。 4、违法行为人李某某于2024年3月25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李某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李某某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收缴李某某的赌资人民币1100元和赌博所用的扑克牌52张。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4〕34号。 5、违法行为人付某某于2024年3月25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付某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付某某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收缴付某某的赌资人民币7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4〕35号。 6、违法行为人普某某于2024年3月25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普某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普某某行政拘留十三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收缴普某某的赌资人民币39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4〕36号。 7、违法行为人孙某某于2024年3月26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孙某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孙某某罚款五百元的处罚,收缴孙某某的赌资人民币1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漠沙)行罚决字〔2024〕5号。 8、违法行为人罗某某于2024年3月26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罗某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罗某某罚款五百元的处罚,收缴罗某某的赌资人民币2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漠沙)行罚决字〔2024〕6号。 9、违法行为人李某某于2024年3月26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对李某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李某某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漠沙)行罚决字〔2024〕7号。 10、违法行为人万某某于2024年3月26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定,对万某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万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收缴万某某的赌资人民币400元,对万某某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漠沙)行罚决字〔2024〕8号。 11、违法行为人杨某于2024年3月28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杨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杨某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扬武)行罚决字〔2024〕35号。 12、违法行为人范某某于2024年3月28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范某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范某某行政拘留六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扬武)行罚决字〔2024〕36号。 13、违法行为人杨某某于2024年3月28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杨某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杨某某行政拘留六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扬武)行罚决字〔2024〕37号。 14、违法行为人方某某于2024年3月28日因非法出借银行账户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四十四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对方某某非法出借银行账户的违法行为给予方某某行政拘留三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刑侦)行罚决字〔2024〕34号。 15、违法行为人杨某某于2024年3月28日因盗窃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二十条第四项之规定,对杨某某盗窃的违法行为给予杨某某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4〕38号。 16、违法行为人杨某某于2024年3月29日因过失引起火灾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对杨某某过失引起火灾的违法行为给予杨某某行政拘留四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桂山)行罚决字〔2024〕55号。 17、违法行为人王某某于2024年3月31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王某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王某某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治安)行罚决字〔2024〕19号。 18、违法行为人陈某于2024年4月3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陈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陈某行政拘留六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扬武)行罚决字〔2024〕38号。 19、违法行为人李某某于2024年4月3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李某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李某某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扬武)行罚决字〔2024〕39号。 20、违法行为人普某某于2024年4月3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普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普某某行政拘留七日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交警)行罚决字〔2024〕18号。 21、违法行为人王某某于2024年4月3日因非法出借银行账户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四十四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对王某某非法出借银行账户的违法行为给予王某某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者竜)行罚决字〔2024〕13号。 22、违法行为人吴某某于2024年4月4日因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吴某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违法行为给予吴某某行政拘留十三日的处罚,收缴吴某某非法种植的毒品原植物罂粟392株。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水塘)行罚决字〔2024〕5号。 23、违法行为人谢某某于2024年4月4日因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谢某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违法行为给予谢某某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收缴谢某某非法种植的毒品原植物罂粟50株。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水塘)行罚决字〔2024〕6号。 24、违法行为人罗某某于2024年4月7日因盗窃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九条第二项和第四项之规定,对罗某某盗窃的违法行为给予罗某某行政拘留八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4〕41号。 25、违法行为人蔡某于2024年4月7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蔡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蔡某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交警)行罚决字〔2024〕19号。 26、违法行为人李某某于2024年4月7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李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李某某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交警)行罚决字〔2024〕20号。 27、违法行为人龙某某于2024年4月8日因非法出借银行账户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四十四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对龙某某非法出借银行账户的违法行为给予龙某某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刑侦)行罚决字〔2024〕37号。 28、违法行为人邓某某于2024年4月9日因非法出借银行账户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四十四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对邓某某非法出借银行账户的违法行为给予邓某某行政拘留三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扬武)行罚决字〔2024〕40号。 29、违法行为人杨某于2024年4月11日因吸毒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第十二条之规定,对杨某吸毒的违法行为给予杨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桂山)行罚决字〔2024〕62号。 30、违法行为人丁某某于2024年4月11日因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丁某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违法行为给予丁某某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收缴丁某某非法种植的毒品原植物罂粟37株。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建兴)行罚决字〔2024〕13号。 31、违法行为人陈某某于2024年4月11日因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陈某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违法行为给予陈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收缴陈某某非法种植的毒品原植物罂粟47株。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建兴)行罚决字〔2024〕14号。 32、违法行为人张某某于2024年4月11日因非法出租银行账户、支付账户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四十四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对张某某非法出租银行账户、支付账户的违法行为给予张某某行政拘留四日并处罚款一千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刑侦)行罚决字〔2024〕38号。 33、违法行为人周某于2024年4月12日因非法出借支付账户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四十四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对周某非法出借支付账户的违法行为给予周某罚款一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刑侦)行罚决字〔2024〕39号。 34、违法行为人丁某于2024年4月16日因为提供、从事营利性陪侍提供条件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四十三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规定》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一百六十条第四项之规定,对丁某为提供、从事营利性陪侍提供条件的违法行为给予丁某罚款一万六千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治安)行罚决字〔2024〕20号。 35、违法行为人龙某某于2024年4月16日因非法出借银行账户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四十四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对龙某某非法出借银行账户的违法行为给予龙某某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水塘)行罚决字〔2024〕7号。 36、违法行为人普某某于2024年4月19日因盗窃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九条第四款之规定,对普某某盗窃的违法行为给予普某某行政拘留四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漠沙)行罚决字〔2024〕9号。 37、违法行为人鲁某某于2024年4月19日因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鲁某某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给予鲁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漠沙)行罚决字〔2024〕10号。 38、违法行为人杜某某于2024年4月19日因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对杜某某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给予杜某某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刑侦)行罚决字〔2024〕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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