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700700010000 县十八届人大一次 会议文件(二十七)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2021年 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的决议 (2022年1月16日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会议同意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审查结果的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
关于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2021年地方财政 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 在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会议审查,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面对经济转型调整压力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新平县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守初心本色、牢记使命担当,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切实做好“开源、节流、盘活、争取、规范”五篇文章,全县财政运行保持总体平稳,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快报数)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9,01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35,247.00万元的95.40%,比上年完成数128,829.00万元增加186.00万元,增长0.14%,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01,597.0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83,831.00万元增17,766.00万元,增长21.20%,非税收入完成27,418.0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44,998.00万元减17,580.00万元,下降39.0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03,11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10,366.00万元的97.66%,比上年完成数353,562.00万元减50,451.00万元,下降14.27%。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9,015.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40,710.00万元,调入资金27,711.00万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7,990.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406.00万元,收入总计337,832.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3,111.00万元,上解上级12,367.00万元,调出资金428.00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9,994.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32.00万元,支出总计337,832.00万元,收支平衡。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8,654.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97,890.00万元。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8,654.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42,303.00万元,下级上解收入60,564.00万元,调入资金27,711.00万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7,990.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406.00万元,收入总计339,628.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7,890.00万元,补助下级7,264.00万元,上解市级12,367.00万元,调出资金428.00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9,994.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85.00万元,支出总计339,628.00万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快报数)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8,05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5,000.00万元的137.29%,比上年完成数102,709.00万元减54,659.00万元,下降53.2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91,79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810.00万元的849.14%,比上年完成数38,267.00万元增支53,525.00万元,增长139.87%。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基金预算收入48,05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875.00万元,上年滚存结余210.00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94,720.00万元,调入资金428.00万元,收入总计145,283.00万元。基金预算支出91,792.00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6,620.00万元,调出资金17,711.00万元,支出总计116,123.00万元,年终结余29,160.00万元。 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8,05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1,792.00万元。 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8,050.00万元,上级补助1,727.00万元,上年滚存结余210.00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94,720.00万元,调入资金428.00万元,收入总计145,135.00万元。基金预算支出91,792.00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6,620.00万元,调出资金17,711.00万元,支出总计116,123.00万元,年终结余29,012.0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4.00万元,支出3.00万元,年终结余11.00万元。 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3.00万元,支出3.00万元,年终结余10.00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快报数)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79,397.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69,850.00万元的113.67%,比上年完成数67,562.00万元增11,835.00万元,增长17.52%;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6,028.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68,543.00万元的96.33%,比上年完成数60,324.00万元增5,704.00万元,增长9.45%。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平衡情况:基金预算收入79,397.00万元,上年结余39,45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2,610.00万元,收入总计151,457.00万元;基金预算支出66,028.00万元,上解上级40,822.00万元,支出总计106,850.00万元,年终滚存结余44,607.00万元。 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79,397.0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6,028.00万元。 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平衡情况:基金预算收入79,397.00万元,上年结余39,45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2,610.00万元,收入总计151,457.00万元;基金预算支出66,028.00万元,上解市级40,822.00万元,支出总计106,850.00万元,年终滚存结余44,607.00万元。 以上数据是与市级初步结算数,待市级决算批复后,再按要求将最终的完成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五)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情况。根据地债系统债务限额下达情况,市级核定我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30.40亿元,增长41.40%,其中:一般债务16.80亿元,与上年一致;专项债务13.60亿元,比上年增加8.90亿元,增长189.40%。 2.政府债务余额情况。截至2021年底债务余额为25.60亿元,比年初17.10增加8.50亿元,增长49.71%,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2.20亿元,下降2.40%;专项债务余额13.40亿元,增长191.30%。债务余额变动情况主要是一般债务还本减少0.30亿元,专项债务还本减少0.10亿元,新增发行8.90亿元。 3.债券资金安排情况。2021年,省财政厅下达新平县再融资债券资金23,71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7,990.00万元,专项债券5,720.00万元,全部用于偿还到期本金。 (六)预备费使用情况 新平县2021年年初预算预备费3,100.00万元,全年未动支预备费安排支出,全部用于平衡预算。 二、2021年主要财政工作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指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财政部门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落实县人大通过的预算决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持续深化财政改革,强化预算管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攻坚克难,强化统筹协调,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 (一)多措并举抓收入,财政经济运行平稳。一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强化收入征管。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强财税与各执收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税收预期管理,跟踪关注重点税种,执收部门协调联动,齐抓共管,2021年税收收入较上年增长21.19%,地方税收首次突破10亿元大关,财政经济运行呈现趋稳回升态势。二是积极盘活资产资源,增加县级财政收入。持续强化资产资源盘活,出让河道采砂石场14处、出让新平县第一中学宿舍经营权,共实现处置收入9,175.00万元。三是加强对财政存量资金的清理盘活。共盘活存量资金2.70亿元,统筹用于保障民生支出和急需的重点发展领域支出。 (二)落实惠民政策,保障民生支出。一是严格保障“三保”责任落实。2021年新平县省口径“三保”支出138,247.00万元,“三保”执行率为100.00%。二是加快直达资金支出,通过建立直达资金管理台账,每月分析直达资金支出情况,确保直达资金真正惠企利民。2021年新平县共收到直达资金37,094.00万元,已分配下达37,094.00万元,分配下达率为100.00%,支出35,705.00万元,支出率为96.25%,居全市前列;参照直达资金收到4,044.00万元,分配下达3,749.00万元,分配下达率92.70%,支出3,701.00万元,支出率为91.52%。三是持续支持教育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共安排教育支出5.80亿元,生均教育支出达1.45万元,发行专项债券3.40亿元用于医疗基础设施建设,医疗环境持续改善。四是扎实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及就业支持。共发放困难群体补助资金5,496.00万元,救助困难群众人数10,855人,做到应救尽救。就业补助支出826.00万元,支持1,114人就业。兑付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1,266.00万元,其中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1,245.00万元,支持7,320人次就业,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资金21.00万元,惠及小微企业14户。五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共支出乡村振兴资金3,900.00万元,有力保障乡村振兴建设。六是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和耕地保护制度。拨付储备粮油政策性补助及粮食应急供应网点补助资金330.00万元;拨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3,012.00万元,补贴面积543,780.00亩;拨付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570.00万元,补贴种植面积359,621.00亩。 (三)加强协调联动,积极向上争取成效明显。一是争取资金助力财政平稳运行。把向上争取资金工作纳入综合考核,调动各级各部门向上争取资金积极性,全县共争取到中央、省、市级资金14.10亿元,同口径相比增长11.00%。二是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工作有突破。共储备新增专项债券项目15个,通过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审核12个,成功发行新平县医院医技综合楼、农产品智慧冷链物流园等6个项目专项债券资金8.90亿元。三是政银企合作成效明显。加强与金融机构协调对接服务,加大项目融资力度,乡村振兴道路、园区产城融合等项目融资到位33.70亿元。 (四)推进财政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一是推进预算标准化平台建设,全面落实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修改完善预算定额标准,强化预算约束,厉行节约,严格落实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等管理制度,压缩一般性支出。二是优化支出结构,健全“三保”保障机制,确保民生政策落实到位,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三是预决算公开更加规范,落实预决算公开办法,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在平台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通过加强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将部门绩效目标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提高了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按照“统筹推进,试点先行”的原则选取了县交通运输局、县妇女联合会、县财政局三家作为2021年部门整体预算绩效指标体系建设试点部门,推进绩效指标体系建设。委托第三方机构对2020年新平县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建项目专项资金等4个项目及戛洒镇人民政府部门整体支出进行财政绩效评价,并在新平县政府信息网公开,提高部门履职效能和公共服务供给质量。五是有序推进县乡财政体制改革。深入调研,多方征求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出台《新平县戛洒镇财政体制管理办法(试行)》《新平县乡镇财政体制实施办法(试行)》《新平县县对乡镇财政转移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通过实行划分收入、明确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增收奖补、定额上解的财政管理体制,为调动县乡理财积极性,增收节支,提升基层财政公共服务能力打下了良好基础。六是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切实落实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决策部署和工作措施,通过盘活资产、融资置换、贷款展期、预算安排、合规核销等措施,稳妥化解政府债务,确保政府信用。2021年化解政府债务4.60亿元。七是切实发挥监督职能。认真开展专项资金、会计信息质量、预决算信息公开等监督检查,加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培训力度;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政府采购工作进一步规范;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维护财经秩序,推动全县财政管理质量和效率提升。 (五)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提升改革综合成效。一是完善监管体系。完成县属企业改革相关配套文件30余个,涉及国有资产结构布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党的建设、企业自身建设等方面。二是加强县属企业债务风险防控工作。建立债务情况月报制度,及时掌握县属企业债务情况,不断完善债务风险预警机制,防范债务风险。三是加强党的领导和组织建设。按照党组织讨论研究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前置程序要求,各企业完成党支部委员会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四是持续提升县属企业发展活力。开展县属企业内设岗位竞聘工作,减员增效。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制定《关于县属企业全员业绩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实施“工作有标准、管理全覆盖、考核无盲区、奖惩有依据”的全员业绩考核制度。做好剥离国有企业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常态化抓好新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管理工作,2021年新增移交国有企业退休人员30人;制定《新平县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实施方案》,完成公司制改革1户。 三、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22年,我县财源单一薄弱的境况仍未得到根本改变,同时受宏观政策调控和疫情持续影响,财政平衡压力持续加大。在当前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情况下,做好财政工作,需要全县各级各部门统一思想、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共渡难关。要着力在“开源、节流、盘活、争取、规范”上下苦功、出实招,切实提升财政保障能力和防范风险能力。需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围绕我县“十四五”规划,加强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明确的重大战略、重要任务、重点改革的财力保障,全力支持新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二是坚持过紧日子思想。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尽可能把宝贵的财政资金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领域,保障好民生支出。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削减或取消低效无效支出。三是坚持科学统筹财政资源。建立健全同一领域不同渠道资金、财政拨款资金与非财政拨款资金、不同年度间财政资金的统筹机制,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深入挖掘潜力,提升财政统筹服务保障能力。四是坚持树牢底线思维。持续激发经济发展活力,不断夯实县级“三保”保障能力,兜牢“三保”底线;积极清理存量往来款,化解欠拨专款,有效降低财政运行风险;进一步做好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工作,确保债务收支平稳运行,铸牢预算平衡风险“防火墙”,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债务风险的底线。 2022年主要预算指标安排建议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50,298.00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21,283.00万元,增长16.50%。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22,616.00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19,505.00万元,增长6.43% 。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0,298.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42,997.00万元(含上级提前下达一般性转移支付24,573.00万元和专项转移支付2,043.00万元),调入资金38,447.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5,100.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32.00万元,收入总计358,774.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2,616.00万元,上解上级10,088.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6,070.00万元,支出总计358,774.00万元。收支平衡。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66,274.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2,380.00万元,下降3.46%。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89,770.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8,120.00万元,下降2.72%。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66,274.00万元,上级补助146,631.00万元,下级上解81,291.00万元,调入资金37,620.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5,100.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85.00万元,收入总计358,601.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9,770.00万元,补助下级32,673.00万元,上解市级10,088.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6,070.00万元,支出总计358,601.00万元。收支平衡。 桂山街道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6,621.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544.00万元,下降7.59%。支出安排2,778.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496.00万元,增长21.73%。 桂山街道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621.00万元,转移性收入1,468.00万元,调入资金340.00万元,收入总计8,429.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78.00万元,转移性支出5,651.00万元,支出总计8,429.00万元,收支平衡。 古城街道办事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3,113.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682.00万元,增长28.05%。支出安排1,994.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91.00万元,下降4.36%。 古城街道办事处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13.00万元,转移性收入1,492.00万元,调入资金209.00万元,收入总计4,814.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94.00万元,转移性支出2,820.00万元,支出总计4,814.00万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50,845.00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102,795.00万元,增长213.9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08,344.00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116,552.00万元,增长126.97%。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基金预算收入150,845.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00.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78,900.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9,160.00万元,收入总计260,905.00万元。基金预算支出208,344.00万元,上解上级5,314.00万元,专项债券还本支出8,800.00万元,调出资金38,447.00万元,支出总计260,905.00万元。收支平衡。 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50,018.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101,968.00,增长212.21%。支出安排207,596.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115,804.00万元,增长126.16%。 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基金预算收入150,018.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400.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78,900.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9,012.00万元,收入总计259,330.00万元。基金预算支出207,596.00万元,上解市级5,314.00万元,专项债券还本支出8,800.00万元,调出资金37,620.00万元,支出总计259,330.00万元。收支平衡。 桂山街道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40.00万元,支出安排30.00万元。 桂山街道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基金预算收入340.00万元,转移性收入30.00万元,收入总计370.00万元。基金预算支出30.00万元,调出资金340.00万元,支出总计370.00万元。收支平衡。 古城街道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09.00万元,支出安排32.00万元。 古城街道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基金预算收入 209.00万元,转移性收入32.00万元,收入总计241.00万元。基金预算支出32.00 万元,调出资金 209.00万元,支出总计241.00万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0.00万元,与上年一致。转移性收入8.00万元,上年结转11.00万元,收入合计19.00万元。支出安排 19.00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533.33%,支出总计19.00万元。收支平衡。 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0.00万元,上年结余10.00万元,补助下级10.00万元,收支平衡。 桂山街道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与上年一致。转移性收入10.00万元,支出安排10.00万元,收支平衡。 古城街道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与上年一致。转移性收入6.00万元,支出安排6.00万元,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86,015.00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6,618.00万元,增长8.33%,支出安排74,337.00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8,309.00万元,增长12.58%。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6,015.00万元,上年结余44,607.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8,168.00万元,收入总计168,790.00万元。基金预算支出74,337.00万元,上解上级43,980.00万元,支出总计118,317.00万元。年终结余50,473.00万元。 其中: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86,015.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6,618.00万元,增长8.33%;支出安排74,337.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8,309.00万元,增长12.58%。 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6,015.00万元,上年结余44,607.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8,168.00万元,收入总计168,790.00万元。基金预算支出74,337.00万元,上解上级43,980.00万元,支出总计118,317.00万元。年终结余50,473.00万元。 桂山街道社会保险基金未发生收支。 古城街道社会保险基金未发生收支。 需要特别报告的事项: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在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和县人代会批准预算之前,为保障正常运转,县财政已下达1月份人员工资及保险9,547.00万元,村干部、编外人员工资及困难群体补助1,307.00万元,债券利息632.00万元,春节慰问经费120.00万元,共计11,606.00万元。 2.根据《云南省县级“三保”预算编制审核办法》(云财基层〔2021〕54号)三保财力计算方法,2022年全县三保可用财力158,718.00万元,全县省口径三保需求126,051.00万元,其中:保工资109,901.00万元,保运转9,287.00万元,保基本民生6,863.00万元,我县实际纳入预算的三保支出126,051.00万元,三保可用财力大于纳入预算数32,667.00万元,按省级要求三保没有财力缺口。按县级口径测算,全年应保障数167,891.00万元,三保可用财力小于三保应保障数9,173.00万元,需通过调入政府性基金的方式弥补。 3.2022年县本级共安排预备费2,897.00万元(列227预备费科目),预算执行中按预算法规定经县政府批准后动支。 4.其他预留经费情况。一般公共预算预留经费28,307.00万元,其中:预留人员经费7,750.00万元(列22902其他支出科目),用于2021年人员正常职级晋升、人员调入增加、事业人员绩效等人员经费;预留年中一次性奖及考核优秀奖683.00万元,绩效考核奖4,101.00万元(列22902其他支出科目),预留职业年金3,150.00万元(列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新增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预留抚恤金600.00万元(列2080801死亡抚恤),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离退休人员死亡抚恤及遗属人员生活补助;预留驻村工作人员生活补助164.00万元(列22902其他支出科目),项目前期经费2,000.00万元(列22902其他支出科目),产业发展前期经费4,245.00万元列(22902其他支出科目),化解历年欠款5,614.00万元(列列22902其他支出科目)。以上预留经费实际发生支出时相应会引起功能科目发生变动,但不引起支出总规模变动。提请本次大会同意由县财政局按照新平县本级资金审批管理办法经相关程序审批后先行安排,待年度预算调整时一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5.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2022年县本级预算安排“三公”经费合计1,42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降3.34%。其中,公务接待费352.00万元,比上年降10.66%;公务用车经费1,068.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2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降0.65%,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6.2022年全县政府债券到期还本需求34,870.00万元(一般债券 26,070.00万元、专项债券8,800.00万元),已纳入预算,其中争取上级再融资债券还本 31,300.00万元,财政预算收入安排还本3,570.00 万元。2022年政府债券应付利息10,121.00万元(一般债券4,051.00万元、专项债券 6,070.00万元),已纳入预算。 四、攻坚克难,扎实做好2022年各项财政工作 2022年,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财”自觉服从服务于“政”的意识,着力把党领导经济工作的制度优势转化为财政治理效能,推动高质量可持续财政建设取得新成果。紧紧围绕新平县“十四五”规划要求,聚焦“12345”发展战略和“3+4”产业体系,坚持算好政治账、全局账、长远账,持续深化“新平之变”,助力全市打造“一极两区”,做好以下工作: (一)提升财政治理能力和水平。一是在提升财政治理能力现代化上下功夫,充分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推动信息系统整合和信息资源共享,运用信息化手段推动现代财政制度建立,助力财政治理能力提升。二是不断增强遵从制度、完善制度、执行制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提升财政治理效能。三是稳妥推进财政改革,持续优化民生投入,加大欠拨专款和往来款消化力度,强化隐性债务化解,推动新平财政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四是深化县乡财政体制改革,建立更合理的财政分配关系,健全乡镇增收节支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超收分成、税收增收留用及以奖代补的导向作用,激励乡镇加大财源培植,增强协税护税、稳产增收力度,切实提高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和治理水平。 (二)全力做好“三保”保障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地方财政预算收支管理做好县级“三保”工作的通知》(财预〔2019〕128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县级“三保”工作的通知》(云办通〔2021〕49号)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系统观念,牢固树立底线思维,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通过加强预算编制,强化预算管理,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确保“三保”资金预算优先保障、不留缺口,坚决兜牢“三保”底线。 (三)抓实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一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政府投资条例》。在安排完“三保”支出后,优先将地方政府还本付息资金安排纳入财政预算,单位以经批准的预算为支出依据,从严管控政府工程项目,杜绝形成新的政府性债务。二是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券项目库,管好用好专项债券资金,做好 2022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项目申报工作,加大项目储备力度,提升项目包装质量,坚持“资金跟项目走”,优化投向结构,提高使用效益。三是支持做好专项债券项目配套融资工作,依法合规推进重大项目融资。四是进一步健全债务管理制度。建立“政府统一领导、财政部门归口管理、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定期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重大问题,实施动态跟踪监控,铸牢债务管控防线。从实际出发,结合自身债务风险类型,按“一企一策、一债一策”制定具有针对性的风险化解方案,运用多种合规手段,分类化解债务风险。 (四)做好向上争取资金工作。一是树立向上争取意识。结合新平实际,加强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认真做好项目筛选、储备、包装, 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力争获得中央和省、市的最大支持。二是积极争取省级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云政发〔2021〕20号),对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和财源培植实施奖补,我县要认真学习《云南省“十四五”高质量发展转移支付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做好分析研判,提前谋划,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对较为薄弱的指标进行集中攻坚,确保最大限度获得上级奖补。三是提高执行力。把争取到资金、项目或政策执行到位,通过提升工作效率来有效提升向上争取的竞争力。 (五)强化财源培植。一是坚持工业集群化,推动工业补链延链强链。优化升级传统产业。力争启动大红山铁矿倍增计划,争取项目总部落地新平,推进大红山铁矿二道河矿段年产100.00万吨采选及智能化矿山建设项目;加快推进仙福公司产能置换技改升级、年产120.00万吨焦化等项目,协调推动瀛洲水泥技改升级、南恩公司技改搬迁等项目建设。二是培育壮大新兴产业。稳步推进桂山片区产城融合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力争标准厂房及配套用房主体完工,创新发展“园中园”方式加快布局新兴产业和壮大轻工制造产业。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完成甬福150.00万吨固废综合利用、穆鑫废旧轮胎加工等项目建设,启动扬武片区居拉里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建设。三是加大投入力度。加大人力投入,集中优秀人才实抓、细抓、精抓财源建设工作,确保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加大财力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金融资金的助推作用,企业自有资金的内生作用,确保企业高质量发展。梳理已经出台的企业补贴政策,整合资金,支持重点,避免无效投入。要把有限资金投入到财税贡献大、解决就业多、生态环保好、科技含量高的企业上,不断提高投入产出比例。四是创新投入方式。做实国有企业,由国有企业带着资产、资金、资源与引入的企业以股权投入方式合作经营,提升国有企业的综合实力,提高国有资产经营收益。 (六)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意见的要求,立足财政支出项目,继续保持绩效管理对财政资金的全覆盖,进一步拓展财政绩效评价广度,计划选择2021年4个重点项目和1个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评价工作。通过绩效评价工作,加强绩效管理,提高部门对预算资金使用绩效的重视,让有限的预算资金产生实实在在的效益,更好地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作用。 各位代表,2022年,新平财政将面临更加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和前所未有的挑战,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牢记为民理财使命,抓收入,保支出,重管理,讲绩效,发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玉溪精神,攻坚克难,勇于担当,持续推动县财政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为县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名词解释 【全口径预算管理】 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 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预算绩效管理】 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 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民生支出】 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 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零基预算】 是指按照零基预算的原则编制预算的一种方法。在编制年度 预算时,每个部门对新的预算年度中要做的所有事情进行审核,测定不同层次服务所需的资金,而不仅仅是修改上年预算或检验新增部分。零基预算的实质并不是一切以零为基数,割断与过去的一切联系。零基预算的核心是打破基数加增长的预算编制方法。 【部门预算】 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 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 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财政资金。具体包括:一是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的资金,如每年的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超收收入,年终调整列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预算周转金。二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尚未列支的资金。三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已经列支的资金。不包括当年季节性收支差额形成的资金。 【地方政府债务】 指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为公益性项目发展举借,需地方政府通过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包括:纳入政府债务管理的非政府债券形式的存量债务;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形成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后在国务院批准的政府债务限额内举借并以财政资金偿还的外债转贷债务。 【地方政府债券】 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由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发行并办理还本付息和 支付发行费的政府债券。 【置换政府债券】 经国务院批准,从 2015 年开始,发行一定额度的地方政府债券置换清理甄别后应纳入预算管理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这部分地方政府债券称为置换债券。置换债券是国务院为降低地方政府债务成本、防控债务风险、腾挪财政收支的重要举措,也是规范地方政府 债务预算管理的重要举措。 【新增政府债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债券主要用于政府公益性资本性支出, 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不得安排偿还存量政府债务本金及利息。 【一般政府债券】 是指地方政府针对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债发行的债券,筹集资金安排的支出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本金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 【专项政府债券】 是指地方政府针对土地储备、收费公路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债发行的债券,债券的发行要对应相应的政府性基金项目,筹集资金安排的支出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本金通过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 【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 是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举借债务的规模,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每年全国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和总限额,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批。每年各地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和总限额,由财政部在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的限额内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下达各省级人民政府,并向社会公开。省级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下达的限额举借的债务,列入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市县级政府确需举借债务的,依照省级人民政府下达的限额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由省级人民政府代为举借。省级财政部门在批准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合理搭配债券期限,安排债券发行兑付。 【债务风险预警机制】 是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务院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以及责任追究制度。云南省债务风险预警机制主要内容为:省级财政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和组织,根据各州(市)、县(市、区)债务总量、综合财力等因素,分年度测算债务率等债务风险指标,分析和评估各地债务风险, 向各州(市)人民政府通报其辖区内债务风险预警和提示地区名单,并要求高风险地区通过控制项目规模、压缩公用经费、处置存量资产、引入社会资本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消化存量债务,逐步将债务风险指标调整到警戒线以内,妥善处理促发展与 预防政府性债务风险的关系。 【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 是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务院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以及责任追究制度。云南省 2017 年出台了《云南省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云政办函〔2017〕52 号),并转发了配套文件《地方政府性债务分类处置指南》,建立了云南省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按照风险事件性质、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等,将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划分为Ⅳ级(一般)、Ⅲ级(较大)、Ⅱ级 (重大)、Ⅰ级(特大)四个等级。对Ⅳ级、Ⅲ级债务风险,主要由州 (市)、县(市、区)立足自身,通过统筹各类资金、节支、资产处置等 措施化解,必要时可启动财政重整计划。对Ⅱ级、Ⅰ级债务风险, 除上述措施外,省级人民政府给予指导和支持,并启动风险事件责 任追究机制。 【“三保”支出】 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县级基本财力的保障范围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民生支出以及其他必要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国家和省统一出台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工资性附加支出,地方津补贴等项目。各地自定政策或参照省级确定的政策及提高标准部分不纳入;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基本民生支出主要包括中央和省统一制定 政策,涉及农业、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科学技术、计划生育、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等直接针对公民或政策权益人应保障的项目支出。各级政府应按照“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再保其他方面支出”的顺序安排预算,足额保障基本支出责任。 【“三公”经费】 是指政府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转移支付】 是指货币资金、商品、服务或金融资产的所有权由一方向另一方的无偿转移。转移的对象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财政转移支付主要是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财政转移支付通常可以分为无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专项转移支付)两种。 【一般性转移支付】 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后,我国逐步建立了以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为主的转移支付制度。2009年以前,财力性转移支付主要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补助、调整工资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年终结算财力补助等,地方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上述资金。2009年起,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财政部将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 分为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两类。修订后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以及义务教育转移支付等,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 【均衡性转移支付】 1994年我国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按照分税制财政体制的要求,中央对地方实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从 1995 年起,中央财政开始对地方实施过渡期财政转移支付,通过选择客观性和政策性因素计算各地的标准收入和标准支出,确立财政转移支付对象,制定了适合我国国情的过渡期财政转移支付办法。在此基础上,云南省也相应制定了适合省情的过渡期转移支付办法。随着2002年中央与地方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的实施,自 2002年起,原过渡期转移支付的概念不再沿用,其资金与中央财政因所得税分享改革集中的增量一并统筹分配,2009 年前称一般性转移支付。2009年,财政部修订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时改称为均衡性转移支付。均衡性转移支付的目标是扭转地区间财力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实现地方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的均等化,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按照力求公平、公正,循序渐进和适当照顾老少边地区的原则,参考国际通行作法,按影响财政收支的客观因素和统一的公式分配。具体到云南省来说,主要参照各地财政实际支出能力和标准财政支出的差额及可用于转移支付的资金数量等客观因素,按统一公式计算确定各地转移支付数额。其中,实际支出能力是指各地可用于财政支出的各项来源合计,以各地实际支出数做适当调整计算;标准支出是指各地的财政支出需求,主要按地方政府规模、平均支出水平和相关成本差异系数等因素测 算。对财政越困难的地区,补助程度越高。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责任机制】 为保障基层政府实施公共管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以及落实各项民生政策的基本财力需要,2010 年 9 月,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建立和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意见》,以“以奖代补”为政策核心, 鼓励各地提高对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水平,实现县乡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目标。云南省虽然财力基础相对薄弱,但是通过进一步加大省对下的转移支付力度,较好地提升了县乡的基本财力保障水平,获得了中央财政的奖励资金。2011年,云南省建立了省对下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制度,将各地“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需求,全部纳入计算,对各地财力与“三保”支出的差额给予全额补助,确保基层政府基本支出需要。纳入“三保”范围的事项严格限定为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相关政策,各地自行制定或参照省 级自定各项政策及提高标准部分,不纳入保障范围。 【民族地区转移支付】 为配合西部大开发战略,支持民族地区发展,国务院决定从2000年起实施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同期,省财政厅相应建立省对下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每年根据中央财政对云南省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补助的情况,按照向民族贫困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倾斜的原则,选取少数民族人口比重、民族聚居程度以及财政困难程度等因素,向8个民族自治州,4个少数民族较多的市,以及昆明市、玉溪市中的6个民族自治县,合理分配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资金。 【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 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引导各地政府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弥补生态功能区所在地政府和居民为保护生态环境所形成的实际支出与机会成本,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试点)办法》,结合云南实际,从2009年起,省财政厅设立了云南省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并不断建立完善补偿与奖励并举的生态环境补偿制度。一方面,立足云南实际构建衡量生态价值的指标体系,根据生态价值安排生态补偿资金;另一方面,实施覆盖到全省各县的年度生态环境质量考评,考评结果与生态补偿资金挂钩,并在全省通报。此外,还积极推动开展省内重点跨界水域水质补偿试点。 【直达资金】 2020年为支持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避免资金层层审批,下达耗时,创新宏观调控方式,按照“中央切块、省级细化、备案同意、快速直达”的原则将资金全部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建立的特殊转移支付机制。 【抗疫特别国债】 2020年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由中央财政统一发行的特殊国债,不计入财政赤字,纳入国债余额限额,全部转给地方,主要用于公共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抗疫相关支出,并带有一定财力补助性质资金。 【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从 2006年起,根据国务院关于“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云南省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了中央、省、州(市)、县各级人民政府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在前期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的基础上,2015 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国发〔2015〕67号),2016年8月,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云政发〔2016〕74号),建立城乡统一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主要内容:一是“两免一补”,即免教科书费、免学杂费(对学校补公用经费)、对寄宿学生提供生活费补助。二是巩固完善农村地区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三是巩固落实城乡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政策。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膳食补助】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意见》(云办发〔2011〕 54 号)精神,云南省从 2012 年春季学期开始,在 85 个国家试点县和 44个省级试点县全面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补助标准开始为每生每天3.00元,每年 600.00元,从2014年11月起,提高到每生每天4.00元,每年800.00元。 【生均公用经费】 是指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艺体育活动(满足学校体育工作需要)、水电、交通差旅、邮电、日常专用材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强制性,采取以政府为主导,以居民个人(家庭)缴费为主,政府适度补助为辅的筹资方式,按照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则,为城镇居民提供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制度。2016年,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420.00元。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2017年 1月 1日起,以上两项制度合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 【基本公共卫生财政补助】 是指政府针对当前城乡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疾病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包括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 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II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以及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等 13 类项目,2018 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 55.00 元,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共同负担。其中:中央财政补助 80%,省级财政对各州(市)实行分类补助,各州(市)和县 (市、区)财政按配套要求补齐补助资金,确保达到国家要求的当年人均补助标准。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可以对全省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使城乡居民获得均等化的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断提高全体居民的健康水平。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补助】 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为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医药费用负担,国家要求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随着改革的发展,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适当配备和使用非基本药物。为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建立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省财政厅设立专项资金,根据各地区服务人口人均补助1.50元和 区域面积每平方公里补助150.00元测算安排,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 【乡村医生生活补助】 乡村医生是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基石,距离我国广大农村居民最近,分布面广,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可及、均等化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在疾病预防、控制、治疗、管理四个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提高乡村医生收入水平,经报省政府批准, 省财政对乡村医生每人每月补助200.00元,从2014年起,省财政对村医的补助标准从每人每月200.00元提高到300.00元,村医补助不断提标扩面。 【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 是对重点救助对象和低收入救助对象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等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直接予以救助;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等其他救助对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先由其个人支付,对超过家庭负担能力的部分予以救助。合规医疗费用主要参照当地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已经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地区,也可以参照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有关规定确定。 【临时救助制度】 是国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贷免扶补”扶持政策】 “贷”是为首次创业人员提供创业小额贷款支持。即对2009年 1 月 1 日起从事自主创业的人员,按规定提供每人不超过 10 .00万元的创业小额贷款。 “免”是为首次创业人员创业实行“四减免”。即①免收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②给予税收优惠。③创业者申请创业小额贷款免反担保。④创业小额贷款 3 年内按规定 减免利息。“扶”是首次创业人员实行“一条龙”帮扶。为创业人员提供创业咨询、创业培训、创业项目评审、创业指导和跟踪服务等帮扶。开展“1+3”跟踪服务,每 1 名享受鼓励创业“贷免扶补”政策的创业人员,应有 1 个承办单位负责服务,1 名联络员负责联系协调,1 名创业导师负责帮扶指导。 “补”是对首次创业成功人员提供创业补贴。即对首次创业人员创业并稳定经营一年以上、招用云南省一定数量的劳动者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 2016 年 10 月,财政部印发了《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试行方案》,明确从2018年起将在试行改革的基础上正式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改革试行方案提出通过分设两套经济分类(政府预算经济分类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清晰反映政府对行政(参公)单位、事业单位、企业、个人补助规模和政府资本性支出规模,加强 对政府资产、债务、涉企资金的管理。 【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 是对原有财政资金支付管理方式的一次彻底变革,单纯从技术角度和表象来说,就是实现“无纸化”。通过引入“财政版网上银行”等支付结算方式,为财政资金支付打造“互联网+”的现代化管理平台。财政部门、预算单位、人民银行、财政国库业务代理银行, 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取消纸质凭证和单据流转,依据电子指令办理财政资金支付及清算等业务,做到所有预算单位财务人员,不再人工跑单;加盖电子印章,不再人工签章;实行电子校验,不再人工核对;通过自动对账,及时发现问题。从“签字画押”变为“电子签章”,从“跑银行” 变为“点鼠标”的革命性改革,节约了大量宝贵的时间,运行效能大幅提升,行政成本大幅降低。 监督索引号53042700700010111 关于2022年度转移支付预算安排情况说明.docx
新平县2022年县本级“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docx
2022年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等绩效目标说明 .docx
2021年新平县举借债务情况说明.docx
新平县2022年政府预算公开表2022012711355357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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