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2024年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申请发放公告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4-03-14 09:03   点击率:154打印】【关闭

进一步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努力实现住房困难家庭住房应保尽保提升保障效益和服务水平,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新平县2024年家庭租赁补贴申请发放公告如下

一、保障范围

(一)新平县城规划区范围内中等偏下收入、外来务工和创业的家庭,2024年计划发放家庭租赁补贴200户。

(二)具体为五桂社区、凤凰社区、青龙社区、太平社区(不含头塘、麻栗树、丁得片区5个小组)、古城社区(不含团山脚、阿波左、滑石板)、锦秀社区纳溪社区所辖区域。

(三)新平县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实行一年一申请制度,根据本地保障对象住房需求和支付能力,对城镇特困、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对其在市场租房居住予以差别化的租赁补贴,保障其基本住房需求。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租房居住并与房东签订租房合同(协议)产生租金。

2.需要两人或两人以上组成的家庭成员进行申请,其中1人符合稳定工作、创业和灵活就业的人员,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租房居住满一年以上,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和兄弟姐妹。

3.人均月收入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储蓄存款利息、各类社保金及其他应当计入家庭收入。

4.申请家庭自申请之日前一年内不得有房产交易记录,以下情况除外:

1)家庭发生重大突发事故、疾病和灾害,可提供由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村)出具相关证明 

2)因离婚财产拆分而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可提供离婚证和双方就产权转移事项达成的书面协议或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且已按协议或法律文书执行完毕

3)其他情况证明材料。

5.有关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家庭,不得申请家庭住房租赁补贴:

1.已享受过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和已入住保障性住房但违反住房保障规定,被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取消保障资格的

2.借住、暂住亲属、朋友住房,无租房合同(协议),未实际产生房屋租金的

3.工商营业执照登记注册资金在30万元以上的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拥有超过15万元(含)以上的

动车,且不得拥有2辆(含)以上机动车(电动车及摩托车除外)。

5.租住本单位公有住房的  

6.将原有住房出售不满一年以上和出租的(因家庭发生重大意外事故、火灾或家庭成员发生重大疾病出售房产除外)

7.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属于国有企业正式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和退休人员的

8.申请人被法院列为失信人员的

9.拒绝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核查与租赁补贴相关情况的

10.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租赁补贴的

11.其他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不符合享受住房保障条件的。

、保障方式和标准

(一)保障方式:租赁补贴纳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错季发放,发放时间为20241月至12月。

(二)保障标准: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补助标准与新平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一致,符合租赁补贴条件的建档立卡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分散特困供养人员、残疾户、低保户、市级以上劳模、在档困难职工、烈属、伤残军人、参战退役军人等的申请家庭发放标准为330//其他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稳定工作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家庭等补贴标准为270//户,按照户均租住60平方米进行保障,超出部分由保障家庭自行承担。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携带资料

(一)报名时间:2024318日至2024322日止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新平县青龙路54号民润达公司一楼办事大厅,联系电话:0877-7776600

(三)报名携带资料:

1.《新平县租赁补贴申请书》

2.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户口簿复印件(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新生儿未上户口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3.婚姻情况证明

1)结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村(社区)出具的结婚情况证明

2)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及离婚协议书或户口所在地(社区)出具的离婚情况证明;离婚涉及子女抚养问题, 且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的,需提供子女抚养关系相应证明材料。

4.工作和收入证明

1有工作单位的,提交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收入证明;

2)属于个体工商户的,提交营业执照、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

3)县城规划区灵活就业的,提交收入证明;

5.现住房状况材料

需提供20241-202412月的租房合同(或协议)

6.财产情况证明

有小型汽车(含小型汽车)以上的,提交购车发票复印件。

7.提交申请人社会保障银行卡复印件

8.其他相关材料

建档立卡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分散特困供养人员、残疾户、低保户、市级以上劳模、在档困难职工、烈属、伤残军人、参战退役军人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新平县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领导小组

                                                                          2024314


新平县租赁补贴申请表.docx

收入证明(稳定工作).doc

收入证明(灵活就业).docx

收入证明(无收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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