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55号)精神,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和《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玉溪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玉政办发〔2023〕20号)的要求,依据省教育厅和省体育局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县教育体育局编制了新平县教育体育局主管的10项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现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新平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12月29日
1民办、中外合作开办中等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筹设审批.doc
2中等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设置审批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doc.doc
3从事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自行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审批实施规范.doc
4.校车使用许可.doc
5教师资格认定.doc
6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doc
7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县级权限).docx.docx
8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行政许可.docx
9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doc
10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