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司法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情况报告 2024年以来,新平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现将新平县司法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严格落实《新平县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要求,2024年全县共办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1.3万余件次。二是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严格落实《云南省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报送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统计表、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备案表等,梳理整合各行政执法部门报送的相关涉企材料,做到“无计划不检查”;推行“企业安静期”,降低行政执法检查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2024年,全县共制定检查计划155个,累计检查企业299户,合计检查次数308次,联合检查98次。 (二)持续推动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走深走实。一是召开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六次会议,印发《全县2024年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24年度新平县普法日历》,压紧压实普法责任制,派发《重要普法节点提示单》78份。二是持续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养“法律明白人”778名,组织辖区“法律明白人”参加司法部和司法厅组织的线上培训5期,县、乡两级举办“法律明白人”培训33场次。三是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探索实施“节庆+普法”模式,积极开展宪法、民法典、安全生产等各类普法活动宣传80余场次。四是印发《新平县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利剑护蕾”法治宣传,开展“法治进校园”专题讲座28场次。 (三)加强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一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2024年,全县乡村两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289件,调解成功1280件,调解成功率达99.3%;民商事纠纷调解委员会共调处民商事纠纷1094件,调处成功565件,调解成功率达51.65%;全县行政调解共受理3036件,调解成功3036件,调解成功率为100%;全县行政仲裁案件共受理53件,调解结案10件,裁决方式结案43件,均为劳动争议案件。二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严格行政复议审查标准,严把事实关、程序关、法律关,依法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切实提高行政复议监督、规范、指正、调和、息争的法律效益。2024年,收办行政复议案件42件,已审结37件,正在办理5件。三是加强行政应诉规范化建设。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尊重司法权威,切实履行生效裁判,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2024年,全县行政机关共有17件行政诉讼案件,已审结12件,未审结5件。开庭审理6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出庭应诉8人次,实际出庭8人次,出庭应诉率100%。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着力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完成行政执法人员全员轮训,全年共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3期、2000余人参训。二是做好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和资格管理工作。严把人员准入口子,全年共组织两批次212人参加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考试通过200人,通过率94.34%。三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抽调29名法治业务骨干组成9个案卷评查小组,随机抽取了60件行政执法案卷(其中涉企案卷33件)进行集中评查,评查结果为优秀4件、合格49件、不合格7件,优秀合格率88.33%。四是深入推进县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工作。充分发挥“3+X”行政执法全流程监督优势,运用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督查书、协调书、提示函“三书一函”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2024年,县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构共发出行政执法监督提示函13份、建议书7份、督查书2份、协调决定书1份,整改行政执法问题61个。 (五)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质效。加强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提升公证服务便民水平,让群众获得更为优质、高效、便捷、普惠、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一是法律援助工作。2024年,共受理刑事辩护案件177件、民事代理案件14件、认罪认罚法律帮助263件。二是律师事务所工作。2024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72件,其中刑事案件38件、民事经济案件293件、行政案件19件、非诉代理22件,担任法律顾问54家。三是公证处工作。2024年,共办理各类案件146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不足:一是法治宣传针对性、实效性不强,创新不够,法治宣传成效不够明显。二是对多元解纷、一站式调处的认识不够深入,且隐形性矛盾纠纷增多,纠纷排查调处难度加大。三是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不够均衡,法律服务形式、手段、内容有待创新与提高,法律服务专业人员缺乏。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全面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上有新的突破。抓实“八五”普法工作,推进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组织开展法治文艺展播、法治文艺下基层等活动,在少数民族聚居区进行双语法治宣传,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提高执法质效。纵深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标准化制度化培训机制,建设一支高素质执法队伍。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大力推进规范文明执法。持续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强力整治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逐利执法”、执法粗暴、执法“寻租”等行政执法突出问题。 (三)打造人民调解工作亮点,力争在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满意度上有新的突破。夯实人民调解工作基础,积极开展业务培训,提高调解员队伍的业务素质。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强化动态排查预警,把集中排查和常态排查结合起来,把事前预防、事中调解和事后回访结合起来,及时了解掌握可能引发矛盾纠纷不稳定因素,防止民生领域问题演变成社会风险。 (四)扎实抓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加强行政争议调解工作,完善多部门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及时与法律顾问沟通案件,听取相关意见建议。加强行政复议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对行政行为的自我纠错功能,力争行政争议和解率和复议决定履行率实现“双提升”。提升应诉能力和水平,有效降低行政应诉败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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