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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 (公众征求意见稿)公示


来源:新平县水利局 时间:2025-12-04 17:12   点击率:111打印】【关闭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主席令第39号),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268号)及《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水保〔20244号)精神,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技术指南的通知》(办水保〔20242号)和《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技术方案的通知》(云水保〔202412号)具体要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全面启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

目前,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已形成初步成果,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凝聚公众智慧,进一步优化划定成果,现对《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公众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内容:包括起草说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示意图、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详见附件)

二、公示方式: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xinping.gov.cn/yxgovfront/newzfxxgkUnderControl.jspx?path=xpxzfxxgk)。

三、公示时间:2025124日至20251211

四、参与方式:广大公众和社会各界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联系人:邱砚海   联系电话:0877-7023091

地址::新平县桂山街道办事处桂山路95

电子邮箱地址:654060963@qq.com

 

附件1  新平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起草说明.docx

附件3  新平县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docx

附件2  新平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示意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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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7011521   联系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平山路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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