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办通〔2023〕57号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新平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的 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为规范、有序、高效、安全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和《云南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要求,确保我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顺利开展,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新平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现将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及成员 组 长: 李 云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李云山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杨洪羽 县财政局局长 严晓东 县纪委县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组组长 成 员: 马 祥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王兆昕 县财政局副局长 喻家旺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王劲松 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 李彦辉 新平农村商业银行党委副书记、行长 徐贵昌 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 杨 宏 县财政局农业农村股股长 蔡忠德 县农业农村局财务股股长 李文华 县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站长 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由马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若有人员变动,按职务依次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审核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指导意见(通知)及各项工作制度; 2.研究全县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和风险防控措施; 3.研究决定对农机购置补贴违纪违规行为的惩处措施、对产销企业的处罚意见; 4.研究确定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其他重大事项。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1.拟定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指导意见(通知)及工作制度; 2.组织开展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和廉政风险教育; 3.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023年11月13日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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