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城市管理局 法治建设工作自查自检报告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4-01-11 16:01   点击率:24打印】【关闭

按照《中共新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迎接省、市对县法治督察工作的通知》)(〔2022〕—12)要求,现将县城市管理局法治建设工作自查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经自查,按照《中共新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县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的通知》(新治县办发〔2022〕1号)要求,县城市管理局召开会议安排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征订71本,每人一本,学习方式:集中学习与个人学习相结合。集中学习采取党组理论中心学习、党支部(党小组)会议、周一例会等形式进行。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通过学习更加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解决城市管理实际问题。截至6月30日,集中学习累计25场302人次。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

   一是按照《〈法治新平建设规划(2021-2025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新治县委发〔2022〕2号),结合县城市管理局实际制定《新平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法治新平建设规划(2021-2025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将重点工作任务细化到单位和人,明确工作要求,为落实治

新平建设提供保证。

二是将法治建设纳入党组年度工作要点,提出要“依法审批、从严执法”,年内2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针对城市管理执法难问题,提出要“文明执法”“刚性执法”“柔性执法”“集体执法”理念,大力提倡“721工作法”,推动破解占道经营、流动商贩等执法题。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股室、单位负责人依纪办事、依法行政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健全完善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体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办理人大议案3件、政协提案5件、群众信访36件。

三是制定《新平县城市管理局领导干部述法办法》,年底局领导(党政主要领导除外)各股室、单位负责人开展述法,作为年终评优条件之一。

三、法治政府建设

按照《新平县城市管理局领导班子实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2021年至2022年7月15日共召开27次局党组会议,研究局内重大事项68项。

全面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本部门行政职权共计 4 类,共计 136 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1129项,“追责情形”共计  1364 项;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落实“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要求,落实好涉及城市管理局的13项行政许可办理,优化内部审查环节,提高办理率,承诺办结时限全部压缩到法定办结时限的三分之一,到办事现场次数1次。按照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对我县12户燃气企业和经营户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按要求公开检查信息。

建立完善《新平县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新平县城市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新平县城市管理局执法公示制度》《新平县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裁量基准一》等规章制度,为规范行政处罚程序和提高案件质量提供制度保障。按要求完善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数据和上报年度执法统计数据报告按期完成执法案件评查和行政检查,确保执法案件办理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加强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管理。同时依法对渣土运输未严密封闭、乱到建筑垃圾等9违反城市管理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处罚结果已按法定程序履行完毕,没有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对我局财政预算、人事任免、资源配置等部门相关信息新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认真贯彻落实“7天双公示”在“政务应用服务门户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进度情况,没有发生逾期对各级交办的信访案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和报送,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落实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对每项议案、提案县城市管理局都高度重视,认真分析研究,实地踏勘,能立即解决的及时解决,需阶段性解决的制定解决方案。

落实《云南省新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新检行公建[2021]7号)提出的“县城个别无牌环卫车无视交通法规随意闯红灯、调头、超速违法行使以及新平县高漠公司未严格履行交通安全企业主体责任”的问题,我局班子及相关站所人员及时进行了调查研究,结合实际,制定了问题整改措施并及时落实,让广大驾乘员工遵规守纪,营造安全、文明的出行环境。财政、审计等监督未发现存在重大问题;未发生不予回复或者不及时回复人民法院司法建议的情形;未出现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行政行为被行政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确认违法、变更、撤销等情况。

四、法治社会建设

一是按照《〈新平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新治县委发〔2022〕3),结合县城市管理局实际制定《新平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法治新平建设规划(2021-2025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将重点工作任务细化到单位和人,明确工作要求,

为落实法治新平建设提供保证。

二是按照《中共新平县委宣传部  新平县司法局关于开

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新发〔2021〕24号),制定《新平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计划(2021—2025年)》,确保法治宣传教育落实。

      三是按照《新平县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普法责任清单,明确了年度普法宣传教育的目标、任务

四是结合县城市管理局实际,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周一学习、党支部(党小组)等多形式的学习方式,先后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信访工作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在七彩云端APP参加由省委宣传部、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云南广播电视台、省普法办联合开展为期2个月的“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民法典在线答题活动(第二季),通过各种学习活动,切实增强县城市管理局全体工作人员法治意识,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国家安全教育日、宪法宣传周等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与相关部门在县城主要街道设立宣传咨询点,向县民宣传燃气安全、文明养犬等教知识,营造城市管理工作齐抓共管氛围以安全生产宣传月为契机,走进企业检查企业安全生产隐患的同时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及时向企业传达新规范、新要求,促进企业合法经营,安全生产;开展“以案释法”工作。按照《新平县城市管理局以案释法工作制度》,结合住建部“721”工作法,在城市管理执法过程中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加强一线执法人员涉及城市管理案例和县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例的学习,提高一线执法人员宣传和处理违法行为能力,同时积极向行政相对人宣传相同案例,让行政相对人自觉改正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共建氛围以开展“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为契机,对县城街道占道经营、出店经营、乱堆乱放、乱吊乱挂、流动经营、乱停乱放车辆等影响市容市貌的沿街经营户进行“红黑榜”积分宣传教育。通过“红黑榜”积分考核管理,在大美新平APP、新平电视台曝光,经营户对“爱国卫生门前五包”工作提升认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按要求做好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工作的安排部署,要求干部职工及其亲属认真接听座机和手机来电为号码为12340的电话,让他们了解接听12340电话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工作的重要意义,配合完成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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