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700631800000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2025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财税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加强财源建设和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政策。指导乡镇(街道)财政业务工作及财政能力建设。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财政、税收、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定和监督执行财政、财务、会计、国有资本金管理的规章制度。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政策规章草案及实施细则。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加快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编制年度全县和县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新平县人民政府委托,向新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县和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县本级预决算公开。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拟订地方财政体制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办理上级对新平县的转移支付。 4.按分工负责地方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组织起草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实施细则。在县级管理权限内,提出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建议,拟订地方税制改革方案,提出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落实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承担国库资金管理职责。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负责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统一管理财政专户。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工资统一发放。负责拟订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 6.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地方政府债务的日常管理职责,提出全县政府债务规模控制和债务结构调整建议,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 7.按规定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编制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8.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拟订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政府性基金收支活动。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和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提出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建议。 9.组织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和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监缴全县国有资本收益。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10.负责审核编制县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 11.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订基本建设的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12.负责会计管理工作。实施会计管理制度和办法,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业务。 13.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县地方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贯彻执行地方金融监管政策。参与对地方国有金融资产的监管,会同有关金融管理部门指导地方金融业改革与创新,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落实国家、省、市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安排,做好全县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防范和处置相关工作,促进地方金融业健康发展。培育多层次资本市场,指导推荐企业上市,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14.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督管理县属企业的国有资产。 15.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按照国家颁布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16.负责指导推进全县国有企业改革,推进全县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按照国家、省、市和县的规划部署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 17.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建议任免或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18.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19.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指导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县安全生产等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20.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措施,依法对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1.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预算股(税政股)、国库股(新平县财政统发工资办公室)、农业农村股、社会保障股、行政政法股、教育科技文化股、经济建设和产业发展股、综合与研究股、政府采购管理股、监督评价股(条法股)、资产管理股(债务股)、会计股(行政审批股)、金融服务股、金融稳定股。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新平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2.新平县投资合作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新平县财政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聚焦省委“3815”战略和市委、县委部署要求,提振深化财税改革信心,锚定目标强化收入,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以“进”的姿态夯实“稳”的基础,以“破”的勇气提高“立”的质效,砥砺前行,为全县经济平稳发展持续提供财政保障。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全力组织财政收入。一是加强财源培植。加大财力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金融资金的助推作用,企业自有资金的内生作用,推动工业补链强链,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增加税收来源。二是积极组织收入。严格落实减税降费等惠企利民政策,推进与有关部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依法保障涉税涉费必要信息获取,从严堵塞税收漏洞,避免税收流失;提升非税收入执收效率,对非税收入项目及时进行跟踪,积极开展调研核查,加强收入预算执行分析,确保预算收入按计划完成,进一步提高非税收入执收率;落实局领导及股室联系乡镇(街道)抓财税收入工作制度及资金调度激励机制,加强对乡镇(街道)抓经济促发展工作的指导及资金支持,发现、培育和运用各类典型,努力提升乡镇(街道)抓经济促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做好向上争取资金工作。树立向上争取意识,结合新平特点和特色,加强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认真做好项目筛选、储备、包装,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力争获得中央和省、市的最大支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提前做好项目储备、谋划和申报工作,精心筛选重点项目,策划储备一批高质量项目,从“钱等项目”积极转换为“项目等钱”;提高执行力,把争取到资金、项目或政策执行到位,通过提升工作效率,来有效提升向上争取的竞争力。 2.持续优化支出结构。一是做好“三保”保障工作。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厉行勤俭节约,遵循“积极稳妥、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从严控制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坚决守住“三保”底线;严格按照批准的“三保”支出、债务还本付息预算执行,不擅自改变支出用途,不随意调减“三保”及债务还本付息预算用于安排其他方面支出;加强库款资金统筹调度,严格按照三保支出—债务还本付息—其他支出顺序安排支出。二是做好转移直达资金的监管工作。督促相关业务股室及时将转移支付资金及直达资金分配下达到项目实施单位,督促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将资金尽快支付到位,达到惠企利民的目的。并将直达资金分配下达、支付使用等信息,及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3.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一是持续推进绩效管理工作。加强入库项目评审,提高入库项目质量;督促预算单位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绩效运行监控填报工作,并开展财政重点项目运行监控,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及时纠正,保障年度绩效目标顺利实现;开展财政绩效评价工作,提升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实效;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二是持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根据中央、省、市各级国企改革相关要求和2024年市国资委对各县(市、区)国有企业改革重点任务指标,推进各项改革工作落地见实效;按照各企业制定的《待注销企业清偿注销方案》有序推进企业清偿注销工作,强化企业“瘦身健体”,实现企业资产、业务有效整合重组;持续深化“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健全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市场化用工制度,不断盘活现有工作人员,实现人力资源科学配置,推进各企业高效运转。 4.强化党建引领作用。一是强化机关党的建设,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队伍建设的首要政治任务和长期战略任务,始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财政工作大局,体现到谋划财政战略、制定财政政策、推进财政工作的实践中。二是坚持不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廉政建设,继续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强化国家安全观、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做到意识形态工作与经济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形成齐抓共管的意识形态工作合力。三是加强与组织部门协调,根据财政事业发展和队伍建设需求,结合空编使用情况,积极招录和引进财政金融类、会计类等专业的高素质人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2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30人。在职实有5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287,806.4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287,806.47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90,336.89元,下降1.16%,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507,835.64元,增长4.59%,具体是2024年电话费39,000.00元结转至2025年支付,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96,120.00元结转至2025年支付,在职在编人员政策性增资、2025年预算包含2024年7月至2024年12月公积金和2024年10月至2024年12月养老保险,工资福利支出增加343,515.6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26,500.00元,退休人员新增9人,退休干部公用经费增加2,700.00元;项目支出减少698,172.53元,下降12.89%,财政信息化建设及运维经费减少53,040.00元,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项目减少380,100.00元,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兑付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减少289,738.53元,减少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车辆租赁专项经费85,000.00元,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公共服务能力专项资金增加54,506.00元,新增2023年至2025年计算机更新项目专项经费55,2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287,806.47元,其中:本年收入16,287,806.47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287,806.4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90,336.89元,下降1.16%,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507,835.64元,增长4.59%,具体是2024年电话费39,000.00元结转至2025年支付,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96,120.00元结转至2025年支付,在职在编人员政策性增资、2025年预算包含2024年7月至2024年12月公积金和2024年10月至2024年12月养老保险,工资福利支出增加343,515.6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26,500.00元,退休人员新增9人,退休干部公用经费增加2,700.00元;项目支出减少698,172.53元,下降12.89%,财政信息化建设及运维经费减少53,040.00元,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项目减少380,100.00元,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兑付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减少289,738.53元,减少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车辆租赁专项经费85,000.00元,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公共服务能力专项资金增加54,506.00元,新增2023年至2025年计算机更新项目专项经费55,20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287,806.4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6,287,806.47元,其中:基本支出11,568,259.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07,835.64元,增长4.59%,主要原因是2024年电话费39,000.00元结转至2025年支付,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96,120.00元结转至2025年支付,在职在编人员政策性增资、2025年预算包含2024年7月至2024年12月公积金和2024年10月至2024年12月养老保险,工资福利支出增加343,515.6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26,500.00元,退休人员新增9人,退休干部公用经费增加2,700.00元;项目支出4,719,547.4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98,172.53元,下降12.89%,主要原因是财政信息化建设及运维经费减少53,040.00元,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项目减少380,100.00元,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兑付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减少289,738.53元,减少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车辆租赁专项经费85,000.00元,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公共服务能力专项资金增加54,506.00元,新增2023年至2025年计算机更新项目专项经费55,2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9,783,882.80元,具体情况如下: 2010601行政运行支出7,838,350.80元。主要用于维持财政局正常运转所必需的人员工资、福利费、工会费及日常办公经费、差旅费、接待费、会议费等; 2010604预算改革业务支出705,800.00元。主要用于预算改革业务相关支出; 2010605财政国库业务支出75,500.00元。主要用于国库集中支付平台运维费; 2010607信息化建设支出506,960.00元。主要用于机房网络维护及设备购置; 2010699其他财政事务支出631,152.00元。主要用于绩效管理、信息公开等深化财政体制改革; 2013699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6,120.00元。主要用于党建学习资料订购及其他党建相关工作支出。 (二)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396,038.00元,具体情况如下: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0,8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600.00元。主要用于事业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73,274.0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080801死亡抚恤安排支出11,364.00元。主要用于发放遗属生活补助。 (三)210卫生健康支出(类)1,025,306.20元,具体情况如下: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93,549.0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884.00元。主要用于事业编单位职工大病补充保险缴费;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08,139.2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734.00元。主要用于职工工伤保险缴费。 (四)213农林水支出(类)2,707,451.47元,具体情况如下: 2130126农村社会事业支出249,990.00元。主要用于补助建档立卡户农危房保险; 2130801支持农村金融机构支出2,443,800.00元。主要用于兑付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中央资金; 2130804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支出13,661.47元。主要用于兑付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中央资金。 (五)221住房保障支出(类)1,375,128.00元,具体情况如下: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375,128.00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保障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部门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2,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2,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5,000.00元,较上年增加21,000.00元,增长47.7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0,000.00元,较上年增加10,000.00元,增长5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5次,共计接待375人次。 主要原因是根据2024年实际接待批次及人次情况,结合2025年工作计划可能需要更进一步开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各方面的工作,接待任务预计会有所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5,000.00元,较上年增加11,000.00元,增长45.8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00.00元,较上年增加11,000.00元,增长45.8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保有的1辆公务用车属于2008年购置,车辆老旧运行成本逐年增加,特别是修理费,2024年还有一笔5,000.00元修理费无指标未支付。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2025年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项目专项经费1,279,900.00元 绩效目标:通过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工作的开展保障2025年本县各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预算一体化、绩效管理、非税收入管理、资产管理等财政业务系统正常运行,本县各级预算单位财政资金正常拨付,各部门财政管理工作顺利开展,项目入库评审、重大项目事前评估顺利完成、项目绩效预期达到的效果是保证系统故障率低于2.00%,县属国有企业进行实体化改革阶段性工作顺利进行。 (二)财政信息化建设及运维项目506,960.00元 绩效目标:通过信息化建设与软硬件系统运维服务工作的开展保障2025年本县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及债务系统正常运行,新平县财政一体化基础网络设施正常运行维护。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3.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县级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部门自有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99,600.00元,与上年709,400.00元对比减少9,800.00元,下降1.38%,下降主要原因是福利费因人均标准调减300.00元减少15,100.00元;邮电费减少33,120.00元;电费减少15,000.00元,办公费减少62,880.00元,公务接待费增加10,000.00元,公车补贴因公务员增加3人,增加29,400.00元;工会经费增加3,200.00元;公务交通运行维护费增加11,000.00元;残疾人保障金增加60,000.00元;退休干部公用经费增加2,700.00元,最终合计减少9,80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资产总额3,193,060.33元,其中,流动资产27,170.00元,固定资产3,165,890.3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1,440.6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03,118.4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新增资产配置表、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监督索引号5304270063180011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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