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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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2023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贯彻执行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全县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群工作。

3.贯彻执行社会救助政策法规拟订县级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贯彻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法规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贯彻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法规负责新平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及报批工作做好全县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和更名。

6.贯彻婚姻管理政策法规推进婚俗改革。

7.贯彻殡葬管理政策法规和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贯彻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法规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10.贯彻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法规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贯彻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法规开展慈善组织认定核发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全县彩票公益金。

12.贯彻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法规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新平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15.有关职责分工

1与新平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新平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新平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新平县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新平县民政局会同新平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新平县行政区划图。

3与新平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新平县民政局、新平县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新平县民政局负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即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分类认定定期将认定信息提供新平县医疗保障局新平县医疗保障局及时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和综合业务股。

所属单位5个,分别是:

1.新平县勘界核界办公室

2.新平县殡葬管理所

3.新平县殡仪馆

4.新平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新平县救助管理站)

5.新平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新平县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

)重点工作概述

1.基本民生保障有力有序建立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自然增长机制城市低保标准达到700.00/人·月,农村低保标准达5,343.00/人·年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达到910.00/人·月。截至202212月,我县共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5,1189,039人,共发放城乡低保金4,268.06万元,累计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06,846人次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827人,发放供养资金998.6万元;全面开展“救急难”工作,发放临时困难资金257.05万元救助566人。深入开展春节走访慰问,对320户城乡低保、特困老人787人、六十年代精简退职人员55人走访慰问,发放慰问金50.72万元;扎实开展“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截至202212月共清退城乡低保对象4501213人,新增城乡低保对象5421007人,认真落实备案制度和动态管理工作,做到“精准施保、精准救助”实现城乡低保在动态管理下的“应退尽退、应保尽保”。

2.养老服务工作扎实推进。高龄老人津贴制度有效落实2022年,累计发放高龄保健补贴602.78万元新平县老年养护院完成特许经营协议签订,正在采购内部配套设施;新平县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即将公开招投标;古城街道古城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即将公开招投标;建兴乡马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完成功能室改造及墙面刷白工作;漠沙镇关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主体工程已完工;完成56户拟居家适老化改造的困难老年人摸底调查工作,正在制定改造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养老机构护理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66人参加培训。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工作。

3.社会治理基础不断巩固。认真做好平甸乡磨皮村省级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共召开基层民主协商议事会10次,解决村民关心的热难点问题24件。做好村组干部的任职资格联审,年内分8批次对125人进行任职资格联审。确定24个村(社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进示范村(社区),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进社区(村)创建活动。持续开展“社区万能章”治理专项行动,清理规范村级组织用章事项。全面推行村级组织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进一步做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推荐上报腰街社区、可苴社区、弥勒村等三个村(社区)进行平安村(社区)认定。积极争取各级资金50.00万元,完成腰街社区、水塘社区、西尼村、马鹿寨村、费贾村等便民服务站建设。认真落实离职小乡干部等人员生活补助。

4.社会组织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依法开展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新登记注册社会组织2家,注销9家,变更14家,新备案社区社会组织4家。联合县民宗局对县属2个团体进行专项检查;严格落实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和年检等检查,110家社会组织完成年度检查。持续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和“非法社会组织”排查,共排查出9个“僵尸型”社会组织,并办理注销登记。在桂山街道社工站、平甸乡社工站、戛洒镇社工站为试点启动“五社联动”服务项目。规范社工人才登记管理,目前在中国社会工作网登记中级23人、初级97人。继续做好志愿者注册及志愿服务引导工作,全县注册志愿团队达到190个,实名注册志愿者46,058人,占新平县常住人口总数的17.48%,全县志愿服务项目3,865个,项目总时长1,870,574.43小时,有时长记录志愿者占注册志愿者比例为54.50%

5.专项社会事务管理规范有序。规范收养登记程序办理收养登记4例。精准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2022年,累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105,993人次759.29万元。发放补助资金79.29万元保障53名孤儿等困境儿童基本生活。继续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帮助5名年满18周岁就学的孤儿和22021年被大专、本科高等院校录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投入7.90万元,完成县殡仪馆遗物焚烧炉炉膛整体拆除重建,消除安全隐患。认真落实惠民殡葬减免及补助政策。向上级争取资金40.00万元,对漠沙团结、平甸红星、水塘金厂3个农村公益性公墓进行扩建,满足群众的安葬需求。做好殡仪馆搬迁前期准备工作,完成项目立项、土地预审与选址意见、林地使用同意书、水保、兑现林地补偿等工作。争取105.84万元公墓管理资金,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管理全县农村公益性公墓,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完成“峨新线”县级行政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及县内乡镇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做好地名规范化及路牌维护管理工作,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资料归档、普查成果资料入库等工作。

6.全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扎实推进“清廉新平”建设行动深入开展“两转一强一提”大讨论和实践活动,持续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着力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工作动力、激发干事热情,为顺利推动各项工作提供纪律保障。

7.安全稳定管控毫不松懈。强化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对下属部门定期进行拉网式安全隐患大排查,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采取清单销号管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严格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各项部署,全县养老服务机构实行封闭式管理,救助管理机构、殡葬管理机构、婚姻登记机构、福利彩票销售站(点)等均严格落实日常疫情防控措施,民政领域工作人员、服务对象全覆盖核酸检测、疫苗接种应种尽种。进一步修改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强化灾害应急准备,强化应急值守,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及时妥善处置突发安全事件。

8.意识形态工作平稳向上。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四种责任”,严格执行相关工作制度和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在把导向、守阵地、防风险、强队伍方面持续发力,按照“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有力的政策措施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各项任务,牢牢掌握住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管理权和话语权。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工作纪律,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6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6差额供给单位0定额补助单位0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参公单位0事业单位5个。截至2022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工勤人员编制1事业编制26人。在职实有3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155.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155.97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4,618.53万元对比减少462.58万元下降10.02%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减少3人,相关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减少;县财政资金困难,项目资金安排减少,主要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减少99.89万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减少101.66万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减少149.36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经费减少25.00万元,高龄老人保健补助经费减少7.38万元,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救助服务经费减少14.88万元,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补助资金减少24.00万元,殡仪馆运行经费减少26.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155.9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155.9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155.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4,618.53万元对比减少462.58万元下降10.02%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减少3人,相关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减少;县财政资金困难,项目资金安排减少,主要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减少99.89万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减少101.66万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减少149.36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经费减少25.00万元,高龄老人保健补助经费减少7.38万元,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救助服务经费减少14.88万元,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补助资金减少24.00万元,殡仪馆运行经费减少26.0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155.9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155.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1.1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7.20万元下降7.40%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减少3人,相关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3,314.8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95.36万元下降10.66%主要原因分析县财政资金困难,项目资金安排减少,主要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减少99.89万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减少101.66万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减少149.36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经费减少25.00万元,高龄老人保健补助经费减少7.38万元,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救助服务经费减少14.88万元,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补助资金减少24.00万元,殡仪馆运行经费减少26.0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3699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安排支出1.61万元,主要用于党建事务支出;

2080201行政运行安排支出591.5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费用支出;

2080207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安排支出3.50万元,主要用于勘界核界费用支出;

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安排支出4.00万元,主要用于低保工作相关费用支出;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安排支出25.0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费用支出;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安排支出4.3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费用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安排支出53.4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安排支出2.3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死亡职工抚恤金;

2081002老年福利安排支出514.98万元,主要用于高龄老年人津补贴支出;

2081004殡葬安排支出994.54万元,主要用于惠民殡葬补助及殡葬业务相关支出;

2081006养老服务安排支出76.50万元,主要用于养老服务相关支出;

2081107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安排支出695.00万元,主要用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

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安排支出148.51万元,主要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补助支出

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安排支出600.31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补助支出

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安排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临时救助支出

2082101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安排支出150.99万元,主要用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2082501其他城市生活救助安排支出50.87万元,主要用于城镇户籍社会救助对象春节慰问、六十年代精减退职人员生活补助及“两案”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2082502其他农村生活救助安排支出116.70万元,主要用于城镇户籍社会救助对象春节慰问、六十年代精减退职人员生活补助及小乡干部生活补助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安排支出29.3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安排支出0.9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安排支出24.6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安排支出1.8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安排支出54.9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1.养老服务(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补助资金)36.00万元,主要用于建兴乡马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漠沙镇关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补助。

2.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维护经费)27.00万元(桂山街道4.00万元,古城街道1.00万元,扬武镇2.00万元,新化乡4.00万元,老厂乡3.00万元,者竜1.00万元,戛洒镇2.00万元,水塘镇3.00万元,漠沙镇4.00万元,建兴乡2.00万元,平掌乡1.00万元),主要用于各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管理支出。

3.养老服务(敬老院运营维护经费)10.50万元(扬武、新化、老厂、戛洒、漠沙、建兴、平掌敬老院各1.50万元),主要用于乡镇(街道)敬老院管理运行经费包括日常办公经费、水电燃料费和设备设施维护经费等。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3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202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合计4.30万元,较上年减少4.50万元,下降51.1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2023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1.40万元,较上年减少2.90万元,下降67.4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2次,共计接待210人次

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费开支厉行节约政府出台相关接待费政策公务接待政策变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90万元,较上年减少1.60万元,下降35.5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0万元,较上年减少1.60万元,下降35.56%。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

减少的原因是财政经费紧张,严格控制支出,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减少维修及加油支出,将预算数控制在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补助资金36.00万元。绩效目标: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建立以生活照料、老人就餐送餐、医疗康复、休闲娱乐、精神慰藉为主要功能,以白天无人照顾、生活困难、行动不便、空巢老人为主要服务对象的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坚持“政府搭建服务平台、专业化管理、村(社区)经营、志愿者参与”的建设经营模式,坚持探索以“服务今天、享受明天”为口号的义工服务队伍建设,解决老年人最紧迫、最直接、最现实的服务需求。2023年我县级投入经费36.00万元,用于建兴乡马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漠沙镇关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补助,受益对象满意度达90.00%以上。

2.高龄老人保健补助经费514.98万元。绩效目标:对我县城乡80周岁及以上及城镇人口年满70-79周岁具有新平县户籍居民户口且无退休金等养老金收入的老年人,发放高龄保健补助。补贴发放人数≧10,270人,补助资金100.00%按月社会化发放,服务对象满意度≧90.00%

3.党建工作经费1.61万元。绩效目标:为党总支、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使党总支、党支部活动得以正常开展,将进一步提高党员学习积极性,进一步提升党总支、党支部活动成效,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促进新平县老年教育事业的发展和加强离退休干部的政治思想建设,确保离退休干部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不断提升广大离退休干部和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为新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2023年成立民政党总支,管理一个离退休党支部,党总支工作经费10,000.00/年,离退休党支部工作经费3,000.00/年,用于党报党刊征订66份,开展离退休党支部党课学习4次,慰问困难、生病党员4人,提升党员干部政治文化素养,党员干部满意度达95.00%

4.揭批查及两案人员生活补助资金31.34万元。绩效目标:切实解决我县“揭批查”运动和“两案”人员生活困难问题,保障人数≦30人,受益对象满意度≧95.00%

5.惠民殡葬经费750.11万元。绩效目标:健全完善惠民殡葬政策,规范和简化殡葬流程和服务,不断提高惠民殡葬减免和补助水平,切实减轻人民群众丧葬负担,惠民殡葬补助人数2,000人,遗体火化率90.00%、死亡人员进公墓安葬率≧90.00%,补助对象满意度≧90.00%

6.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补助经费109.44万元。绩效目标:全县公益性公墓有人服务管理,墓区设施设备完好、环境卫生清洁、杂草清除及时,绿化水平较好,骨灰下葬有人指导。公墓管理服务数量≧128个,公益性公墓墓区及周过环境改善达标率85.00%,群众满意度≧85.00%

7.民办养老机构运营维护补助经费1.50万元。绩效目标: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各种社会组织采取自主新建,或通过租赁、购置、整合改造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存量商品房以及承接政府投资建设的养老服务机构等方式,建设满足不同健康状况和经济条件养老服务需求的社会化养老机构,床位运营按年平均实际入住床位数给予每年每床1,500.00元补贴。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补助数1个,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助标准750.00/床,服务对象满意度≧90.00%

8.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909.81万元。绩效目标: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努力提升低保对象政策知晓率,救助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大于或等于700.00//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大于或等于5,343.00//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大于或等于910.00//月;集中养育儿童月人均补助标准为1,990.00//月;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艾滋病毒感染儿童月人均补助标准为1,290.00//月;城乡低保、特困、孤儿生活补助资金在财政下达资金后由县民政局通过一卡通平台于每月31日前发放至个人,社会化发放率达100.00%;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提高社会稳定性和群众满意度,满意度大于或等于90.00%;提高群众对困难群众保障相关政策的知晓率,知晓率大于或等于90.00%

9.殡仪馆运行经费80.00万元。绩效目标:实现殡葬服务系统年内正常运行,服务质量有所提升,故障发生率降低,购置火化机除尘滤袋≦450支,炕面砖≦8张,火化用油≦54,600升,物资验收合格率≧95.00%,服务对象满意度≧85.00%

10.低保工作经费4.00万元。绩效目标:保障我县低保工作顺利开展、健康稳定发展,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精准施保,使全县低保工作达到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动态管理,提升低保管理水平。年内低保政策宣传次数≧2次,低保经办员培训次数≧2次,培训人员到位率≧90.00%,服务对象满意度≧90.00%

11.六十年代精减退职人员生活补助10.66万元。绩效目标:保障202360年代精减退职人员基本生活,提高社会稳定性和群众满意度,达到满足六十年代精简退职人员基本生活需求,维护社会稳定的目标。六十年代精减退职保障人数≦53人,资金按月及时发放,受益对象满意度90.00%

12.小乡干部生活补助资金58.78万元。绩效目标:切实做好部分离职半脱产干部退下来以后的生活保障工作,使之安享晚年,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小乡干部补助人数73人次,村办干部补助人数≦30人次,补助资金按月100.00%社会化发放,受益对象满意度≧90.00%

13.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维护经费27.00万元。绩效目标:保障我县27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的正常运营,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日常餐饮、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家政、法律咨询、文体活动、代买代购、日间托养等服务,服务对象满意度≧90.00%。

14.勘界经费3.50万元。绩效目标:加强界线管理及排查边界隐患,共同创建平安边界,维护边界地区的长治久安,进一步规范地名标志设置,加强地名标志管理,边界界桩更换及地名标志牌更换维修验收合格率95.00%,于6月底前完成相关工作,服务对象满意度≧90.00%

15.敬老院运营维护经费12.00万元。绩效目标: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全县农村敬老院的管理工作,提高集中供养对象生活质量,确保敬老院管理服务正常运转,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敬老院运行补助数8个,有效改善敬老院运行状况,服务对象满意度≧85.00%

16.春节慰问经费66.79万元。绩效目标:春节期间将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社会各界及困难群众家中,将春节慰问金和慰问品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确保全县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城镇低保慰问户数≦90,农村低保慰问户数≦210户,60年代精减慰问人数≦53户,特困供养慰问人数≦850人,慰问对象满意度≧90.00%

17.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及军人抚恤补助资金2.34万元。绩效目标:保障遗属人员生活补助,保障离休遗属人数1人,退休遗属人数1人,资金按月社会化发放,获补对象满意度95.00%

18.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经费695.00万元。绩效目标:保障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做好残疾人福利保障工作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严格标准、精准认定、动态管理、加强监管,及时足额按月社会化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切实残疾人合法权益,有效改善残疾人生活现状。获补对象数89,555人次,补助资金100.00%社会化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70.00//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一级标准80.00//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二级标准70.00//月,受益对象满意度≧80.00%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特困供养人员是指城乡老年人、残疾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并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1无劳动能力。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残疾等级为重度残疾(一、二级)的残疾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视为无劳动能力。2无生活来源。收入总和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财产认定标准的视为无生活来源。3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均无履行义务能力。

2.城镇低保的保障对象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保障标准的城镇居民主要是以下三类人员:一是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二是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三是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的居民。

3.农村低保即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它的保障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

4.六十年代精简退职人员即云南省一九六一年一月一日至一九六五年六月九日期间精简退职的一九五七年年底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国家机关和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老职工。

5.临时救助制度指国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6.惠民殡葬补助:除国家公职人员外的本县户籍村(居)民死亡遗体及时送达县殡仪馆并按相关规定办理存放、治丧、火化减免遗体接运费、火化费、骨灰寄存费;骨灰在6个月内进公墓安葬的给予2,600.00元惠民殡葬补助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199.51万元与上年203.74万元对比减少4.32万元下降2.12%主要原因分析是在职人员减少3人,相关公用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资产总额7,263.1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5.27万元,固定资产3,248.2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3,929.03万元,无形资产0.61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46.51万元,下降7.00%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7.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19.53万元,其中出租资产598.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19.53万元。鉴于截至2022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2月(2023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4270053140011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文本公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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