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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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关于印发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新办通〔201946号),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4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

5负责宏观质量管理。

6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7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8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10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

14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协调认证认可工作。

15负责专利执法工作。

16负责组织食盐流通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7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等工作。

1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9职能转变。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综合稽查股、信用监督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股、餐饮食品监督管理股、药品监督管理股、质量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所属12个乡镇(街道)管理所和3个事业单位,分别是: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桂山管理所

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古城管理所

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平甸管理所

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扬武管理所

5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戛洒管理所

6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水塘管理所

7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者竜管理所

8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漠沙管理所

9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建兴管理所

1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平掌管理所

1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化管理所

1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老厂管理所

1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食品药品检验所

1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药品安全监测评价中心

15.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12315投诉举报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7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5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7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5(离休0人,退休55人)。年末遗属8人。

车辆编制11辆,在编实有车辆1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市场监管“四大安全”领域持续保持“两个零”(零事故、零问责)的良好态势。

组织开展节日市场食品安全、校园食品安全、散装白酒质量安全提升三年行动、米线质量安全提升三年行动及醇基燃料、食品小摊贩、保健食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食盐、夏季假劣肉制品排查整治等食品安全专项执法行动,保障8次重大活动食品安全;食品质量安全抽检1,107批次,抽检率为3.88批次/千人,已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抽检任务;拍摄野生菌公益短片1部,播放量累计300.00万人次;联合县旅游协会餐饮分会制作新平县特色餐饮宣传视频“吃在新平”系列,以“甜蜜新平”为切入点拍摄省级食品安全宣传片1期;组织3470人次食品安全从业人员培训;全县“两个责任”督导完成率99.95%,督导问题发现率0.32%,督导整改率99.88%。开展“药剑”行动等专项整治,完成31批次药品、3批次医疗器械、7批次化妆品的监督抽检任务。组织开展城镇燃气应急抢险实战演练及专项整治、电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锅炉集中专项整治等,发现特种设备安全隐患38条,下达监察指令书23份,责令企业限期完成安全隐患整改32条。完成产品质量39个批次监督抽查任务;国家级林下魔芋种植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项目通过市级检查评估验收,考评结果达到合格等次;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对经营户开展集体约谈并进行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培训;开展重点领域安全防护用计量器具专项检查、成品油、危险化学品等各类产品质量计量专项整治。“四大安全”领域无重大市场监管事故发生,无因工作不力被追责问责的情形。

2.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稳控“两个一”(一升一降)的工作目标。

以市场监管领域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为重点,集中整治乡、村两级党政领导干部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包保”责任不到位的问题,集中整治校园食品安全问题,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持续深化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教育领域收费价格检查、电梯维保质量监督检查、医疗机构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整治、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部门工作形象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查办经济违法案件223件,移送公安机关违法案件7件,罚没金额22.00万余元,案件数量比上年同期上升11.00%,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两烟”监管工作持续护盾,本年接收查办“两烟”类案件10起,结案10起,涉案金额2.96万元,案件办结率100.00%,“两烟”经营环境得到进一步净化。办结“12345”“12315”平台投诉举报件、群众信访件173件,办结率100.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0.10万元,受理有效投诉举报件比上年下降73.47%,消费维权效能进一步强化。

3“放管服改+N”,“高效办成一件事、不止快一点”让“六个不”成为市场监管部门的常态。

一是经营主体持续稳定增长。全县共有经营主体45,720户,比2023年底净增3,448户,完成净增目标3,863户的89.26%;净增任务完成率排名全市第一,增速达8.20%。其中:企业7,038户,比2023年底净增1,500户,完成净增任务838户的179.00%;个体工商户38,247户,比2023年底净增1,939户,完成净增任务3,025户的64.10%;农民专业合作社435户,比2023年底净增9户。千人拥有经营主体173.99户,比2023158.27户增加15.72户。千人拥有企业26.78户,比202321.08户增加5.70户。网办率排名全市第一,云南省政务“好差评”评价系统反馈信息共11,975条,全部5星好评,好评率100.00%。二是餐饮业营业额增速正向发力。成功入库纳限企业9户,超出目标任务2户,全县纳规纳限餐饮经营户数量达36户,全年餐饮业营业额增速达35.31%。三是落实惠企政策帮助企业解难纾困。完成上级下达的3户“贷免扶补”工作任务,为企业获取银行贷款70.00万元。四是经营主体年报公示率均高于上年同期水平,全市排名靠前。企业年报率为96.30%、个体年报率为98.83%、农专年报率为97.88%,分别排名全市第7位、第3位、第3位。五是“双随机、一公开”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成抽查计划任务35项(部门抽查计划32项,联合抽查计划3项),录入检查对象名录库信息企业10,145条、个体54,517条、其他组织104条,动态更新执法人员信息库1,261条。六是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走深走实。全年专利授权92件(发明专利13件,实用新型72件,外观设计7件),累计发明专利有效量达252件;商标申请252件,商标注册181件,有效商标注册量达5,216件。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5,416,925.1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366,925.16,占总收入的99.68%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5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32%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131,963.39元,下降16.8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131,963.39元,下降16.93%;上下年均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一是与上年相比较,本年度无一次性抚恤金收入;二是上级拨款收入减少;三是人员变动产生的经费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5,416,925.16元。其中:基本支出15,181,001.31元,占总支出的98.47%;项目支出235,923.85元,占总支出的1.53%;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131,963.39元,下降16.8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474,481.46元,下降14.02%;项目支出减少657,481.93元,下降73.59%上下年度均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一是与上年相比较,本年度无一次性抚恤金支出;二是上级拨款收入减少,因此支出也减少;三是人员变动产生的经费收入减少,支出也相应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181,001.3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326,246.33元,占基本支出的87.7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54,754.98元,占基本支出的12.22%公用经费人均使用情况主要为:办公费人均支出811.08元、印刷费人均支出53.69元、水费人均支出244.99元、电费人均支出314.18元、差旅费人均支出365.08元、维修费人均支出43.65元、租赁费人均支出242.86元、会议费人均支出14.55元、培训费人均支出29.10元、公务接待费人均支出272.27元、专用材料费人均支出145.06元、劳务费(政府购买岗位支出)人均支出11,620.71元、工会经费人均支出788.57元、福利费人均支出623.2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人均支出3,294.59元、其他交通费用人均支出7,632.8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5,923.8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新财字〔20241号新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建工作经费”项目经费9,023.00元,主要用于开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总支及所属五个党支部的基层党建工作。

2.“新财字〔20241号新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执法办案及其他市场监管工作经费”项目经费93,218.85元,主要用于开展健康县城建设四品一械安全执法和监管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和标准化执法和监管商标、专利、广告等信用执法和监管执法办公能力提升等工作

3“新财字〔20241号新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打击涉烟违法协作经费”项目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严厉打击涉烟违法行为,保障全县有效烟叶供给能力,增强烟草经营户涉烟案件经营意识维护县域两烟经营良好秩序

4“新财字〔20241号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及军人抚恤补助经费”项目经费83,682.00元,主要用于开展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事业单位8个职工遗属生活补助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366,925.16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8%。与上年相比减少3,131,963.39元,下降16.93%,完成年初预算的85.3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644,185.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77%,完成年初预算的92.09%。主要用于:

2013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120.00元,主要用于局党总支所属退休党支部开展党建及党员活动工作经费;

2013699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5,903.00元,主要用于局党总支及所属四个支部开展党建及党员活动工作经费;

2013801行政运行支出11,534,443.37元,主要用于全局人员经费及机构正常运转的水费、电费等日常支出

2013804市场主体管理支出12,421.17元,主要用于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双随机”知识产权执法及专利服务工作、行政审批、企业信用监管公示、信用监管类别等行政执法监管成本专项支出;

2013812药品事务支出2,274.28元,主要用于开展辖区范围内药品事务的执法检查、监管及专项行动工作的专项支出;

2013813医疗器械事务支出1,2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辖区范围医疗器械类事务的执法检查、监管及专项行动工作的专项支出;

2013814化妆品事务支出2,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辖区范围化妆品类事务的执法检查、监管及专项行动工作的专项支出;

2013815质量安全监管支出9,010.00元,主要用于开展辖区范围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农业标准化监管等执法检查、监管及专项行动工作的专项支出;

2013816食品安全监管支出10,532.00元,主要用于开展辖区范围餐饮、各类食品生产和销售环节的执法检查、监管及各类专项行动工作的专项支出;

2013850 ”事业运行支出7,5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事业人员绩效工资;

2013899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55,781.40元,主要用于单位设备更新、执法服装新购和更新等采购类专项支出。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与上年相比较,本年度无一次性抚恤金收入;二是上级拨款收入减少;三是人员变动产生的经费收入减少。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52,872.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1%,完成年初预算的58.33%主要用于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8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去世慰问金;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53,636.16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4,754.76元,主要用于在职转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缴费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83,682.00元,主要用于本年内遗属人员生活补助的发放工作。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未发放;二是本年度养老保险缴至9月,同时在职人员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86,512.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2%完成年初预算的90.1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其中: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693,407.83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医疗保障缴费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880.00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医疗保障缴费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66,030.52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193.67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在编工勤人员和事业人员的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83,35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0%,完成年初预算的70.98%其中: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108,847.00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公积金缴到6月份;二是在职人员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4,000.00元,决算为249,680.3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5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3,393.59元,下降17.6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4,000.00元,决算为230,621.2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2.37%,完成年初预算的71.1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19,059.0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63%,完成年初预算的47.6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2,066.62元,下降18.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326.97元,下降6.5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9,059.03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326.97元,下降6.51%;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4,000.00元,支出决算为249,680.3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5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3,393.59元,下降17.6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4,000.00元,决算为230,621.2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1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19,059.0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65%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主要原因是本年修理费、燃料费和ETC卡(过路费)充值因财政资金支付额度限制未得到及时报销。

2.接待费严格按照不超过上年决算的原则进行接待,因此小于年初预算数。

3.厉行节约,控制并节约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2,066.62,下降18.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26.97元,下降6.5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9,059.03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326.97元,下降6.51%;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1.主要原因是本年修理费、燃料费和ETC卡(过路费)充值因财政资金支付额度限制未得到及时报销。

2.接待费严格按照不超过上年决算的原则进行接待,因此小于年初预算数。

3.厉行节约,控制并节约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主要用于保障执行公务活动和各种专项检查、执法执勤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调研、检查、考核和其他县区到我局开展工作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54,754.98元,比上年减少283,134.84元,下降13.24%,主要原因一是支付额度受限,相关经费不能支出;年末“邮电费”因打款出错被退回,不能在当年支付。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56,775.91元、印刷费3,758.40元、水费17,149.64元、电费21,992.60元、差旅费25,555.56元、维修(护)费3,055.56元、租赁费17,000.00元、会议费1,018.52元、培训费2,037.04元、公务接待费19,059.03元、专用材料费10,154.44元、劳务费813,450.00元、工会经费55,200.00元、福利费43,627.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0,621.28元、其他交通费用534,30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13,356,872.51元,其中,流动资产223,890.31元,固定资产13,132,268.7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713.5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64,643.02,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65,723.0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7,911.2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2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9,711.2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6,399.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270064140111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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