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5-01-24 14:01   点击率:20打印】【关闭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新平县人社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部署要求,积极推进县委、县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实施,认真落实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紧密结合人社工作实际,不断规范和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我县人社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县人社局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及时公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文件、统计数据、规划财务、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等信息,内容涉及人才建设、就业创业、养老保险、待遇保障等诸多方面。截至202412月31日,县人社局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信息180条,其中:政务信息47条,公务员招考信息接转“玉溪人才网”,预算结算公开8条,稳岗就业信息104条。

(二)依申请公开

县人社局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办理政府依申请公开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作出答复。2024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县人社局制作了信息发布审核表,由业务股室人员提交分管领导牵头审核政府公开的信息,确保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人社局将信息公开的内容和速率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安排专人负责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与发布。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明确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职责,各股室主动提供拟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切实提高工作主动性、自觉性,不断提升工作实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进一步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功能。

 

(五)监督保障

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和保密审查工作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对公开发布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核、校对、把关,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对外公开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内容质量不高有待进一步提升、缺乏互动性。二是政务公开手段落后,不能满足人民群众获取信息的要求。三是政务信息公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丰富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和规范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牢牢把握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确保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二是提高认识,坚定不移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三是提升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方法,切实加强信息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提高信息质量、增加信息数量。四是加强常态化督导和管理,把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定期开展督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整体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自行购买自行建设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对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全部实行免费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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