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315427.07元。上年支出为11483537.87元,与上年对比增7831889.2,主要原因分析日常公用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1.9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8.10%。(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75218.5元。上年为2609707.74元,与上年对比降234489.24元,主要原因分析今年项目有所减少。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25793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6%。上年为15104691.10元,与上年对比增7153245.83元, 主要原因分析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全省开展黄标车整治工作经费及对黄标车报废车主补贴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4.公共安全(类)支出16074311.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37%。主要用于功能科目2040201行政运行支出6987704元;功能科目2110301云南省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省级补助资金3630620元,功能科目2040212道路交通管理5455987.14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88077.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4.11%。主要用于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704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54385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1850.80元,2080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11545.35元; 2082703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9896.01元;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52901.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0%。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74189.60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78711.67元。
7.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住房保障(类)支出5678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3%.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567876元。
(说明可细化到项级科目,同时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95400元,支出决算为468880.15元,完成预算的94.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18062.55元,完成预算的64.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0817.60元,完成预算的30.4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加强管理、规范开支,严格控制公车使用的审批手续、减少公车使用。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30839.9元,下降6.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4089.50元,下降10.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249.6元,增长2.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加强管理、规范开支,严格控制公车使用的审批手续、减少公车使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8062.55元,占1.47%;公务接待费支出150817.6元,占0.6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无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8062.5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18062.55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主要用于负责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依法管理机动车辆、驾驶人,组织查处各类交通事故;协助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和刑事案件、治安防范、安全保卫等公共安全管理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0817.6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50817.6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0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道路交通维护及保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95188.8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53594.93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新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公费151707元;印刷费142933.10元;水费78180.94元;电费106789.77元;邮电费180536.83元;差旅费338746元;维修(护)费445085.55元;会议费17614元;培训费56276元;接待费150817.60元;被装购置费113416.50元;劳务费83750元;委托业务费418830元;工会费3740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18062.55元;其他交通费306000元;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549043.03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新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资产总额22004593.58元,其中,流动资产1381150.31元,固定资产20623443.2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28605.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559482.3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1辆,账面原值1203048.38元;新增2016年划拨3辆,账目原值287600元;报废报损资产121项,账面原值988431.94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