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3-02-09 17:02   点击率:574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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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的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负责军人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贯彻落实全县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随军家属及随调家属安置办法及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等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服务管理、待遇保障等工作,承担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承担审核、报批、褒扬革命烈士工作,负责优抚对象的抚恤,指导优抚事业单位的管理,承担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安置就业股拥军优抚股

所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新平县烈士陵园管理所;

2.新平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着力加强双拥优抚工作。推行军地相互支持需求“双清单”,支持鼓励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爱心献功臣”“双拥在基层”等活动。深入开展对驻新军(警)部队“元旦”“春节”“八一”走访慰问活动,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驻新军(警)部队服务保障工作。

2.切实做好优待抚恤工作。切实加强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落实退役军人优待制度。稳步推进信息采集、光荣牌悬挂、送立功喜报等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落实优抚对象抚恤生活补助动态自然增长机制完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做好优待证发放工作。

3.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向模范退役军人等先进典型学习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尊崇、关爱退役军人的浓厚氛围。按规定对作出突出贡献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典型予以表彰。加强退役军人党员和其他优抚对象教育管理。重点突出对退役军人正面和反面典型教育,用生活中鲜活具体的人物、事件,积极选树典型更多的优秀退役军人参加各级举办的创业大赛和模范退役军人评选活动。

4.着力加强权益维护工作。认真履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政治责任,紧紧围绕“北京不去、跨区不串、本省不聚、网上不炒”的工作目标,压实属地和部门责任,坚决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解决在萌芽状态。重点突破解决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涉军群体历史遗留问题,通过对重点优抚对象的审核,稳妥解决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历史遗留问题。

5.着力加强烈士褒扬纪念工作。发挥烈士纪念设施红色教育主阵地作用,大力弘扬英烈精神,营造铭记英烈功勋、传承英烈精神的浓厚氛围。继续争取省级烈士墓改造经费430.00万元,实现提档升级。

6.落实政策提高安置质量。强化安置政策刚性,不折不扣落实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落实《新平县激励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实施办法》,激励更多高学历青年参军入伍。鼓励和引导退役军人到基层一线工作,确保退役军人人尽其才、各得其所。

7.提高就业创业工作绩效。抓实教育培训提升就业创业能力素质,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教育培训,与新平职中等具备承训资质的机构、企业和院校签订培训协议,引导退役士兵积极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切实提高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和教育培训质量,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用社会资源提供创业指导和帮扶,为有意向创业的退役士兵提供创业指导和创业帮扶服务。利用行业协会的信息服务与创业带动功能,发挥创业导师的作用,积极为全县退役士兵提供就业咨询、创业辅导。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定额补助单位0;自收自支单位0。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事业单位2个。截2022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在职实有1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5财政差额补助人员0,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人员0

离退休人员 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36.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36.86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718.71万元对比减少81.85万元下降11.39%减少原因为2022年预算基础上降低机关运行费,部门项目数量减少,减少项目支出,以至于部门财务总收入随之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36.8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36.8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36.86万元(本级财力636.86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718.71万元对比减少81.85万元,下降11.39%,减少原因为在2022年预算基础上降低机关运行费,部门项目数量减少,减少项目支出,以至于财政拨款收入随之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36.8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36.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0.12万元,与上年442.91万元对比减少152.79万元下降34.50%主要原因为在2022年预算基础上降低机关运行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做成项目,以至于部门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项目支出346.74万元,与上年275.80万元对比增加70.94万元增长25.72%主要原因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做成项目,以至于部门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3699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安排支出0.50万元,主要用于党建经费支出;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安排支出1.5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费用支出;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安排支出2.8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费用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安排支出20.3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安排支出26.20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死亡抚恤补助支出;

 2080802伤残抚恤安排支出13.80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伤残抚恤补助支出;

 2080803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安排支出4.28万元,主要用于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支出;

 2080805义务兵优待安排支出60.79万元,主要用于义务兵优待支出;

 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安排支出71.5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优抚支出;

 2080901退役士兵安置安排支出56.88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安置支出;

 2080904退役士兵管理教育安排支出15.60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管理教育支出;

 2082801行政运行安排支出118.6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2082804拥军优属安排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烈士陵园管理维护经费支出和双拥工作经费支出;

 2082850事业运行安排支出89.5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2082899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安排支出16.8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

 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支出58.56万元,主要用于下岗失业伤残军人生活补助经费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安排支出20.4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安排支出0.3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安排支出15.5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安排支出0.4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2101401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安排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安排支出22.18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无此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70万元,较上年8.70万元减少5.00万元,下降57.4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万元较上年无变动。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80万元,较上年2.70万元减少1.90万元,下降70.3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72人次。

减少原因为我局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加大压缩三公经费支出的力度,严格落实好各项厉行节约措施,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90万元,较上年6.00万元减少3.10万元,下降51.6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0万元,减少3.10万元,下降51.67%。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减少原因为我局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加大压缩三公经费支出的力度,严格落实好各项厉行节约措施,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拥军优属经费1.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护经费:经费预计5.00万元,预计在清明节、建党节、“烈士纪念日”活动支出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项目经费。加强烈士纪念设施管护,分步组织实施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加强烈士纪念设施精细化管理,推动烈士纪念设施标准化建设。2.双拥经费:1)营区环境整治;(2)双拥工作;(3)年度确认;(4)光荣牌悬挂。开展好驻滇部队营区周边环境整治创建美丽军营实施,积极宣传双拥文化,认真贯彻落实双拥政策法规,提高军人军属的政治地位。3.“春节”、“八一”双拥座谈会经费:2023年预计需16.80万元,其中县级座谈会一次1.00万元;每个乡镇(街道)一次0.10万元;每个村(社区)一次0.05万元,合计16.80万元。双拥座谈会是国家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为更好体现党和国家的关心和关爱而制定的一项政策。4.下岗失业伤残军人生活补助经费:预计2023年标准为0.65/,人数为7人,全年合计54.60元,全部为县级资金。按月发放下岗失业伤残军人的生活补助,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使他们的优待标准与人民的生活水平同步提高的有效途径,事关国防和军队建设,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5.现役军人家庭、武装部、武警中队、军休军转干部“春节”、“八一”慰问经费:慰问现役军人家庭24户、慰问武装部、武警中队160人;军休军转干部20人,每人每节200.00元,合计3.96万元。通过走访慰问,增强现役军人家庭、武装部、武警中队、军休军转干部的获得感、荣誉感、幸福感。

(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及军人抚恤补助资金。做好本单位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及军人抚恤补助工作。遗属数量为4人。遗属补助标准:1.补助对象为城镇户口的:职工因病死亡的补助标准:910.00//人;2.补助对象为农村户口的:职工因病死亡的补助标准为580.00//人;3.补助对象为无军籍离休人员的:补助标准为1,500.00//人。

(三)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障工作事关优抚对象的切身利益,它的好坏与否对巩固国防建设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对建立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促进意义,对双拥工作具有重要的提升意义。预计人数1,809人,资金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承担,经费预计共132.06万元,其中县级预计经费10.00万元,中央预计经费122.06万元。1.重点优抚对象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经费:按自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进行救助,按人均380.00计算,2023年预计68.74万元。2.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险补助:按2023年城乡医疗保险进行补助,每人350.00元,涉及人数预计1,809人,合计63.32万元。

(四)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经费。本项目为了加强退役军人事务局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单位财务管理,规范单位会计核算,其次为深入推进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充分发挥党总支(支)部作用,推动机关治理和各项事业发展。1.2023年我局需要与具备代理记账资格的代理记账公司签订合同,金额为1.80万元,纳入年初预算,为我局提供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保障退役军人事务局会计工作的顺利开展。2.依据《新平县委县直机关党组织党建工作项目经费实施方案》和《中共新平县委县直机关工委所属党组织2023年党建工作经费安排情况表》安排党总支党建工作经费0.50万元。

(五)军队移交地方离退休干部安置经费。保障新平县军队离退休人员3人的离退休费用及生活补助等及时足额发放,落实好军休干部政治待遇、生活待遇,维护好军休干部合法权益,做好相关保障工作。资金安排:本年度预算军队离退休人员工资、生活补助以及各项福利支出预计74.87万元,资金全部为上级资金。

(六)义务兵家庭优待经费。优待义务兵家庭是我党我军的优良传统,是拥军优属工作的重要内容,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的有力举措,是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部队练兵备战的实际行动,有利于平衡兵役义务、鼓励青年参军报国。2023年义务兵家庭优待经费预计386.22万元,其中县级预算60.79万元。1.现役军人家庭优待金:人数合计257人,标准为1.34万元/年,其中县级预算18.31万元,市级预算12.21万元,省级预算71.22万元,中央预算242.00万元。2.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奖金:预计15.00万元,全部为县级预算,按立功等级进行发放,人数预计96人,标准为一等功0.60万元,二等功0.40万元,三等功0.20万元,优秀士兵义务兵0.10万元。3.现役军人家属基本医疗保险:按2023年城乡医疗保险进行补助,标准为350.00/人,人数为458人,合计16.03万元,全部为县级资金。4.现役军人家属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按城镇300.00/人,农村200.00/人进行补助,取平均数250.00/人进行测算,人数为458人,合计11.45万元,全部为县级资金。

(七)退役安置经费。为适应退役士兵安置改革需要,扶持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促进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长远发展,而制定的一项政策补贴类项目。项目包括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和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该项目为巩固国防、维护社会稳定、发展经济打下基础,具有立项实施的必要性。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12135号)和《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全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的通知》(云退役发〔202145号)文件,结合近三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人数及下拨经费数进行测算,该项目总金额142.20万元其中:省级47.40万元,市级37.92万元,县级56.88万元。

(八)退役士兵培训经费。有针对性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退役士兵的就业竞争力,实现军事人力资源向经济社会建设人才资源转化,积极为退役军人提供优质适应性培训、技能培训和就业创业培训工作,增强退役士兵退役后适应社会的能力,提高退役士兵就业创业能力。项目合计资金为30.00万元,省级资金为8.00万元,市级资金为6.40万元,县级资金为15.60万元。培训内容为:1.适应性培训,标准为150.00/人,预测2023年有80人参与培训,经费为1.20万元,资金全部为县级预算。2.退役士兵技能培训,每0.60万元,预测40人参加培训,金额合计24.00万元,其中省级承担三分之一,为8.00万元,剩余三分之二市级承担百分之四十,为6.40万元,县级承担百分之六十,为9.60万元。3.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培训,标准为200.00/人,一个乡镇预计20人参加,12个乡镇合计240人,经费为4.80万元,资金为县级预算。

(九)优抚对象补助经费。落实中央、省市县优待抚恤政策,做好重点优抚对象、出国民兵民工、城镇重点优抚对象、三属等各类优抚对象的生活补助。金由中央、省、市、县分级承担。通过落实优抚对象的各级政策,不断提高优待抚恤水平,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各类优抚对象,不断增强各类优抚对象的获得感、荣誉感、幸福感。2023年我县预计发放各类优抚对象生活补助5,740人次,合计资金1,519.89万元,资金由中央、省、市、县共同承担,其中上级资金预计1,389.36万元,县级资金预计130.53万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3.三公经费预算数: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4.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5.优抚对象:优抚工作特定的保障对象称为优抚对象。优抚对象是优待对象和抚恤对象的统称。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统称为优抚对象,按规定享受抚恤优待。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8.93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费0.09万元,办公费2.45万元,差旅费2.50万元,会议费0.30万元,会议费0.30万元,公务接待费0.75万元,公车补贴5.40万元,工会费2.24万元,福利费1.40万元,邮电费0.6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0万元),与上年47.70万元对比减少28.77万元,下降60.31%,减少原因为在2022年预算基础上降低机关运行维护费,其次2023年单位编外人员经费预算在其他人员经费支出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36.6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22万元,固定资产28.4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2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5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2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2月(2023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42700576300111


新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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