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新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线上旅游市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8-06-22 11:06   点击率:205打印】【关闭

新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新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线上旅游市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队、所:

按照《玉溪市工商局关于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线上旅游市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玉工商[2018]67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新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线上旅游市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610

 

  

 

 

新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线上旅游市场

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玉溪市工商局关于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线上旅游市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玉工商[2018]67号),通知精神,为进一步规范线上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线上旅游市场突出问题,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按照开展一个行动、查处一批案件、教育一批企业、规范一个行业的要求积极营造我县线上旅游市场诚实守信、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切实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通过对线上旅游购物、旅行社等旅游服务类网站开展检查监测,有效发现和整治线上旅游市场中存在的不合理低价游、虚假宣传、霸王条款、刷单炒信等突出问题,规范旅游购物网站、旅行社网站、线上旅游服务平台等旅游市场经营主体经营行为。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整治区域

平甸乡、桂山街道、古城街道、漠沙镇、戛洒镇、水塘镇、新化乡为本次集中整治重点区域,请所属区域管理所开展相应工作。

(二)重点整治对象

辖区内旅行社、购物企业(按2017年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目标管理各所任务分解情况表的基数执行)、景区、票务、酒店客栈等旅游类经营主体开设的网站、旅游商品和服务平台;辖区内旅行社、购物企业、景区、票务、酒店客栈等旅游类经营主体在省外旅游网站或平台上(如携程、同程艺龙、途牛、去哪儿、美团等)开设的网店。

(三)重点整治内容

1.不合理低价游。参照旅游市场指导价或旅游行业指导价,对线上旅游服务类网站、平台、网店发布的旅行社旅游线路价格明显低于指导价,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不合理低价游产品进行整治。检查线上展示的旅游行程中是否涉及参观旅游购物场所、旅游购物市场,或参观景区店”“餐厅店”“文化体验店等行程安排。

2.虚假宣传行为。对网站、平台或网店展示的旅游商品、旅行社服务产品、线路及服务内容的宣传情况进行检查,线上线下结合核实网上宣传与实际是否相符,如酒店、客栈、餐饮软硬件图片视频展示、文字介绍,是否与实际场景一致;线上旅游线路、行程安排、服务是否与旅游者实际旅游体验一致。检查线上售卖珠宝玉石、银制品、三七、藏红花、玛卡、茶叶、土特产等商品的宣传内容,是否在性能、功能、质量等方面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3.合同违法行为。对旅行社、购物企业等旅游类经营主体的网站、平台和网店上的合同格式条款重点内容进行检查。检查旅行社、购物企业或旅游服务提供者、代理商是否利用格式条款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旅游经营者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如:旅游旺季期间,酒店客栈、火车机票费用的退改签相关条款规定;扩大不可抗力范围或在不可抗力情形下,旅游经营者免除自身责任的条款规定;发生消费纠纷时,对旅游者投诉方式和期限的条款规定;订金不退或因旅游者、旅游经营者行程开始前、行程中解除合同退费情况的条款规定;出现单男单女,补交单房差的条款规定;附条件的线上旅游促销,是否将附加条件在促销广告页面上一并清晰完整表述;

4.刷单炒信行为。对旅游服务类平台上的酒店、客栈、景区餐饮等网店开展重点检查。通过分析用户评价信息、询问当事人、检查线下实体店台账资料等方式,在消费者评价、综合评分、销售订单等方面开展线上线下、多部门、多渠道核实、研判,探索查处酒店客栈、景区餐饮等网店诱导、欺骗、强迫用户修改、关闭、虚构交易和好评,删除不利评价等形式的刷单炒信行为。

三、时间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6月1至6月10)。各所要结合当地实际,结合方案,迅速安排部署专项整治行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1至11月15。各所要按照工作方案,突出重点区域、对象、行为,集中力量进行线上旅游市场违法问题检查、监测和案件查办。

(三)分析总结阶段(11月16日至11月25日)。要认真总结分析,查找问题不足,推广经验做法,巩固整治成果,推进长效监管机制建设。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线上旅游市场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长:杨  坤(党总支书记)

副组长:王  敏(副局长)

瞿永胜(副局长)

黄冰梅(副局长)

 员:郭毅辉(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卢文华(行政审批股股长

孙丽英(企业个体监管股股长)

易绍忠(市场规范管理股股长)

方会明(质量计量和标准化监管股股长)

 东(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股长)

喻家旺(桂山所所长)

丁国庆(古城所所长

 雄(平甸所所长)

 红(扬武所所长)

 萍(新化所所长)

 斌(老厂所所长)

王永俊(戛洒所所长)

 燕(水塘所所长)

 敏(者竜所所长)

杨永昌(漠沙所所长)

 发(建兴所所长)

唐应付(平掌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场股,办公室主任由易绍忠兼任,成员为白道斌、鲁梦捷。负责组织调度、信息传递、督导考评、编发简报等日常工作。

五、整治措施

(一)聚类旅游市场网站数据。结合当地实际,通过百度或旅游服务类搜索引擎按照地域、景区、商品等关键字信息检索,搜索出本地线上旅游市场网站;或利用携程、同程艺龙、途牛、去哪儿、美团等旅游服务类网站或平台,筛选本地旅游服务提供商或代理商网店,主动拓展、补充旅游服务类网站数据。

(二)开展线上定向监测。结合《玉溪市工商局定向监测管理办法》,统筹协调好网监、市场及“12315”投诉举报中心力量,结合区域内旅游市场突出问题,开展线上旅游市场监测工作。

(三)问题线索处置。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属市场监管部门职责的,由业务主管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查办;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情形的,由网监机构将监测记录、存证资料等移交企业监督机构,由其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监机构负责定向监测有关网站信息的记录存证和电子数据取证工作。对不合理低价游等属其他监管部门职责的,按照有关规定转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各所要把案件查办作为履行监管职责、强化整治成效的重要衡量标准,严格按照依法依规、从重从快的原则,集中执法力量查处一批违法案件,做到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代。对市局交办的问题线索,该立案的必须立案、该查处的必须查处、该关闭的必须关闭,对案件查办不力或不作为、慢作为的,将提请当地纪检监察部门追责、问责。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所要把思想统一到省、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开展线上旅游市场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创新线上旅游市场监管工作机制,将线上旅游市场定向监测工作纳入旅游市场监管重要任务进行部署,精心组织实施。

(二)加强协同配合。线上旅游市场集中整治工作要按照线上线下一体协同监管工作思路,由网监、市场、12315投诉举报中心等机构协同配合,共同开展。既要合理分工、突出业务,又要强化协作、形成合力。要将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与网络市场定向监测工作有机结合,调动优势监管资源,提升问题线索发现和落地查办工作实效。

(三)压实工作责任。按照统筹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省局负责全省线上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任务部署、督促指导、问题线索的交办督办;市工商局负责全市线上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细化和组织实施,完成省局交办线索按属地管理原则承办和督办,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请示汇报并妥善解决。要结合地方旅游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和市工商局关于线上旅游市场集中整治方案,认真做好旅游市场集中整治各项具体工作,对上级交办的问题线索按要求依法进行查处。同时要层层压实监管责任,加大执法办案力度,确保属地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四)强化督导检查。整治期间,县局将适时组织旅游市场整治工作督查组,对线上旅游市场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大案件由市工商局、县局牵头组织查办,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书面反馈被督查单位并限期整改落实。

(五)加强信息报送。6月至11月,请各市场管理所于每月1025日前将线上旅游市场集中整治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梳理统计,按照相关表格内容(见附件1、附件2)进行填报上报。要总结好线上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特别要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可行的改进建议,于1110日前将线上旅游市场集中整治工作总结报送县市场股。联系人白道斌15087720679

 

附件:1.线上旅游市场监测情况登记表

              新市管字〔2018〕25号 附件1:线上旅游市场监测情况登记表.doc

      2.线上旅游市场集中整治情况统计表

              新市管字〔2018〕25号 附件2:线上旅游市场集中整治情况统计表.doc

      3.线上旅游市场集中整治工作督查意见书

              新市管字〔2018〕25号 附件3:线上旅游市场集中整治工作督查意见书.doc

4. 2017年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目标管理各所任务分解情况表

              新市管字〔2018〕25号 附件4:2017年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目标管理各所任务分解情况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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