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700246701000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拟订环境保护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拟订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城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 (3)承担落实减排目标的责任。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负责督查、督办、核查全县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总量减排考核工作。 (4)研究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负责编制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安排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点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 (5)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新平县人民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性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组织对县级有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审查,按照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6)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有毒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机动车尾气等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对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营管理情况实施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7)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全县及重要区域、流域生态保护规划、自然保护区规划、生物多样性保护计划、农村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全县自然保护区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协调指导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态示范创建和生态农业建设;指导自然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8)负责核安全、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民用核安全设施设备实施监督管理。 (9)负责环境统计、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编制环境质量报告书,统一发布环境综合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定期发布区域环境质量状况。 (10)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11)负责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及环境信息交流工作。 (12)负责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方案,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绿色创建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3)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重点工作任务: 1.稳步推进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2.全力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攻坚战,坚决打好七大标志性战役;3.全面推进减排核查核算,提升减排效率;4.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创建;5.加大生态环境监管力度,确保区域环境安全;6.扎实开展环境质量监测,为生态环境管理提供数据;7.继续深化“放管服”,不断提高服务水平;8.强化生态环保知识宣传,着力提高县民环保意识;9.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着力打造云岭铁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 2.新平县环境监察大队 3.新平县环境监测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3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1115.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15.7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总收入比上年1094.57万元增1.9%,主要原因项目比去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852.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8.78万元,占总支出的80%;项目支出163.59万元,占总支出的2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总支出比上年1047.81万元减19%,主要原因是项目未完工,项目资金结余。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88.78万元。比上年的673.88万元增2%,主要原因分析是日常公用经费比上年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3.59万元。比上年的320.05万元减49%,主要原因是项目未完工,项目资金结余较大。具体项目开支情况及开展情况:1、党建经费0.5万元,主要用于订购学习书本及宣传业务费用;2、项目评估经费支出0.74万元,主要用于编制“十三五”规划支出;3、生态环境监测网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9万元,主要用于监测站环境监测设备维护及实验药品耗材费用等;4、在线监测管理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在线监测设备维护。5、污染源普查经费支出5.9万元,主要用于全国第二次污染普查工作;6、污染减排技术服务费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技术人员经费;7、农村环境保护专项经费支出115.5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戛洒大平掌传统村落环境综合整治。8、环境保护专项经费支出9.99万元,主要用监测站监测设备的维护及药品耗材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1.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比上年的财政拨款支出1042.32万元减18%,主要原因是项目未完工,项目资金结余较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支付订报刊费0.25万元、支付宣传资料费0.25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 3.国防(类)支出0万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0.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7%,主要支出行政单位退休费8.4万元,支出行政事业基本养老保险费用48.69万元,支出职业年金3.14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9.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2%,主要支出行政事业医疗补助23.6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5.75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701.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31%,具体:1、行政运行支出538.62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2、环境监测监察支出15.9万元,主要是监测站设备维护费及试验药品耗材费、在线监测管理费;3、其他污染防治支出20.9万元,主要是环境执法业务支出;4、农村环境保护支出115.54万元,戛洒大平掌传统村落农村环境整治经费;5、污染减排支出9.99万元,主要是环境执法业务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0.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3%,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50.54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 22.其他(类)支出0.00万元。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3万元,支出决算为10.05万元,完成预算的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7万元,完成预算的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35万元,完成预算的3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接待人次减少,接待费用减少。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的10.94万元减少0.89万元,下降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3万元,下降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59万元,下降1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接待人次减少,接待费用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7万元,占57%;公务接待费支出4.35万元,占4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玉溪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3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3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9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玉溪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14万元,比上年52.87万元增29%,,主要原因分析公务活动业务量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5.54万元,印刷费0.65万元,水费0.05万元,电费0.48万元,邮电费1.6万元,物业管理费0.27万元,差旅费6.6万元,会议费0.47万元,公务接待费0.94万元,劳务费18.94万元,工会经费3.63万元,福利费2.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7万元,交通补贴20.91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资产总额574.7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572.7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2.0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7.6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5.6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60项,账面原值26.43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574.77 |
| 572.75 | 75.72 | 73.89 |
| 423.14 |
|
| 2.02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本局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提高本局预算绩效评价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工作的实际,制定了《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我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程序规范,重点突出;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宣传绩效理念,培育绩效文化。基本构建起“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和覆盖预算管理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有效促进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提高。2、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从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来看,此项目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从各项绩效指标执行情况来看,全年完成值和预期值基本相符。我局在编制部门预算时,由于对预算编制的必要性、重要性认识不足,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的基础工作较薄弱;二是对绩效管理工作的认识不到位。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局将认真做好以下几点工作:一是提高对预算编制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要求编制部门预算,认真做好编制前的准备工作,合理确定收入来源,预算收支数字必须依据充分确定的资料,努力提高预算的透明度;二是加强对门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三是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及时修订完善各项财务制度。 3、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1)项目一跨界河流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经费项目绩效情况:跨界河流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经费144万元。一是用于戛洒镇达哈河、南恩河、建兴乡光山河、漠沙镇洋发城水库4个“千吨万人”水源地划定方案编制费用(27万元),截至目前,已全部支付编制单位;方案的编制,对乡镇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保障人民饮水安全及身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二是用于对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94万元),尚未支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界标、宣传牌、界桩及围网护栏建设工程尚未启动实施,存在建设工程进度缓慢的问题,下一步待划定方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立即启动实施,并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08)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在3个月内建设完成。三是用于环境监测运行经费(23万元),尚未支出;保障了新平县环境监测站2020年环境监测工作的正常开展。为新平县生态环境决策、污染源监管提供了大量环境监测数据。新平县环境监测站全面承担饮用水、地表水、县城噪声、县城空气、农村试点监测等例行监测任务,污水处理厂、仙福集团等9家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任务及执法委托监测任务。下一步将根据环境监测站下半年设备检定、耗材采购、设备维护等工作进展适时支付。 (2)项目二新平县戛洒镇耀南村大平掌传统村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绩效情况:戛洒镇大平掌村传统村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于2018年11月3日项目动工建设,受资金拨付和疫情影响,项目工程进展缓慢,期间2019年下半年至2020年4月初停工,现已完工,尚未验收。项目目标为:项目区饮用水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生活垃圾定点投放清运率100%;大平掌及旅游服务区:生活污水处理率≥80%;畜禽粪便处理率≥70%。经检查,项目目标已完成,保证了项目区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畜禽污染得到妥善收集与处理。项目主要问题为工程进度缓慢,为受资金拨付和疫情影响所至。下一步,我局将督促戛洒镇人民政府(建设方)加快完成工程结算和审计等工作,进行验收材料收集整理,尽快完成项目验收。 (3)项目三县级、乡镇级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经费项目绩效情况:我局于2020年6月3日决定实施该项目,经费20万元,用于南恩河和达哈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界标、宣传牌、界桩及围网护栏建设;目前,南恩河和达哈河2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已报省人民政府,待批准实施,南恩河和达哈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界标、宣传牌、界桩及围网护栏建设工程项目,已编制实施方案,待划定方案批准后启动实施,目前,资金尚未发生支出;项目的实施,具有较好的扶贫效益、生态环境效益、社会经济效益。工程尚未启动实施,存在建设工程进度缓慢的问题,下一步待划定方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立即启动实施,并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08)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在3个月内建设完成。 (4)项目四生态环境监测网运行补助经费项目绩效情况:2019年财政划拨“生态环境监测网运行补助经费”总额为30万元,其中2019年支出合计129004.00元,剩余170996.00元。支出情况为:一是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及应急预案编制费用47103.50元;二是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咨询法律顾问费用25000.00元;三是自动监测点位的运维管理费用13360.00元;四是生态环境监测耗材、设备采购和设备检定监测、维护费用43840.50。按年初项目计划完成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测、乡镇千人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测、“千吨万人”饮水源地监测以及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相关工作;并完成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县城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监测、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以及重点排污单位的监督性监测相关工作;同时协助完成省控空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点位的运维管理。下一步将加强对全县水、气、声等的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专业名词解释 本单位无专业名词解释。 监督索引号53042700246701111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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