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700432800000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依据《中共新平县委办公室新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平县调整扶贫工作机构设置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办通〔2021〕27号)文件,于2021年6月11日将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重组为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截至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前,未收到关于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文件,故待收到关于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文件后,部门主要职责再进行补充公开。 (二)机构设置情况 依据《中共新平县委办公室新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平县调整扶贫工作机构设置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办通〔2021〕27号)文件,于2021年6月11日将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重组为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截至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前,未收到关于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文件,故待收到关于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文件后,部门主要职责再进行补充公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一是全面落实“一平台三机制”。确保对有产业发展条件和意愿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家庭“双绑”全覆盖,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投入不低于57.00%,全部行政村集体经营性收入稳定在5.00万元以上、60.00%的行政村达10.00万元以上。二是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提升控辍保学质量。加大支持脱贫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备力度,推动健康领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通过维修加固、拆除重建等多种方式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基本住房安全,确保住房安全得到全面保障。抓好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项目实施,不断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三是强化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宣传,及时防范化解风险,确保逾期率控制在5.00‰以下。 2.抓实脱贫人口持续增收。发挥产业增收带动作用,加快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积极引进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持续深化优化消费帮扶,完善脱贫群众参与产业发展和分享产业增值收益的机制,着力提高脱贫人口家庭经营净收入比重。继续用好小额信贷和富民贷等金融扶持政策,组织实施好到户类产业帮扶项目。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力度,推动脱贫群众稳岗就业。优化技能培训,努力推动脱贫劳动力靠体力挣工钱向靠技术挣工资转变。提升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深化省际间和省域内劳务协作。拓展就地就近就业渠道,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扩大就业,助力帮扶车间发展吸纳就业,推广以工代赈方式拓展就业,支持脱贫人口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多措并举确保脱贫劳动力就业规模稳中有增。 3.持续强化监测帮扶工作。严格按照中央《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工作指南》和省市相关部署,认真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监测环节,做到及时发现、应纳尽纳;帮扶环节,做到精准施策、应扶尽扶;退出环节,做到实事求是、稳定消除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4.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强入库项目把关,建立完善产业项目管理,指导基层产业项目规范入库,把是否有利于脱贫人口增收作为衔接资金支持产业项目的重要条件,成为项目入库的把关要素。衔接资金要优先保障小额信贷贴息、雨露计划等到户项目,优先保障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确保项目库的严肃性,资金安排与项目库无缝对接,防止衔接资金、帮扶资金等游离于项目库外,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支出进度。 5.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一是抓实乡村建设。加快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加快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改造提升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深化厕所革命,加快推动清理整治农村临违建筑和危旧房屋工作,全面提升村容村貌。二是加强和改进村庄治理。坚持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持续排查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建强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党组织。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革除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探索建立以政治强引领、以法治强保障、以德治强教化、以自治强活力、以智治强支撑的“五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修订完善村规民约,依托网格化管理,引导约束群众。三是试点引路赋能富民强村。积极争取中央“百县千乡万村”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和云南省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衔接推进全市“十百千”示范工程建设。 6.持续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聚焦人的帮扶,对进城集中安置家庭要按照“近期靠就业、中期靠产业、远期靠教育”的理念,分层制定帮扶措施,分类落实帮扶责任,对丧失劳动能力的施予保障性措施;对现有劳动力要把就业和技能培训结合起来,促进稳岗就业;对年轻劳动力和在校毕业生、儿童要按城市人口的未来需求,注重教育帮扶,不能把新生劳动力还当农村人口来管理、规划和帮扶。 7.不折不扣抓实问题整改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对从脱贫攻坚转向乡村五大振兴的“变”与“不变”的政治敏锐和政治担当,高度重视前期通报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对标对表2022年考评标准和要求,着力补短板、强弱项,不折不扣抓实问题整改,推动各类问题清仓见底,把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实有1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14.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14.76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的1,004.06万元对比减少289.30万元,下降28.8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国际农业农村综合改革项目贷款还本付息经费年初预算批复由上年的710.00万元减少到今年的40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14.7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14.7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14.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的1,004.06万元对比减少289.30万元,下降28.8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国际农业农村综合改革项目贷款还本付息经费年初预算批复由上年的710.00万元减少到今年的400.0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14.7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14.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2.90万元,与上年的293.56万元减少0.66万元,下降0.2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在编在职人员从上年的17人减少到16人,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相应减少;项目支出421.86万元,与上年的710.50万元对比减少288.64万元,下降40.6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国际农业农村综合改革项目贷款还本付息经费年初预算批复由上年的710.00万元减少到今年的400.00万元。 财政拨款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714.76万元,其中:
2013699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0.82万元,用于支付机关党建(包括离退休党支部)产生的费用; 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0万元,用于偿还2023年国际农业农村综合改革项目贷款还本付息400.00万元;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5.88万元,用于支付4名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5.76万元、公用经费0.12万元;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6万元,用于在编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1.86万元,用于支付2名遗属补助人员的生活补贴;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4.18万元,用于在编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13.82万元,在编在职人员(行政人员)大病医疗保险支出0.36万元;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0.29万元,用于在编在职人员(事业人员)大病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9.90万元,用于在编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58万元,用于在编在职人员工伤保险支出; 2130501行政运行211.97万元,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工资32.43万元、事业人员基本工资34.30万元、行政人员津贴补贴43.89万元、事业人员津贴补贴3.68万元、行政人员基础性综合绩效奖12.85万元、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43.20万元、事业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14.00万元、失业保险0.6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劳务派遣人员)6.12万元、办公费2.10万元、会议费1.30万元、邮电费0.40万元、差旅费3.00万元、培训费0.40万元、公务接待费0.40万元、工会经费2.56万元、福利费1.6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6.18万元; 2130599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19.18万元,用于支付脱贫攻坚档案资料扫描费用; 2210201住房公积金25.50万元,用于支付在编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运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运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30万元,较上年的10.50万元减少7.20万元,下降68.5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的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40万元,较上年的4.50万元减少4.10万元,下降91.1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次,共计接待50人次。 与上年对比减少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执行《中共新平县委办公室新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平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办发〔2020〕1号),接待批次、人次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90万元,较上年的6.00万元减少3.10万元,下降51.6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的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0万元,较上年的6.00万元减少3.10万元,下降51.67%。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与上年对比减少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执行《中共新平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平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新改办发〔2020〕1号)“第六条:建立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留用车辆统筹调度使用机制,公务车辆实行单位管理和统一调度相结合。县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由原单位管理,根据车辆使用情况,由县公务用车服务平台统一调度使用。第七条:公务用车实行北斗定位系统管理、调度和实时监管。全县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按规定及时安装北斗车载终端和喷涂统一标识及监督电话,以便公车平台及相关监督管理部门适时查看车辆使用情况及车辆运行轨迹。杜绝各种不规范和不良用车行为。第八条:县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保障:(一)一般公务用车的使用。1.根据《关于印发<新平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的通知》(新办发〔2016〕38号)文件规定,县城规划区即东至平甸河水库,南至照壁山、小团山、文笔山,西至团结水库,北至五桂山范围内的公务活动,不得使用公务用车。”。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预算项目3个,金额421.86万元。其中: (一)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新平县农村综合发展项目还本付息经费400万元。 1. 总体目标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针政策、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玉溪市财政局与新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利用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实施“云南省农村综合发展项目”的再转贷协议》文件精神; (2)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执行《玉溪市财政局与新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利用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实施“云南省农村综合发展项目”的再转贷协议》,贷款本息分年度纳入县乡村振兴局预算。 2.预算年度目标 执行《玉溪市财政局与新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利用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实施“云南省农村综合发展项目”的再转贷协议》,协议约定还本付息日为每年的6月12日和12月12日,首期还本日为2018年6月12日,最后一次还本日为2030年12月12日,分别于2023年3月和7月支付2022年6月15日—2023年6月15日的本息400万元。 (二)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作经费20.00万元。 1.总体目标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针政策、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中共玉溪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玉发〔2019〕15号)、《中共新平县委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共玉溪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新办通〔2020〕10号)、《玉溪市档案局玉溪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做好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玉市档发〔2021〕1号)等文件精神; (2)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①2021-2023年,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机关党的各项建设高质量发展。一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二是认真开展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三是及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和党员发展工作;四是组织开展党内关怀工作,积极开展党员慰问活动;五是规范收缴使用党费工作。②为全面真实记录新平县脱贫攻坚的历程,实施2018年—2020年精准扶贫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 2.预算年度目标 (1)机关党建工作经费项目:①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抓手,认真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深入推进“党员积分制”工作。订阅12种报刊杂志,完成党建资料等的整理工作;②完成离退休党支部3种报刊杂志的订阅和离退休党支部班子成员(书记)的补助工作。 (2)脱贫攻坚档案资料扫描经费项目:因2021年、2022年资金调度困难,新平县2018—2020年精准扶贫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费用16万元、2014年—2017年精准扶贫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费用1.72万元、脱贫攻坚项目档案资料整理费用1万元未支付,故2023年待指标下达后及时支付。 (三)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及军人抚恤补助资金1.86万元。 1.总体目标 做好本部门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按规定落实干部职工各项待遇,支持部门正常履职。 2.预算年度目标 (1)兑付2023年遗属补助金额为17880元(1名为城镇,补助金额为10920元;1名为农村,补助金额为6960元); (2)兑付2022年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调标金额684元(1名为城镇,调标金额为312元,1名为农村,调标金额为372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3.“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4.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0.96万元,其中:办公费2.22万元(包括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12万元)、会议费1.30万元、邮电费0.40万元、差旅费3.00万元、培训费0.40万元、公务接待费0.40万元、工会经费2.56万元、福利费1.6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6.18万元。与上年的27.67万元减少6.71万元,下降24.25%,下降的主要原因:1.政府购买人员经费6.12万元上年在商品和服务支出下的劳务费核算,今年在工资福利支出下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下核算;2. 因人员调动,上年的预算人数为17人,今年的预算人数为16人,故公用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资产总额704.4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97.44万元,固定资产6.9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的733.16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8.7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30207044353293.xlsx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x
监督索引号530427004328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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