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2021年普超云同志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县委审计办、县审计局: 县林草局认真对照县审计2021年审计普超云同志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审计发现的问题清单,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明确整改任务,稳步有序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现将整改完情况汇报如下: 一、发现的主要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戛洒集镇垃圾堆放点未批先占林地11.40亩”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县林草局与戛洒镇人民政府分析研判后,本着生态保护优先的宗旨,对“戛洒集镇垃圾堆放点未批先占林地11.40亩”进行专项整改,开展了生态修复工作,于2022年5月28日完成了该地块12亩的林业生产条件改善和植被恢复工作,种植清香木5800株,现已经戛洒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进行现场核查验收。 (二)关于“未按规定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12件,涉及面积1274.55亩”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1.超案件追溯期不再追究的项目8个。这8个项目在实施采伐至发现其违法行为时间已超过两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以上建设项目已过案件追溯期不再给予行政处罚。即:新平县桂山街道麻栗树小组大戛高速隧道建设搬迁安置工程项目、新平县桂山街道青龙社区第六小组晾晒场及农作物临时堆放场所建设项目、新平县水塘镇水塘等4个村乡村道路一组一路建设项目、新平县哀牢山县级自然保护区金山丫口生态公益林管护站附属工程建设项目、110千伏堵岭变增容工程项目、新平县者竜乡向阳等5个村乡村道路一组一路建设项目建设项目、新平县者竜乡春元等7个村乡村道路一组一路建设项目、玉溪至磨憨铁路立新隧道横洞弃碴场项目。 2.不需办理采伐许可项目2个。一个项目(玉溪至磨憨铁路立新隧道横洞物资堆放建设项目)不涉及林木采伐,经县林草局认真核对该项目的存档资料,发现该项目建设地点不涉及林木采伐。另外一个项目(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云南子项目)属于涉密事项,该项目在建设前已向县林草局提交了书面采伐申请,因该项目属涉密建设项目,采伐证不需网上申请办理,已通过书面申请形式办理了采伐许可。 3.未开工建设项目1个。大红山铁矿二选厂尾矿输送管道改造项目,该项目于2020年8月28日取得占用林地行政许可,因工程未开工建设,拟占用林地上的林木未采伐。该项目于2021年10月开工建设,公司于2021年7月主动申请办理了林木采伐证。 4.异地造林项目1个。新平县2020年卧式密集烤房建设项目,该项目涉及28个违法主体24个子项目,林木蓄积85.3㎡,县林草局已发整改函至涉及的平甸等5个乡镇(街道)和县烟草产业服务中心,按规范和要求督促平甸等5个乡镇(街道)在本行政区域内异地选择相同面积的地块于2022年5月25日前完成异地补植树木工作,补植树木1935株。 (三)行政执法监管不到位 1.关于“责任人超行政处罚期尚未恢复林地153.28亩”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对全县涉及的超行政处罚期尚未恢复林地的案件,县林草局积极开展自查自改,安排工作组深入到案件实地督促涉及责任单位开展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恢复植被工作。同时,根据《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云林规[2022]1号)文件对原地难以进行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的违法行为人组织开展了异地恢复工作。截至2022年5月25日,累计完成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恢复植被案件38件、面积50.3975亩;完成补办使用林地手续5件、面积21.033亩;完成异地造林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案件26件,涉及面积81.85亩。 2.关于“责任人超行政处罚期尚未补植树木750株”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县林草局安排工作组深入到案件实地督促涉及责任单位开展补植补造,所涉及的7件案件均已督促违法行为人完成了补植,共补植树木1160株,树种包括:芒果、旱冬瓜、杉木、车桑子等。 3.关于“县林草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无恢复期限,且未整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涉及的3件案件已完成补植补造整改工作,补植树种为车桑子。 对“行政处罚决定书无恢复期限”的问题,森林法中没有明确规定恢复期,根根据毁坏林木案的处罚条款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毁林采种或者违反操作技术规程采脂、挖笋、掘根、剥树皮及过度修枝,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1倍至3倍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1倍至5倍的罚款;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组织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由于毁坏林木案的处罚条款里没有明确补种树木的期限,故在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有载明恢复期限。针对该情况,县林草局已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并举一反三,以案为鉴,提高林草行政执法水平和能力。 (四)关于“林业违法案件结案率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稳步有序推进整改): 为加快推进办案进度,提高林业违法案件结案率,县林草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盘活执法人员,整合办案队伍,组建了4个执法专班,分4个片区,实行分组分班负责制,集中林草执法人员力量攻坚案件查处工作,本着先办理上级督办案件,后办理审计整改案件的原则,2022年以来共完成全国打击毁林和森林督查案件线索查处155起,审计整改143件中完成9件,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未办理案件线索核查工作,以专班专组包乡包案方式推进案件查处,力争在2022年底完成案件线索调查处置工作。 (五)关于“临时占用林地期满后未办理相关手续”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该项目是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在墨临高速新平段沿线建设电力工程项目临时占用林地6.3亩,县林草局已按逾期不归还林地不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恢复植被进行立案查处,处罚书号:新林罚决字[2021]第047号。因项目建设使用林地位置需要长期占用,项目建设单位已完成使用林地报件材料的收集工作,待转上级审核审批。 (六)关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 该问题涉及的项目是县林草局专题会通过的,实行招标代理的项目,该问题已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办理。针对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县林草局严格执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等国家和云南省招标法规和制度规定,对现有工程项目建设进行严格的管理,从方案确定、招标代理、招标方式、监理审计等,均按规定通过局专题会、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实行投投标代理制度,同时,在招投标中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证评标活动的公正性。 二、审计建议落实情况 (一)自2020年6月机构改革后,原县森林公安局调整为县公安局管理,县林草局虽成立专业执法队伍,但执法力量相对薄弱,执法条件落后,执法水平及能力不足,导致行政处罚案件结案率较低。县林草局应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林业行政执法和监督跟踪检查力度,充分整合林草局内部执法力量,加强全县林草部门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人员管理,加大学习培训力度,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水平。 整改情况: 1.进一步加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目前,全局63名机关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已有53人取得执法资格,2022年组织13人参加执法证考核,申请执法证延期换证51人,进一步加强我县林业行政执法的力量。同时,针对当前林业行政执法设备落后的问题,在极其困难的情况下调剂10万元经费购置更新了一批执法装备,保障了林业行政执法活动的正常开展。 2.加强林业行政执法培训工作。针对执法能力和水平不足的问题,一是聘请具有多年从事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经验的县森林警察大队民警对我局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执法培训,40余名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参加培训。二是积极组织参加全省2021年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培训班,县林草局、哀牢山管护局和部分乡镇共104人林业技术人员参加了培训,进一步提升和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及依法行政能力。 3.完善林业行政执法制度。为加强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规范执法行为,依法依规开展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工作,县林草局成立行政案件审查领导小组,组建野生动物鉴定组、野生植物鉴定组,制定了《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重大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制度》,通过不断完善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全县林业行政执法行为。 (二)县林草局应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按照工程建设的相关规定和程序认真做好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概算(预算)、招投标、施工、结算(决算)、验收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加强对标后各个建设环节的监管,确保工程建设项目按时安置按量完成,充分发挥其应有的效益。 整改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工程项目顺利实施,达到预期建设目标,在项目建设阶段,局党组对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党组书记亲自抓,分管副局长负主责,由相关科室具体负责项目设计、实施、组织协调、指导、监管、资金使用等日常工作,同时,明确专人负责在建项目督促、指导和安全生产等工作。 2.加强项目管理。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管理,严格实行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法人负责制及验收制度,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成效。第一,项目建设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施工管理,对项目建设内容的质量实行监理,进行全面质量管理。第二,严格按施工程序进行施工,各道工序均严格按设计要求完成,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和省的行业标准,并做好工程的单项验收和竣工验收工作。第三,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及时记载项目建设进度、质量和资金使用情况,利用计算机建立数据库,进行动态管理。 3.加强项目监测与施工监理。一是加强资金监测和质量管理,严格执行有关项目资金使用的管理规定和监督检查办法。首先,严格按计划建设实施,不随意变更投资计划。项目资金要用于项目建设,严禁变相使用。其次,加强项目资金管理,项目资金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禁用新资金偿还旧账,强化财务管理、检查、审计,认真落实配套资金,确保项目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工程建设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运作,引入竞争机制,通过招投标确定建设施工单位,按合同明确施工单位的权利、义务。按施工设计文件、工程承包合同和相关的技术质量标准对工程施工质量、费用、进度进行控制,保证工程建设质量符合相关要求。二是制定管理制度。项目建成后,进行固定资产转移划拨,将基础设施和各系统设备划归项目建设单位,作固定资产管理,并强化项目后期的管理、维护、使用。三是做好施工监理与技术培训。聘请项目施工监理单位,与县林草局一起共同负责对建设单位进行指导和监督,督促建设单位对项目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培训,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成效。 三、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落实。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贯彻落实好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真正做到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全面压实“两个责任”,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真管敢管长管,把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切实抓好林业和草原各项工作。 (二)健全机制抓落实。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我们将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举一反三,及时修订完善各类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 (三)转变作风抓落实。树牢抓落实就是讲政治的意识,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工作方式和服务理念,按照省委王宁书记提出的“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让每项工作都能够实起来落下去”的要求,坚持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每项工作都把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完成时限、工作标准、怎样考核等,清清楚楚列出来,明确下去、抓好落实,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